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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社区听证会制度
2014-12-12 15:24:39 来源: 作者: 【 】 浏览:40次 评论:0

听证的内涵即“听取对方意见”,其法理渊源是英国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和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听证原只适用于司法审判,后向其他领域渗透和扩张,逐渐推广用于立法和行政领域。行政意义上的听证指的是在行政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调查取证人员、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参加下,听取各方的陈述意见、质证、提供证据,从而体现行政的公正的一种法律制度。

社区听证会制度是由行政听证制度演变而来,是行政听证制度的末梢形式。概而言之,社区听证会制度是指政府相关部门在社区实施的项目和涉及社区居民重大利益的工作,在作出决策之前,由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居民或居民代表召开听证会,听取广大社区居民的意见,最后达成统一意见并上报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然后根据这一意见作出决策并付诸实施的一项制度。

社区是百姓生活依托的场所,社区内的所有事务直接面对的是居民,如何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居民办实事,这既是社区组织的事务,也是政府所要协助社区做的事务。它需要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合作,更需要政府内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与社区的功能错位,“看得见的没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政府各部门之间却是“条条掌权、块块办事”,管理不到位,权责利不一致。

磨难中的制度创新

2004519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社区社会事务听证工作意见》,旨在推动武汉市各社区实施社区听证会制度,实行重大社区事务居民作主。规定凡涉及多数社区居民利益的事——包括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油烟噪音和占道摊点整治、餐馆门面和摊点布局等事项,均要举行居民听证会,居民代表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意味着武汉市社区民主自治又跨出重大的一步。笔者根据对今年615日在武汉市江汉区武汉关社区举行的“社区整治油烟噪声扰民听证会”和在此之前其他社区听证会的全程跟踪和调查,认为社区听证会制度起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从横向关系来看,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起了横向式的协调机制,从而打破了原来 “条块分割”的禁锢。

1)明确了职责

通过召开社区听证会,可以从居民反映的意见中发现问题,特别是可以清楚地知道是哪个部门、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这一方面使得主要的决策权与管理权明确属于哪一个部门;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各部门之间职责的明确划分,从而避免“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

2)实现功能上的互补,统一和协调了行动

社区的各项事务常涉及不同单位、不同部门,需要整合资源,协调行动,促进信任与合作。而传统的垂直式的管理机制难以做到资源整合、行动协调以及合作互动。社区听证会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意见交流及其协调行动提供了一个平台,它有利于各职能部门在功能上实现了互补,弥补了原来社区中无人管理“边缘真空地带”的空缺;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从而采取统一的行动进行有效的管理。通过这种社区听证会,各部门可以掌握实际情况,从而可以弥补 “各自为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当权利人的权利得不到维护;投机分子乘机钻空牟取不正当利益。

3)提高了办事效率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要真正代表着广大居民的利益,政府做得怎么样就要由人民说了算。社区听证会给了社区与政府之间交流的途径,政府通过它了解社区的需求,社区通过它可以督促政府作出及时而有效的决策;此外它还密切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从而既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又降低运作成本。

2、从纵向关系看,政府与社区实现了良性互动。

政府与社区之间建立起了民主的、平等的协商机制,既为各方的信息交流和重复博弈提供了有效的、畅通的渠道,又可使政府的工作贴近社区的实际问题,避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决策失误——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有更好地了解居民的需求才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通过听证,各方当事人直接陈述、辩论和举证,即可以获得新的资料了解事实,也可使对争议或纠纷背后的事实真相更贴近客观存在,从而避免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对背景资料和事实的了解偏差而产生误差,具体表现在有利于防止有关部门主观臆断,制定出脱离实际和社会公众目标的行政决策上。

3、扩大了居民参与,进一步推动了社区自治的发展

由于社区听证会的主题基本上是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多数居民共同利益的事情,这必然会引起大多数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区听证会的议题由社区居民讨论提出,居民真正地实现了当家作主,有利于更多的居民直接参与到其中来。社区听证会正是给了社区居民一个反馈其需求的渠道,实现了政府服务与居民需求的相互衔接。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直接参与或间接地参与听证会来表达其心声,这既锻炼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能力,又有助于社区自治的进一步发展。直选,第一次让居民感受到了手中权利的存在。而社区听证会,则让居民进一步感受到了社区自治的价值。

今年430日,在分别位于长江两岸的东亭社区和蔡家田社区,油烟听证会同时举行。经居民投票表决,14家油烟扰民的餐馆被取缔,17家餐馆被限期整改。参加蔡家田小区的油烟听证会后,居民代表万汉娥感觉“像做了一场梦”。她告诉我们,小区居民被油烟困扰了十几年,屡次反映都无法解决,这次通过社区听证会给解决了。“这办法好,对老百姓来说,除了自己事儿自己说了算,还有什么称得上是真正的民主?”万汉娥以一个反问表达自己的心声。通过这种实实在在的参与社区事务的行动,居民从中获得了乐趣,从而会进一步激发居民参与的热情。

听证尚需努力

由于社区听证会还只是一个新生事物,处于萌芽状态,因而它必然还存有它的不足之处,尚有待于不断完善和发展,以便更好地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笔者试就武汉市社区听证会制度,认为它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

1、加大政府各部门之间合作的力度

听证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而实际上由于涉及部门利益,因而采取消极的“观望态度”是各部门的最佳选择,表现为在听证会上“只听不言”,即尽量少给自己添麻烦。而各部门之间又是横向关系,互不隶属,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这往往容易造成各部门无法就听证会社区居民所反映的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并付诸实施,也即由哪个部门来牵头执行。所以各部门应当在听证会上多交流,而不只是听,更要发表各自的看法及其实施方案,以供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从而作出更符合居民利益的决策。

2、要切实推行社区听证会制度

初步建立的听证制度,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应该认真得到实施并真正发挥出其作用。绝不应该将听证会制度变成形式主义的东西,要反映居民的真正需求,而不是政府的“应声虫”。社区听证会本是给居民一个表达其需求的渠道,然而有些社区为了迎合“上级”的需要,听证内容常是一些脱离实际,与推行社区听证会的初衷相背道而驰。在社区听证会议题的确定上,更是应该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符合社区的实情。只有这样的社区听证会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才能实行社区的长效管理。

3、保障听证对方人的正当权利

依据听证意见和相关政策规定,听证对方人可以在听证会上进行答辩和发表自己的意见,然而在实际听证会中,他们的权利是被剥夺了,也是“只听不发言”。这不利于保护对方人的正当权利,何况某些情形并不是他们的过错,就如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有的经营业主想办理,但有些部门却不给办理。所以应该在听证会上真正地保障其应有的权利,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坏人逃脱,也不让一个好人冤枉”。

4、认真对待听证结果的处理

听证会的最大功能便是给政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因而一项社区听证会制度的作用大小和是否成功,就看听证结果的处理如何。听证结果既涉及广大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利益对方人的正当利益,因而在处理听证结果时应该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而不能草率行事。这也是群众评价政府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各部门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听证结果,这样良好的政府形象就在人们心中树立起来了;反之亦然。因而可以说社区听证会制度是政府重塑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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