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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探讨
2014-12-13 21:35:2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次 评论:0

伴随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加剧,养老问题在原有传统养老体制和养老模式中日益显得矛盾突出,若不予以战略上的重视并寻求对策妥善解决,难免对社会进步、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障碍。因此,基于对社会发展中的养老现实的正确认识,探索适合国情,顺应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形势的养老新模式,势在必行,不容迟缓。传统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即养老的物质需用和生活照料等方面由家庭提供。而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以及十分充裕的物质财富使社会为老年人提供足以养老的经济条件、养老住所和护理照料成为可能,由此而形成的养老方式被认为是社会养老模式。
  人们基于对现今家庭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而导致的家庭养老功能削弱事实的了解,预料今后家庭养老可能向社会养老转变的趋势。然而,社会养老是否为未来发展的理想终极模式(ultimate model)?家庭在养老过程中的功能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取代?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及民间机构和组织采取各种试图完全接替家庭养老作用的举措并不显得成功,现实使人认识到家庭式环境在养老过程中具有其独特作用。
  最近,居家养老模式颇受关注,其理论概念、结构体系、实际可行性以及与社会文明进步、健康老龄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正不断激发大量而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从养老模式与社会发展形态、居家养老模式的特征及其功能架构对居家养老的理论概念予以阐述,以供广大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作进一步的探讨。
1 养老模式与社会发展形态
  在人类社会中,养老模式的变迁能够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一种主导养老模式是与社会发展状态尤其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以自然经济为主,家庭是组织生产、拥有生产资料和积累财富的基本经济单元。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一方面用于维持自身的生存需要,另也将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积累在家庭内部〔1〕。积累方式可表现为两种,一是有形的物质积累,二是通过养儿育女转化为未来可以获益的劳动财富和劳务储蓄。所谓“养儿防老”的观念由此而来。这样的积累方式导致了家庭大型化〔2〕。家庭成员亲缘联系密切,长辈通常掌握和支配财产,具有权威性。老年人因此获得家庭的关心和照顾,在家中安度晚年,体现了农业社会的传统养老模式——家庭养老〔3〕
  工业化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获得极大提高,相应地生产方式与农业社会截然不同,分工精细的社会化大生产取代了原先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社会工业化也导致了家庭结构和功能、人们的经济关系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3〕;劳动者的生产成果更多地作为剩余产品而供给社会,这些为社会所积累的物质财富中,包括了劳动者至老年期不再工作而转变为纯消费群体的生活所需,因此社会应当对老年人负有供养责任,为其养老生活提供养老金等物质支助。而当生产力水平高度发达、社会财富十分丰裕时,老年人的供养在物质经济上就具备完全由社会负责的条件,社会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场所和护理设施。这样就形成了以社会养老为主的养老方式〔1〕
  由此可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生产方式决定相应的养老方式。我国现阶段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工业二元经济并存,生产力仍不发达,社会经济也不富裕,然而却已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之态势。在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的同时,家庭又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其养老功能逐步削弱,而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如何解决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探索和建立能够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它应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优势功能的互补结合,这也正是居家养老模式的特征。
2 居家养老模式的特征及其功能架构
  居家养老模式就其特征而言,应该具有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养老资源的多元性,养老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功能互补性。
2.1 居家养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谓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质经济上的供养需要;(2)生活照料和护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籍、充实精神生活的娱乐和教育、老年生活调适的心理辅导、应激-应对社会支持等;(4)保护生命的需要,包括医疗服务和治病药物的使用。我国养老体系功能应兼具物质和精神两重性〔4~5〕。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有各种具体而特殊的需要,涉及医、食、住、行、乐、为、健、学。
  “医”,就是从老年医学的角度阻止老年人生理功能的病理发展,为患病老人提供有效而方便和医疗措施。社区应建立医疗网站,配备“全科型”医务人员,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就近医疗服务。“食”,就是提供合适的饮食类型和结构,在食品商店、超市要设立符合老年营养学原理的专柜,供应价廉物美的“老年食品”。“住”,就是提供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养老住所和环境,其基本特点是舒适、方便、安全。“行”,就是公共交通设施应该保证老年人出行的安全、方便和优待。关于“乐”,就是配置老年人娱乐活动的软硬件设施。“为”就是提供机会与场所让老年人发挥特长,力所能及地为社会作贡献,以实现自我价值。“健”,就是采取有效措施延缓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衰退以及预防老年疾病的发生,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学”,就是社会应大力开展包括老年人再就业职业训练、保健知识辅导等活动,老年人进大专院校学习应不受年龄限制,享受免费、减费和奖励等优待鼓励措施。
  居家养老模式的功能架构应具备上述全方位性,它根据老年人的多层级需要(hierarchy of needs),体现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支持宗旨。基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应包括基本生活需要、安全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因此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特点是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以及“老有所尊(社会尊重和自尊)和老有所宁(生活环境秩序的安全感)”。

 2.2 居家养老模式的资源多元性 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对老年人的经济奉养、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养老功能的资源所在;而社会养老模式的特点是社会提供养老资源。此两种模式的养老资源均是单元性的。与我国现今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养老功能的资源既来自个人、家庭,也来自社区、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养老体系的经济供养部分可包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几个层次;照料体系的构成也要涉及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4〕。社区今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老年护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为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场所、一生的归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习惯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养老住所,而家庭成员则可以给予老年人他人难以替代的亲情关怀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应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环境中养老。
  此外,老年人作为养老的主体应增强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变被动养老为主动养老,强调自尊、自主、自强、互助的养老过程,在养老照料和护理方面可以通过个人储蓄、保险的方式包括经济上和劳务性的以加强保障作用。
   2.3 居家养老模式的功能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 居家养老模式满足各方面养老需要的功能载体可以是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它根据老年人的具体养老生活状态、养老条件和养老需求合理分配养老资源,规划养老设施,择取养老方式。
  居家养老模式的“家”的概念,不再是仅由亲缘关系成员所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的概念,在这样的社区-家庭环境中,社会人际关系层次更多,人际交往互动方式更为多样,更能满足人际互助与沟通的多元需要。老年人在这样的养老环境中更可能获得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满足。因此,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家庭是主要的养老载体,但它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性的。居住条件好、子女照料较周到的老人在自己家中养老是居家养老;而居住条件差、子女照顾不好或是失去亲人的老人,由社区向他(她)提供具有家庭氛围的养老住所也应归属于居家养老的模式;另有一些自主性较强的老人不愿麻烦或“连累”子女、亲人,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前提下愿意住在设施良好的社区老年公寓中摆脱家务牵累、休闲养性、安度晚年,这也不失为一种合适的居家养老方式。本着居家养老模式以老人为中心的原则,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应尊重老年人自身的意见,根据老年人的价值观、自主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某种养老方式的择取不必固守,是动态发展的。但从根本意义上应该确定的是,居家养老模式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而缺乏心理沟通和精神抚慰的“空巢”家庭,则不够符合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的概念涵义。
  由于现今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削弱,因此社会养老保障有必要加强。但这并不排斥家庭可保留的养老功能,尤其是那些社会养老一般难以替代的功能如家庭在亲情关怀和精神慰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在以往研究中,我们明确注意到老年人的亲人尤其是配偶及子女在其养老生活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行应注重家庭和社会养老功能的彼此辅助,相互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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