English 进入旧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及对策
2014-12-13 21:34:32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次 评论:0

摘 要:农民市民化是当前我国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从而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的本质。本文主要探讨了我国现阶段农民市民化的必要性及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等。

关键词: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户籍制度

城市化是以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和集中为特征的一种历史过程,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的转移和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演变,这一方面强调人口的地域转移,另一方面强调生存方式的城市化是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缩小乃至消除城乡生活条件的差别,实现城乡融合。在我国现阶段工业化尚未完成时,城市化的本质就是人口向城市集中,亦即农民市民化的过程。所谓农民市民化,指的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的推动,让农民离开土地和家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家产业,其身体、地位、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经济社会过程。农民市民化主要有3 种途径:通过农民工进城或通过进入乡镇企业变为市民,或通过对城市郊区的土地征用而变为市民,本文主要探讨农民工进城从而市民化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等。

              一、农民市民化的必要性

    1、农民市民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现在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问题和基本难题,其核心问题是农民增收难。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启动内需、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选择,是消除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事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国现阶段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我国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但农民增收的效果不明显。农村劳动力过多,人均支配的土地资源太少,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无疑是最根本原因。农民投入到土地的劳力和资金受到土地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收益效应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一些先进的农业技术的推广,一方面使农业迅速增产,另一方面又往往使供给很快过剩,价格下跌,造成农户增产不增收。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现阶段在乡镇企业不可能更有效吸收大规模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剩余劳动力根本出路在于向城市转移,变农民为市民。这样一方面使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能够依靠城市非农产业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又通过农民市民化大幅度减少农民,把置换出来的土地资源适度集中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才能通过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活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获取更多的收入。所以依靠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来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国发展的出路之一。2020年要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国民经济翻两番的发展目标必须转移 2.5 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东部沿海地区和南部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规模大、速度快、水平高,吸纳劳动力强,继续成为农村劳动力流向的首选地。

2 、农民市民化还直接关系到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当前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仍然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又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农民向城市转移,变农民为市民,又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乃至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只有把大多数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在城镇中获得稳定的职业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经济落后和贫困问题;只有把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商业中来,才能实现农业的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农业才有可能发展成为现代化产业。而只有农村经济的充分发展,农民问题彻底解决后,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也才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口集聚还可以带来“溢出”效应:可以增加服务需求,扩大第三产业的就业;可以使一大批农民与自给半自给生产、消费方式彻底脱离,转变成为农产品的商品性需求者,那么留在农业的生产者可以由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而增加收入;农民可以增长知识,获得良好的教育,有利于素质的提高。因此,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同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引导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城市转移,促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促进人的社会文明;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加快社会转型。

3 、农民市民化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过剩又找不到出路的话,可能会造成部分农民游手好闲、赌博、打群架,甚至形成帮派、结伙打劫、入室偷盗、充当车匪路霸,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另一方面进城的农民又没有城市户口,没有真正享受到城市的待遇,无法融入社会,成为城市里的边缘人,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城市里贫富差距又大,难免心理不平衡,造成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二、农民市民化所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乡间体制、制度的长期壁垒和政策上的缺陷、土地征用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农民自身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不适应,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非常缓慢,各种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已成

为当前加快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问题。

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城市能提供给农民的就业机会有限。农民要在一个城市自下而上打到一份可以谋生的职业是基础。所以农村劳动力能不能有效转移取决于他在城里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但目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下,农民一般都是从事一些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但又是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行业,很多都是靠体力劳动生存的,在城里主要是从事脏、粗、笨的活计,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城市用工的需要。受教育程度稍微高一点的,从事的也不过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业或服务业,处在就业的低层。而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入城市的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差,就业观念落后,实现劳动就业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已就业的人员其工作的稳定性也较差,收入也很难得到保障。而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及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加,就业机会更显不足。如果没有足够的就业机会来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那城市化也成了一句空话。

原因之二是进城农民的劳动力素质问题。农民能否变市民,还取决于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的整体素质状况。进城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取得市民资格的重要条件,决定着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率。素质高的农民,进城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以取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容易融入市民社会,培育市民观念,承担市民义务,得到市民认同。但在我国农村农民的受教育情况都比城市低,最终能否成为城市居民,找到一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工作,与其所受教育水平高低有很大关系。有一些农民,进城后根本找不到工作,有的年轻的时候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作或者从事别的什么体力劳动,后来又被淘汰了,又回流到农村;有的虽然生活在城市很长时间,但始终不能融入城市,不能享受城市所提供的优越条件,不是享受城市生活而只是感受城市生活,这些都跟其素质不高有关。

    原因之三则是体制问题。体制问题的确是很严重的问题,而且其改变是一

个长期的过程。影响农民市民化的体制问题主要有户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

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实现农民市民化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虽然户籍管理制度在控制城市人口过度膨胀、防止农民大规模涌入城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又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城乡人口划分为彼此极不平等。把农民禁锢于乡村之上,拒之于城市大门之外。即使是进城多年已改变了职业身份的农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享受不到市民福利保障待遇,使其与生活在同一空间,工作在同一单位的城市市民存在着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别,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缺少归宿感,而且给子女读书都带来很多不便,很多学校都不接受,就算接受了也要多收费用,增加了农民的进城成本。虽然近年来户籍制度有松动,但只是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或专业人才才能进城落户,对实现本省、本市农民市民化,对放开小城镇户籍与农民市民化要求还很不适应。进城的农民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好像都与他们无关。城市的许多公共产品他们享用不到,形成了明显身份差异,难以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现在的土地制度也使农民变市民存在心里障碍。产生恋土情结,没有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依然把土地看做最后的庇护地,由于承包地不具有产权属性,不能买卖,土地流转又具有显的权宜性和暂时性的特点,难以实现土地的大规模集中。土地的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难以吸引大量的资本对土地进行长期和有效投入。农业生产力难以提高,农业难以产业化和专业化,又束缚着大量农民留守在土地上。

  三、农民市民化的对策                       

 1 、要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充分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要加快工业化进程,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传统简单技术产业。对那些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行业和企业要给予优惠和奖励;要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民营企业,给予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应大力营造微型小企业(吸收劳动力多要求不太高)的创业环境,建立灵活多样的小企业孵化机制,提供财税、担保贴息、规划指导和包括房租补贴等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利益主体用市场化的方式共同参与以求吸收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2 、提高素质,公平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人员素质。面向劳务输出开展特色培训,紧贴劳务市场需求,努力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地方品牌促进盲目流动向“市场劳务”的转变,各地、各职业学校要把做好就业工作作为拉动招生、提高劳动力转移的关键措施来抓。同时教育部门要成立职业介绍机构,学校也可通过开设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加强职业道德、就业形势、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教育。还可组织开展短期培训,常年招生、常年培训、常年安置就业;在全国各地重点城市设立办事处,聘请信息员,广泛收集用人信息,做到培训、就业、管理一条龙服务。

 3 、要强化制度创新,以有利于促进农民与城市社会的融合及向市民转化为目标导向,加快破除其市民化过程中的主要障碍。直接影响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的制度安排主要有: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及社区管理制度等。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有必要促进农村土地的进一步流转,当农民外出打工时能将土地使用权转包、出租、继承或有偿转让,或者作为资本入股,取得其应有的股权和红利收入,或者干脆实行土地的自由买卖,可以使农民有条件在城市生存下去,而且会更有进城的积极性,加快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要实行城乡统筹、市场化就业,变城市就业的“户籍门槛”为“素质门槛”;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附属在户口上的各种利益,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达到户籍与各种福利待遇完全脱节,彻底取消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身份认定方式,或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为主要依据申报城市户口的政策,只要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能在城市安家立业的农民都可以转为市民入籍城市,实行人员自由流动,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以“低门槛进人、低标准享受”为原则,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费用应以个人为主、政府和集体支持为辅。

参考文献:

 1 、浙江人民研究室课题组:“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2 、姜作培:“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推进方略构想”《深圳大学学报》2 0 0 3 年第20卷。

 3 、课题组:“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理论探索》2003年第6期。

 4 、姜作培:“农民市民化必须突破五大障碍”《观点引荐》2003年第27卷第12期。

 5 、徐声东:“一场蓄势待法的社会变革:农民市民化”《决策探索》2003年第9期。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可持续性发展影.. 下一篇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主..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