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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建设的目标及社区建设中的“行政推动”的问题
2014-12-13 20:47:18 来源: 作者: 【 】 浏览:36次 评论:0

目前,社区建设已经在一些城市中积极地开展起来,并且不断地向全国范围推进。特别是上海市,发展得尤其迅速而广泛。我们看到,在那里从居民委员会到街道办事处,层层都建立起高质量的各种服务中心或受理中心,中心内设备齐全,管理有方,办事高效,服务周到,得到群众的好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以服务为主要目标的社区建设的模式。这似乎给人们造成了一个印象:即社区建设的内容就是服务。当然,强调服务,在社区建设的初期显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是当前社区居民的迫切需要。然而,社区建设不能永远停留在现在的阶段上,它还必须要不断地向前发展,走向成熟。而走向成熟的标志则是社区中政治参与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政治参与这一面,而只有服务的一面,社区建设的任务还只是完成了一半。如果是这样,那么社区建设就与行政改革差不多了。因为当代的新公共行政改革所强调的就是要把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转化为对社会的服务。因此,如果我们只强调社区服务的一面,就还没有超出行政改革的范畴。虽然社区建设目前还只能以服务为主,以此来换取人们对社区的认同。但人们对社区真正的认同则必须建立在政治参与的基础上。单纯由政府来提供设施的服务,所换来的恐怕主要是对政府的认同,而很难达到对社区认同的目的。只有在社区中政治参与广泛而深入地发展起来了,人们才会对社区有高度的认同。对于这个问题即对政治参与在社区建设中的不可或缺性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应该十分明确。这样,才能推动社区建设不断地走向成熟,并通过政治参与由浅入深的逐渐发展真正形成人们对社区的高度的认同。

社区的政治参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内的自治,二是社区居民以社区为依托对政府的制约。社区自治是指在社区内的居民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础所进行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而以社区为依托对政府的制约,则是指社区居民基于自身的利益和权利,运用社区内各层组织的力量,对政府进行的制约,包括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与政府之间就某些问题进行协商和讨价还价、针对某项具体政策对政府施加压力,等等。只有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把社区的政治参与也充分地开展起来,才算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建设。

关于服务的方面,目前所谓社区服务的提法比较笼统。这里可以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政府对社区提供的服务;二是指社区内以志愿者形式提供的服务;三是指各种市场主体在社区范围内的服务性活动。政府对社区提供的服务,就硬件的建设方面来说是无偿的,但在软件方面也就是在具体的服务项目方面则是有偿的。社区内的志愿者服务,属于居民的自我服务,是无偿的。而各种市场主体在社区内的服务则完全是有偿的。那么人们所说的社区服务到底是指的那一种服务呢?根据我的理解,可能主要指的是由政府所提供的具体服务。这种服务一般是在政府所提供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由社区组织来实施的。这些服务都是有偿的。由于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着效率和效益的问题,于是便又提出社区服务产业化的问题。然而一旦把这种服务产业化,又会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首先是产业化之后,社区就会变成服务公司。如果服务公司是不赢利的,其服务就很难持久。而如果变成赢利组织,则它就应与社区的行政组织脱钩。那么,就目前的社区来说,如果服务的内容从中脱离出去,它还能剩下什么呢?岂不变成一个空架子了吗?其次,社区服务产业化之后,特别是它变成赢利组织之后,便会造成服务的垄断,也就是说,居民在服务需求方面所面对的可能是只此一家,而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起结果便是服务费用的上升和服务质量的下降。因此产业化就必须市场化,形成各服务公司之间的竞争,使人们有多种选择的余地。再其次,如果社区服务都市场化了,又会产生矛盾。因为市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如果社区的服务都以赢利为目的,那么,这和社区中原有的其他市场主体又有什么区别呢?这岂不是又回到社区建立之前的情况中去了吗?所有这些与社区服务有关的问题,都必须很好地考虑。以上这些都是涉及社区建设目标的重要问题。

关于在社区建设中的行政推动的问题,其所涉及的主要是社区建设的动力问题。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社区的产生和发展是否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也就是说,是否具有来自社区自身的动力?应该说,社区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内在的必然性的。这种内在的必然性来自在社区这个空间中所发生的巨大的社会变化,而这种变化便带来了大量的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各位专家在会议的发言中已讲得很充分了,没有必要一一列举。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然要引起居民极大的关注,从而就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解决这些问题的要求,即组织社区并开展社区活动,以保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强烈要求。而且从这种要求中还会生长出自治的要求。这就是来自社区内部的建立和发展社区的动力。这虽然看似一种逻辑的推论,但它迟早是一定会变成现实的。因此否认这种来自社区的内在动力是不对的。但是,这种必然性在现实生活中只能提供社区产生的可能性。而要使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即变成建立和发展社区的强大的动力,却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经历一定的时间。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居民在社区建设中动力不足的情况,并不是缺乏内在动力、内在必然性的表现,而是缺乏从可能性到现实性的转化条件和转化时间的表现。因此,研究这个转化条件的工作便是一个需要我们大力关注的重要课题。

其次,我们又看到,在现实的社区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实际的推动力主要来自政府。这是因为在社区这个空间中所产生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大局,即关系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问题。而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是有重大责任的。正是这一点,便形成了政府建立和发展社区的强大动力。也就是说,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动力来自政治控制的需要。正因为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强的动力,同时政府又掌握各种资源,所以政府也就有足够的力量来推动社区的建设,使之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这样看来,政府的强有力的推动正好补充了来自居民自身的动力不足的状况,使社区建设从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政府是作了一件大大有利于居民的好事。所以,有的专家强调,政府推动在现阶段既是不可避免的,又是非常必要的。我也同意这种看法。

但是,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如果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来自居民自身的动力和来自政府的动力,两者的努力方向虽然有一致的一面,但还存在着差异和矛盾的一面。出于政治控制的需要,其在建设社区上的努力方向是要实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并反对从政府的角度看来会影响稳定的任何事情。另外就是保证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在这些目的达到之后,政府便没有进一步发展社区的持续的动力了。而来自居民自身的动力,其努力方向是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社会和政治稳定虽然也符合居民的利益,但毕竟不等于居民的具体利益。而政府虽然从其建立的宗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变化,政府的各单位自身也产生了自己的特殊利益。即便政府没有特殊利益,政府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会和居民有很大的差别。这就使得在社区的建设中政府的努力方向和居民的努力方向产生了差异和矛盾。从而使政府在建设社区方面的努力并不一定都能得到居民的认同。这一点,大家都是有切身体会的。特别是当来自居民自身的动力一旦发展起来(应该说总会有这么一天的)之后,就会形成自治与行政权力的矛盾,或者说,形成自治与行政权力的博弈。我们希望这个博弈能避免零和博弈的结局,而能实现正和博弈的结局。因此,对于将来在自治与行政权力之间究竟会发生一些什么样的矛盾,以及如何实现正和博弈的结局,这些都是需要很好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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