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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的现状及特点
2014-12-12 15:25:5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次 评论:0

一、社区民主的现状

从理论上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业主享有前所未有的,即使按西方的标准也是最充分的民主。因为按西方自由主义之父约翰·洛克的说法,“民主是多数人的立法权”。在小区,《业主公约》就相当于小区的“自治法”或“宪法”,《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每个业主都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公约”。小区的民主已经到来,而且来的太快,人们在各方面都没有准备好。这就是目前小区民主的现状。具体表现如下:

1.民主需要从小事培养。比如,对他人的尊重,对不同意见的宽容。在法国小学,从小就有公民教育课,一直到高中。在法国小学的学生守则里有这么一条:自己说话也要让别人说话。在别人说话时我要认真听。这样的规则就需要“配套习惯”比如,为了公平,每个人的说话时间就必须受限制,这样人人有说话的机会。从小学会礼貌地倾听,独立思考,辩论等。不要说普通的中国人,很多大学教授都有严重的“语言暴力倾向”。只要他一开口,谁也别想插嘴。一开会,领导在台上信口开河,一讲几个小时。这实质都是对听众和自己的不尊重,是语言和个人意志的强暴。结果导致大家谁也不尊重谁,要么下面乱插话,要么,下面开小会,睡觉。中国学校的老师还要通过加强纪律,迫使学生听,从而培养出一种散漫的典型的奴性人格。这种人格的特点是要么你是权威,我们无条件听你的,要么,我是权威,你们听我的,没有权威就乱了套!说话尚且如此,更别提做事。所以,社区里的不论大人孩子,都要从最基本的“民主训练”开始,学习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倾听,宽容不同的意见。

2.民主不是口号,不是简单的概念而是一种生活方式。怎么样才能培养起民主健康的生活方式?从目前社区的现状看,我的建议是:大家必须尽快意识到,房子是你个人的私有财产,为了更好地保护你的私有财产,没有公平,正义的规则和严格的管理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必须尽快培养起业主的“契约意识”,那种,说了不算,算了不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最大破坏!认识到这一点,必然会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明白对邻居的尊重就是最好的自尊。帮助他人就是对自己的帮助,从而使物质进步成为精神文明进步的动力,从根本上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

3.民主的权力与义务是相等的,民主必须有一个崇高的道德目标,那就是善与正义。目前小区民主的特点是:业主谈权力,呱呱叫,每一个人都是英雄,谈义务,比如,缴费的义务,比如参与社区建设及公益活动的义务,比如遵守合同和公约的义务,很多人不是变得不讲理就是沉默了。这也是目前社区民主建设的致命伤!在一个只讲权力,不讲责任和义务;只讲权力,不讲法律,理性和道德的所谓“民主”中,除了混乱和自我伤害以外,什么都没有!

二、社区民主的特点

1.思想逻辑上的混乱。很多业主都会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可在逻辑上,人民就是一个单称集合概念,换句话说,人民是全体的总和,但每个人都不能自称代表人民。思想逻辑的混乱造成每个人都认为“我就是人民”,结果,人民当家做主就变成了所有的人都是主人,都要说了算,结果就是谁也说了不算,只有混乱。因此,必然的结果又是强权,不然天下大乱。所以,中国人思想逻辑上的混乱也必然导致集权专制的结果。否则,大家怎么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方法既是现实的反应,又反过来影响现实。如果大家不改变传统的思想方法,社区民主也是无法建立起来的。

2.人是一个历史的产物。比如,奴隶认为“当家做主”就是当奴隶主;工人认为“当家做主”就是当厂长,经理,资本家。公民认为当家做主就是参与立法,参与公共事务。在这一点上,存在决定意识。今天,新富裕起来的中国人都是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革命”是什么?是暴力,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是你死我活的决不妥协的斗争。这些思维定式造成了很多业主一提维权,一提当家做主就是我说了算,打倒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甚至对持不同观点的业主都采取漫骂,威胁,人身攻击的手段。同样,面对如此危险的对手,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也会采取极端手段作为回应,导致矛盾激化,暴力事件发生。不改变思想方法,业主就无法成为“新人”就无法享受和建设新生活,而只能在传统的思维中自我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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