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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选举的发展和问题
2014-12-12 15:25: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41次 评论:0

    1999年底在沈阳开始,在上海、杭州和南京出现了几个城市社区直接选举的试点案例,这几个案例的出现,将群众组织的自治民主选举开始从农村带入了城市。在农村村委会选举中经常谈到的问题,即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法实现中国民主的发展战略现在开始要走向现实了,这对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民主进程来讲是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2000年6月24日,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街道游府西街社区进行了新的社区委员会的直接选举,从而在中国的社区委员会(居委会)的直接选举的试验中,又迈出了新的步伐。本文将结合这个选举试点的经验谈一下当前中国开展城市社区选举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一、选举过程

游府西街社区搞选举是区里和街道想要进行的试点,在民政部的推动之下,市、区决定搞直接选举。选举的准备工作从4月分开始,并选定了要在游府西街社区进行这个试点。但是游府西街的居民们不愿意参加竞选,对参加社区委员会没有兴趣。因此,区里在区的范围内进行招聘,选定了5个候选人到社区工作。在2个月的时间内,这5名候选人了解社区工作,熟悉情况,并且和社区的居民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座谈和介绍自己的活动,实际上这两个月的时间成了这些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的时间。

按照选举的规定,这次选举的候选人的标准是年龄在48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要有为居民服务的思想。从这5个候选人中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出4个人来担任新的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另外允许居民10人以上可以连署提名候选人,但是本社区没有人报名。在选举的时候,不预设主任和副主任的位置,而是以选票多少来定,即4个被选上的人中,以得票第一的人来担任社区委员会的主任,得票其次的为副主任,而另两位为干事。除了社区委员会以外,另外成立一个社区代表大会,并有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个社区议事会,负责监督社区委员会的工作。社区委员会的成员的工资由街道发给“生活补贴”,并给上保险。

这个社区有1328户,4952人,其中18岁以上的选民有3219人,这个社区的人员比较复杂,有许多大的单位的人,有一些普通市民,但是经济条件比较好,待业和下岗的人比较少。

投票日是6月24日,实际在当时参加投票的选民有2995人。在投票的时候,由这5个候选人进行就职讲演,每人5分钟,然后由居民进行提问,5个候选人进行回答。投票的时候,说是成立了秘密划票间,但是实际上没有搞,投票时设立了流动票箱。投票的结果是原南京一个工厂的车间主任仇学兵以2584票排名第一,因此同时当选为社区委员会的主任。原来的老社区委员会的副主任以第二名的身份,就任为副主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社区委员会的主任是男的,大专毕业,另外三位是女的,其中有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

二、要不要开展城市社区的自治民主?

中国有两个大的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一是农村的村民委员会,一是城市的居民委员会(也有的地方现在更名叫社区委员会)。在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经过了13年的自治民主的发展以后,要不要在城市也发展以居民自己管理自己为方式的社区自治民主已经是大家所关注的问题了。有人认为在城市发展社区民主的条件已经成熟,有人认为这样的条件还不成熟,从其它的几个案例和游府西街社区的情况来看,可以认为条件已经成熟,但是也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只有这样,城市的社区自治式的民主才可以顺利发展起来,起到和农村村委会一样的作用。

从游府西街的经验来看,在城市进行社区自治民主的主要原因可以是两个。第一,为了活跃社区、繁荣社区的发展,并同时加强城市基层的稳定,需要给社区充分的自治权,让社区的居民自己管理自己,而政府不要过多干预。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的发展可以避免外来的干预,按照自己本身的条件进行发展,为社区的成员服务。第二,经过社区的自治民主的实践,可以培养社区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为中国的长期民主的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多年来中国的老百姓过分依赖政府,大事、小事都要找政府,这样的情况不但使得政府的负担加重,同时也使得老百姓很难培养起公民意识,也就更不可能出现民主意识了,这是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因此通过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通过社区成员直接选举社区委员会成员和领导的民主实践,使得城市居民实际接触到民主选举,对中国长期的稳定的民主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体验。在这两点上,白下区的领导和游府西街的居民都有同样的体会。

通过游府西街的直接选举的过程来看,由于是第一次进行这样的民主实践,虽然有不少的问题存在,例如投票的程序问题等还没有办法和农村的基层选举相比,这方面将来还需要进行许多的改进,但是从总的方面来看,这个选举应该说是比较成功的。从选举的全过程来看,基本做到了放手发动选民进行投票,几个候选人也都做了充分的竞选活动,最后的结果也体现了选民的意见,选举出来的社区委员会的主任原来当过一个工厂的车间主任,确实是大家公认的有能力的领导,社区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也是大家认为比较满意的。这样的实践表明,在城市开展直接选举的条件已经具备,可以举行直接选举而且也可以进行好直接选举,并不象某些人所讲的那样,城市直接选举的结果会是一团混乱。

三、 城市社区开展自治民主的瓶颈问题

    虽然从总的方面来看,游府西街的经验是比较成功的。但是这个实践也提出了许多的问题,值得思考。

    最大的问题是,城市的社区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有很大的差别,由于这样的差别的存在,使得老百姓的利益关联有很大的区别,而这种区别有可能影响的城市自治民主的发展。

    农村的村委会对一个普通的村民的利益来讲,关联重大。一个好的村委会主任的上台,可能会带来农民收入的增加或者减少;也可能会带来所承包的土地的质量问题,等等。而这些变化对一个普通村民来讲是利益攸关的,可能会影响到农民一生的生活。实际上农民的一生都是和村委会紧密联系的,其生老病死都离不开村委会。就是在这样的原因下,农民们对村委会的选举也才会非常认真地对待。但是在城市里,这样的情况并不存在。一个社区的居民,他的工作单位不在社区、工资不从社区拿、退休以后的退休金也不是社区给的,一般来讲社区和他的关联只是生活上的,社区的环境是否干净、周围的购物是否方便、社区是否安全,会不会丢东西和发生其它的人身安全方面的问题,这些方面是社区居民所重点考虑的问题。而这样的社区功能,以前是由国家承担的,无需居民自己操心,社区的设施也都是国家出钱建设的,也不用居民们自己掏腰包。在这样的情况下,社区的居民和社区的关系就显得非常的淡,他们的切身利益就和社区的关联不大。因此社区的居民们就对社区不是非常关心,社区的领导的变化也和他们的利益不大,他们也就不关心,而且自己也不想参与竞争。游府西街的居民们无论怎样对他们进行动员,也不愿意参加社区委员会成员的竞选,他们的理由是年纪大的人声称自己年纪大了,而年纪轻的人则表示不想参加这个会得罪左邻右舍的工作,即便是工资高一些也不愿意参加。因此到最后没有办法,所有最后参与竞选的5个候选人都不是本社区的人,而是街道用招聘的办法聘请来的人。而从这5个聘请来的人中由社区的居民用选举的办法来选出他们满意的人来参加工作。

    当然游府西街的例子可能是一个例外,这与周围的经济条件比较好有关,这个社区大部分的居民都在一些大的单位里工作,下岗的人员比较少,同时又处在一个繁华的商业区里,就业比较容易,这样就使得居民们和社区的利益关系不大,不想参与社区的工作。虽然这可能是一个例外,但是所提出来问题是共同的,即城市社区的居民和社区委员会领导的利益关系问题。社区委员会所给居民提供的主要功能是服务性的,要帮助解决各个居民户里的各种

日常烦琐的工作,例如老人的照顾问题、孩子的上学问题、垃圾的收集问题和居家的安全问题等,这里的许多问题都是家长里短的问题,没有一个想要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思想是不可能做好的。社区和农村的村委会不一样,这里没有多少的权力,也没有多少的经济利益,社区的企业都交了出去,居民们认为社区委员会的更迭和自己的利益关系不大。所以他们不关心社区委员会成员的更迭。

这样所提出来的问题就是如果社区的居民都认为社区的自治发展和民主选举社区委员会领导和自己关系不大,而自己不愿意参加这样的竞选,这样在社区居民不积极不热心参与的情况下,社区的自治民主的发展会遇到问题。

另外一个社区自治民主发展的关键问题是社区自治的程度问题。目前法律上认为,社区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应该由居民们自己进行管理,而上级的街道对社区只是一种指导的关系。在这次游府西街的自治改革中,各级领导都反复强调在新的社区委员会就任以后,这个社区以后就要充分行使自治的权力了,以后社区要由社区委员会自己来加以管理,区里并要求所有的各类政府机关以后都不得对游府西街乱下指示,乱下命令。这种认识和看法是真诚的。但问题是多年以来,社区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实际上被视之为中国政府机构的最低一个层次,没有人将其认真地看成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因此各种各样的政府机关的行政命令都不断地下到社区,让社区必须执行。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国家赋予社区的自治权就实际上成了一个空话。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官僚机构的框架下,目前如果要实行社区的自治,会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情。事实上,不仅游府西街,其它地方也有相似的情况,这些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实际上目前拿的钱都是政府给的,虽然这不是作为工资,而是以生活补贴的名义发下来的,但是仍然是政府的钱,政府就成了社区委员会成员的“老板”。在社区委员会成员拿政府“工资”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机关下命令给社区委员会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这样一来,社区的自治就会在实际上打了折扣。

第三个制约社区自治民主发展的问题是党的领导问题。这个问题目前还不明显,但是对将来的社区发展来讲是一个问题。党对社区的领导可以象农村的村委会一样的做,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问题不在这里,是什么样的党的领导问题。在农村,村里的党员不管有多少,都是一个支部的。但是在社区的情况却不一样。社区的党员数量要比农村的支部的数量要大得多,但是这些党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单位,有自己的支部。按照规定,一个党员只能参加一个支部。因此在社区的支部,只是由那些党的关系在社区的人组成,这个支部的党员数量在社区的党员数量中占少数,而且和社区居民向比就更占少数。例如,游府西街有3219名18岁以上的选民,而在党支部里一共只有36名党员。由3千多人选出来的社区委员会的成员,如果要接受36名党员的领导,实在是本末倒置,这样的做的结果只会是挫伤居民的积极性,而对社区的自治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安排党支部和社区委员会的关系问题。

四、 推动社区改革,实现真正自治

从游府西街的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来看,要保证实现社区的真正自治民主,必须在社区推动进一步的改革,加大社区自治程度,加大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心程度。这样的改革从游府西街的经验来看,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扩大社区的功能,加大社区的作用,是保证社区成员对社区事务关心的一个主要方面。社区的功能主要是对社区的成员提供服务,让社区成员有一个好的居住环境。目前社区所拥有的自治功能还比较少,大部分对社区成员的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功能是由政府和其它的社会机构所承担的,因此居民对社区的事务关心程度不够是有原因的。为了加大社区成员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可以将一些更多的目前由政府掌握的功能中所有可以交由社区做的都逐渐地交给社区,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大社区成员对社区事务的关心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政府的负担,做好政府应该做的其它事情。

2、 游府西街的居民不愿意参加竞选社区委员会的成员,表明这样的位置对于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社区的居民没有吸引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实际利益和这些社区委员会的成员的选举有直接的密切关系。因此,要加强社区的自治民主,就要在如何加强社区成员与自治民主的关系方面进行改革。这样的改革内容可以考虑,逐步减少政府对社区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实际上的“工资”)和社区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补贴,而由社区成员自己出一部分以致于将来出全部。这就要象农村村委会一样,社区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应该由社区成员自己出。这样在社区成员自己掏了钱的前提下,他们是会更加关心社区的事务的。这样就将社区成员和社区委员会的工作联系起来,他们之间也就有了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系。目前政府对社区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还不宜于马上撤销,但是可以逐步撤销,或是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但是可以让社区成员自己出一部分钱付社区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和社区的办公经费,这样也可以大大提高社区委员会成员的收入水平,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社区委员会成员的工资水平将来可以由社区成员来定,可以高于社会的普遍水平,这是符合市场经济的条件的。这样的一种做法是符合社区自治的原则的,将来也可以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

3、一定要加大实行了自治民主的社区的自治程度,让他们实行充分的自治,而政府要尽可能地从社区的日常管理中退出来,让社区成员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政府不得随便对社区的的事务进行横加干预。政府的管理将主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因此要准备与此有关的社区自治管理的法律文件,至少在目前要加大试点的数量,要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社区里进行更多的试点,包括社区成员经济条件比较差、内部矛盾比较多的社区也进行试点,以便摸索更多的经验。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是中国民主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对中国城市市民进行民主训练的一个重要阶段,社区的自治民主如果能够顺利地进行,则中国民主的进程将有可能加快。因此对社区自治民主的建设加以关心,克服它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就能够顺利地推动社区民主在中国城市的发展,也能够取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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