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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邻里网络:降低社区直选成本的根本途径
2014-12-13 20:46: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23次 评论:0

    随着社区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进行了试点,从总体上的情况来看,选举成本过高是普遍存在的一个制约直选进一步深入的瓶颈。许多人认为,社区直选成本过高的原因是选举程序过于繁琐,应当简化选举程序。当然这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这只是从技术层面上来说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直选成本过高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发育社区的邻里网络组织,培育居民的参与意识,提高选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降低社区直选成本。下面笔者拟以二个具有代表性社区,WA社区和NB社区为个案,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

一、个案考察

社区内邻里网络是指由社区居民自发成立的各种社群组织和居民小社团所构建的居民生活网络,这些社群组织和小社团,既包括为了满足个人的个性化需求而成立的会员俱乐部组织,如腰鼓队、晨练队、木兰扇队、交谊舞队、舞剑队等等;也包括为他人和社区的公共事务提供服务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志愿者服务队,另外,各种自发成立的互益性组织,如楼道互助小组也应包含在内。WA社区除了一个腰鼓队和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之外没有其他的邻里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是为了满足W市要求每个社区必须有一支志愿者服务队的要求而组建的,其成员是居委会成员和一些居民小组长组成的,平时根本没有开展过活动,A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是名存实亡。NB社区邻里网络组织发育比较完善,自发组建了11个文化、体育、艺术团体,一个由27人组成的高血压俱乐部和一个由778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红帽子志愿者协会以及许多自发组建的楼道组织。其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并不拘泥于固定的日期和方式,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由此可见,B社区的邻里网络比A社区发育的要完善。二个社区的选举成本差异也很大,B社区直选的成本为9400元,而A社区直选的成本为80666.7元,接近于B社区的九倍。由此,从直观上就可以看出,社区邻里网络发育的完善程度与直选成本成反比。二者是否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呢?下面笔者从理论上对此予以验证。

二、理论验证

按照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除非集体成员同意分担实现集体利益所需的成本或给予他们不同于共同利益的独立奖励,或者受到强迫这样做,一个集体中的成员往往有理性地寻求使他们个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不会采取行动增加集体或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因为我们可以假定个人付出的成本与集体获取的收益是等价的,由于集体收益具有公共性,即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共同且均等地分享它,而不管他是否为之付出了成本。无疑,付出成本的人通过个人的努力增加的集体利益使其他成员“搭便车”,而他只能获得行动收益的极小一部分。这就是“集体行动的困境”[1]而邻里网络具有平等性、同质性、小规模和频繁性的特点,使每个人对对方行为可以预测,能有效避免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合作,从而能够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一般来说,导致集体行动困境的因素包括:一是公共利益固有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使之难以被成员集体确认;二是个体行动隐匿在集体行动中,个体成员的不合作行为难以被发现;三是个体属于成员中的1n,个体行动难以左右集体行动,其效能感较低。社区内邻里网络有条件减弱上述因素的功效,走出集体行动困境。

1)平等性。邻里网络是一群地位和权利平等的居民以个体身份而自发组织的团体,成员之间不存在“官”与“民”的身份差别,即使某些行政官员加入网络,也不会用网络外官员角色替代网络内伙伴角色,因而成员之间彼此尊重对方权利。虽然,网络内部存在权威,但这种权威不是行政权威而是道德权威或人格权威,他们不是行政官员而是社区领袖。成员之间地位和权利的平等性是他们建立面对面协商机制的前提条件。他们可以通过面对面谈判,自主地、直接地选择规则,并通过反复实践而修改规则,使规则保持动态平衡。

2)同质性。邻里网络成员是因某种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兴趣或共同文化传统结合起来的,成员将个体利益整合为集体利益的协商成本较低,容易集体认同公共利益。

3)小规模。社区内邻里网络属于小规模社团,大多为几人、数十人,即使是数百人的社团也因内部分化为若干个小组而降低了人数规模(如B社区志愿者协会分属于15个项目小组,平均每个小组的人数仅51人),个体行动不可能埋没在集体行动的汪洋大海之中,其隐匿性较低,成员能够相互监督,不合作行为容易被发现,信任关系得以产生并增值,个体行动效能较强,成员搭便车动机较弱,内在激励机制起着有效的约束作用。

4)频繁性。邻里网络成员能够面对面地频繁互动,共同体验合作价值—-“合作比不合作收益更大,长期合作比短期合作收益更大”,容易形成“和谐价值观”——“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获取更多的个人收益”。

邻里网络是中国城社区自组织的基础性社会结构,是社区居民培育自组织能力的有效途径。具体说来其功能在于:①它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位交易中进行欺骗得潜在成本:既无法从未来的交易中获益,也不能从他目前参与地交易中得到他期望的收益;②它培育强大的互惠规范,产生共同的期望,现在己予人,将来人予己;③它促进了交往,促进了有关个人品行的信息交流,使得名声得以传递和溢美,使所有人的行动都具有可预见性,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④它培育了公民文化即关注公共事务,投入公共事务,文化的过虑装置会使非正式约束成为连续性互惠的重要来源。可见,邻里网络的合作与互助是一种普遍的互惠,这种普遍的互惠把自我利益和团结互助结合了起来,从而使人们形成一种关心公共事务,参与公共事务的传统和习惯。“邻里组织、合唱队……这些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基本组成部分。在一个共同体中,此类网络越密,其公民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 [2]因此,在邻里网络发育完善的社区会形成一个以信任与合作为基本理念的隐形的社区内部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行为是社区的常态,即便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也会通过面对面的协商自行解决。

而与此相反,在缺乏邻里网络的社区,居民基本上处于原子化状态,每个人都仅仅追求即时的短暂的个人利益,他们都基于这样一种稳定的预期,即使我尊重别人的权利,别人也未必尊重我的权利,即使我给予别人帮助,未必能够得到别人的回报,我们将这种社区规范称之为投机规范。在这种规范的影响下,人们就不会主动去尊重别人和帮助别人,而且把公共领域看作追求个人利益的战场,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人们习惯于通过投机和欺骗行为,在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个人利益。投机行为同样也具有示范效应,没有投机的人利益会受到损害,不投机就会吃亏,因而也会参与投机,这就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自我封闭,相互隔离,从而失去了合作的基础。

选举产生的居委会也是一个公共产品,面对公共产品在不同的社区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在缺乏邻里网络的社区内,许多选民会认为居委会是为整个社区的居民服务,而不是为那些选举他的居民服务,居民即使没有选举他,居委会照样要为他服务,因此不愿意参加选举,这就使得直选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而直选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双过半”,即参加投票的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数的一半,当选者获得的选票必须超过有效选票的一半。这就必须想法设法让不愿意参加选举的选民参加选举,通常的做法有二个:一是增加宣传动员力度。一方面,大力开展选举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如举办文艺演出、电影晚会等等,但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专门组织一批人到选民家中去做动员工作,靠这些宣传员与选民的个人感情来拉动其参加选举。二是发放误工补贴。通过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或一定价值的纪念品来诱使选民参加选举。这对于那些对选举报有无所谓态度的选民很有作用。本来那些选民认为选不选无所谓,但听说只有参加选举的选民才能领到误工补贴或纪念品,就前来参加选举,这些选民参加选举的动机不是为了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而是为了领取误工补贴或纪念品。奥尔特罗姆曾指出亚洲国家的一些选民“只是将选举时期当作可以通过出卖选票的交易而为个人挣得一些小额收入的时期。”[3]这样,误工补贴的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它不是对于选民参加选举而耗费的机会成本的补偿,而是吸引选民前来参加选举的物质刺激。如此以来,选票的性质也由选民行使选举权利和公共产品而变成了选民用来换取误工补贴或纪念品的私人产品了。这样也不利于提高选民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社区意识,选民本身的选举观会走进误区,认为选举是政府的事情,是政府掏钱来“买”选票,一旦选举时不再发放误工补贴,他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不参与,这样以来,不但没有提高选民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社区意识,反而会降低,这就失去了社区直选本身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选民的不合作会使选举的组织者的工作量大大增加,离开他们的努力,选举是不可顺利完成的,适当的给予其补助也是不可或缺的。同时,选举还需要一大批选举工作人员参加到选举的日常工作中来,如选民登记员、选举宣传员、投票站发票员、验票员、引导员和计票站的计票员、监票员等等,这么一支庞大的队伍,仅仅靠选举委员会的几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组织部分选民参加选举工作,但由于选民缺乏公共精神和参与意识,所以要让其参加选举工作,只有付给其劳务报酬。

而在邻里网络发育完善的社区,而将出现另一番景象,一方面其成员会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为他所满意的候选人投出神圣的一票,另一方面,人们普遍具有公共精神和参与意识,他们都热心于公共事务,会以合作的心态去对待直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支持与帮助,从而使直选会很顺利的开展。与缺乏邻里网络的社区相比,至少降低了二个方面的成本,一是降低了宣传动员成本,不需要做太多的选举宣传工作,只要将选举的日期、地点、方式公开,选民在自己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大多会主动的参加选举。根本没有必要专门组织宣传人员去上门做宣传动员工作,更没有发放误工补贴诱使选民参加选举的必要。二是降低了劳务费用,一方面是由于选民的支持和配合,选举的组织者的工作量降低,没有支付其补助的必要,另一方面,如果需要组织选举工作人员,选民会很积极主动的参加,而不会索取一分报酬。

三、实践支持

A社区和B社区居委会选举成本一览表

 

合计

材料费

宣传费

纪念品

劳务费

误餐费

其他费用

B社区

9400

3000

5500

/

/

200

700

A社区

80666.7

26647.4

14761

18484.5

11500

5771

3512.8

上面从理论上验证了邻里网络发育程度与直选成本成反比的假设,我们可以通过对AB二个社区选举成本的具体分析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材料费用主要是指在选举中印制的相关文件、资料、文书、表格、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证、《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等材料和制作印章、投票箱、投票站、投票流程图、划票间、计票板、倒计时牌、选举公告、选举标语、横幅等相关设施所需费用。就材料费用而言,应当说是选举制度所规定的必须支付的费用,其主要与社区的规模、选民数等社区基本状况相关。从二个社区材料费用所占总成本的比重来看也基本差不多,因此就不多加叙述。宣传费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选举宣传的费用,其中包括对选民的动员成本;二是对候选人宣传的费用。B社区直选宣传成本的主要方面,是为宣传候选人所支付的费用,如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租用彩车花费了1000元,另外还印制了候选人个人简历、并为每人制作了一部竞选演说录像带。而A社区,除了做好候选人的宣传工作之外,还要为宣传选举工作而支付大量的费用,如仅支付文艺演出和电影晚会的演出费用就达到了7700元。上表中劳务费用和纪念品这二项最能说明问题,A社区共花费了近3万元,而澄浪却一分钱都没花。A社区为了保证直选的顺利进行,组织了100人的选举工作服务队,每人每天补助10天,仅此一项A社区就支付了10300元。而B社区在公开招募40名义务选举工作人员的信息后,当天就有50名选民报名参加。B社区的选民根本没有在选举时要发放纪念品的想法,而A社区直选时还出现因在选举时没有领到纪念品而在投票站闹事的场面。

四、结论

由此可见,由于B社区邻里网络发育的完善,居民普遍具有公共精神和参与意识,居委会选举的成本就很低,而相反A社区缺乏邻里网络,居民普遍缺失公共精神,缺乏参与意识,在这样的条件下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必然需要较高的成本。而我国只有在东部沿海的个别地区才象B社区那样具有较为完善的邻里网络,大多数的地方都和A社区的情形一样,缺乏完善的邻里网络,居民都处于原子化状态,这些地方的社区直选成本都普遍很高,因此要降低直选成本,就要大力发育社区内的邻里网络,使社区成员摆脱这种原子化状态,通过组织化的途径,解决居民公共精神缺失的问题,使社区自治走向正确的轨道。要发育社区邻里网络组织,至少要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度层面上赋予自由结社的制度空间,降低公民结社的门槛,变限制性制度为鼓励性制度。如有些地方,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还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办理志愿者服务证,这实际上就增大了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的参与成本,交易成本过大会阻碍交易行为,从而影响到居民志愿服务的热情和志愿者队伍的扩展。因此要发育社区邻里网络首先就要在制度上改变这一做法,赋予居民自由结社的制度空间,在制度上最大程度的降低居民结社成本。二是采取一些激励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居民组织起来。仅仅在制度上赋予居民结社的空间是远远不够的,并不是只要允许自由结社居民就会自然而然地组织起来的,政府和居委会还要采取一些激励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居民组织起来。如开展一些社区间或楼道间的团队比赛,培养居民的集体荣誉感和社区凝聚力;召集楼道或门栋的居民成立本楼道的自治组织,自行解决本楼道的公共事务等等都是可以培养居民的公共精神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2] 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页。

[3]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61页。

 

 

 

作者联系地址: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科社所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6283428113866204105

E-mailwwumengg@126.comwwumengg@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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