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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成都市锦江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
2014-12-12 19:16:30 来源: 作者: 【 】 浏览:30次 评论:0


突破
——从专家眼中看锦江区推进社区治理新模式的推广价值

  

  “探索出了社区党建的新路”,“这是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

  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指导着实践。锦江区推出的社区治理新模式,近日成了研究党建、社区建设、公共关系专家的热门话题,纷纷撰文发表对该模式的看法。今日本报刊登部分专家的意见,以飨读者。 

 

  社区党建的必由之路

  ——谈锦江社区治理新模式下的社区党组织建设

  我家就住在锦江辖区,自己也在研究党建方面工作,所以对锦江区基层党建开展的创新工作都比较关注。对于锦江区这次推出的社区治理新模式,特别是社区党组织建设所作出的一些探索,首先确立并通过一定方式实现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按照“党组织建在社区、支部建在庭院、党小组建在楼道”的组建模式,扩大党组织在居民小区、楼栋,商贸市场等地域的覆盖范围;依托社区各类党组织,以辖区党建工作联系席会等方式,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参加社区建设,形成社区大党建格局……我认为这次探索方向明确,路径需要不断完善,重在实践中检验,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社区党建难以逾越的难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了党的建设面临的一个值得探索的领域。为什么呢?街道居委会工作社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大量的“单位人”正逐步变为社会人,社区成为居民生活最重要的活动场所,无主管单位党员 、“口袋”党员也大量涌入社区。以前的人都是单位人,不存在社区,虽然说以前有居委会,但也完全不同于现在的社区,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设置的基层党组织,其党的建设基本是在“单位制”的剩余空间里开展的,仅作为补充形式而存在,其功能和作用有限。改革开放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各种各样的社区出现,这种新生单位的出现,党组织如何推进成了新的课题。

  这些年来,有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探索,就是在社区党建中,如何整合社区党组织的资源。具体讲,一个社区存在着很多驻社区单位,这里有很多党员,也很多居住在社区的党员,但他们党的关系又不在这里的社区,这些单位、党员都不属于社区领导,处于分散状态的党的资源。对于这些党的资源的整合,以前刚兴起的社区党建探索过,叫党的基层组织地方建设或者属地化建设。但这个探索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中断了。困难在哪里呢?首先,一些党员“单位人”传统痕迹很重,甚至人的级别可能比社区党组织人员高很多,优越感很强,对社区党的组织建设不自觉地投入,参与性差,实际这是一种狭隘的观念;同时社区党的建设工作者的思想境界、组织能力、整合能力也还不够。所以社区组织很难靠自身能量整合社区内的党的资源,即使整合起来,也很不完全,很狭窄的范围,不能发挥社区党建应有作用。

  在锦江区的这次改革中,将辖区单位的党员通过推荐和选举的方式,作为特邀代表的方式进入社区工作委员会,就整合社区范围内的党的资源,这些资源来自不同方向、路径,为社区建设发挥作用。通过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方式,依靠“党建”这条线,使辖区单位间淡化了行政级别的界限,打破了“条”的格局,走进“块”的天地,建立起相互平等、共同协商的良好局面。

  总之,锦江区的社区党建改革是社区党建建设的必由之路,是值得肯定的。

  (作者系成都市委党校教授 刘益飞)

  社会分工: 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

  ——从锦江社区治理新模式看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已经历了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阶段;目前,正进入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的新阶段。构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是新阶段的重中之重。如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各地都在改革创新,目前尚无成熟经验,仍需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在探索中积累经验。成都市锦江区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使我们获得了新的认识、新的经验:

  走出“社区服务=居委会+服务”的误区。锦江区力求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建立社区服务分类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如医疗机构等)在公益服务中的作用、社区组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民间组织等)在互助服务中的作用、市场组织在社区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走出“社区公共服务=政府部门+居委会”的误区。长期以来,受“条条运行”的体制惯性作用,政府部门习惯于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直接委托给居委会,居委会过度行政化,削弱了居委会充当政府与居民间的桥梁和纽带功能。锦江区采取三种措施走出这一误区:一方面,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履行全区社会建设、社区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这个综合协调机构不是“临时”的、“虚拟”的而是“常设”的、“实体”的;另一方面,建立社区准入制度,对部门职能延伸社区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使政府职能延伸社区规范化,避免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三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剥离其经济职能,主要履行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政府部门下沉社区的职能,同时,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站,使服务贴近居民家门口,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专业化和组织化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归纳起来,成都市锦江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最成功经验,就是适应社会分工需要,建立社区服务分类供给体系。俗话说,“敲锣卖糖各干一行”、“行行出状元”。在现代社会,没有社会分工,就没有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区别,也就没有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只有适应社会分工的需要,才能进一步划清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功能边界,才能为社会组织的生长与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才能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管理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才能促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协作。可以说,促进社会分工,是中国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博导 陈伟东)

  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从锦江社区治理新模式谈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社区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政府是推进社区建设的主导,只有政府的工作到位了,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才能走上坦途。需要强调的是,基于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正在改革、公共服务还严重不足的国情,在推进以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过程中,社区还具有分担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

  锦江区的社区创新让我们看到,政府对社区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至关重要,只有重视社区建设,才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才能使更多的社区居民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们的政府部门习惯于布置工作,一句“进社区”,就把本该部门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统统交给社区去办;社区也由于各种现实原因更多地听命于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很难履行作为居民代表的职责。锦江区的改革在社区管理层面力图真正实现“政府与社会分离”,明确界定了街道在社区的工作平台和窗口——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与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各自的主要职责、人员配备、工作方式、财务管理等细则,破解“事该谁做”、“人从哪来”、“钱由谁给”等现实中的瓶颈问题,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创新。通过明确社区公共服务站的职能,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落实到社区,并公之于众;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做实居民代表常任制、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通过社区事务听证会、社区民情恳谈会等制度化规定,切实帮助社区组织发挥代表居民实施治理、表达诉求、协调利益等功能。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说到底,是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把过去集中在政府手里的权力、资源重新归还给社会。锦江区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社区治理为根本,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制度设计给社区发展营造环境、提供资源、赋予权力,体现了政府对社区的领导、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建设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不仅仅是强调领导,更重要的是提供发展条件和公共资源,要为社区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工作支持,要帮助社区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研究员 郭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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