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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评审结果的通告
2014-12-12 19:16: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49次 评论:0

关于发布城市和谐社区建设

理论研究课题评审结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的通知》(民办函【200834)要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55个单位组织、个人申报了课题。经“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确定了9个中标课题和 35个自选课题。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中标课题

(一)“行政与自治的两元均衡——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课题负责人:汪波,职务(称):副研究员,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二)“城市社区自治制约性因素研究”,课题负责人:巢小丽,职务(称):副教授,单位: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三)“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邵胜,职务(称):局长,单位:杭州市民政局;

(四)“城市街道改革与社区治理模式变迁问题研究”,课题负责人:窦泽秀,职务(称):副教授,单位:青岛行政学院;

(五)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研究”,课题负责人:邹文开,职务(称):教授,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六)“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的有效措施”,课题负责人:陈伟东,职务(称):教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七)“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课题负责人:高和荣,职务(称):副教授,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八)“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课题负责人:王凯,职务(称):局长,单位:青岛市民政局;

(九)“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各项机制研究——广东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实践的制度性创新研究”,课题负责人:张勇,职务(称):副研究员,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二、自选课题

(一)“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课题负责人:杜文革,职务(称):处长,单位:吉林省民政厅;

(二)“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的有效措施”,课题负责人:于洪生,单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三)“从管理到治理: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的路径选择及运行机制研究”,课题负责人:邹静琴,职务(称):教授,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四)“基于社区治理视野下的社会组织研究”,课题复责人:戴志伟,职务(称):副教授,单位:宁波工程学院;

(五)中国共产党城市基层组织管理问题研究——以安徽省党的城市基层组织为例,课题负责人:赵守飞,职务(称):讲师,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六)“佛山‘村改居’社区治理模式研究”,课题负责人:梁绮惠,职务(称):副教授,单位:广东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

(七)“社区委员会: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机制探索——浦东川沙社区共商共治平台运作情况调研报告”,课题负责人:王家桢,职务(称):局长,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八)“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张国华,职务(称):局长,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民政局;

(九)“对廉政文化在城市社区中的传播、发展的探索”,课题负责人:杜小炎,职务(称):厅长,单位:四川省民政厅;

(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课题负责人:王佛生,职务(称):副厅长,单位:安徽省民政厅;

(十一)“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研究——以深圳为视角”,课题负责人:夏志有,职务(称):讲师,单位:东莞理工学院;

(十二)“和谐社会构建下的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卢爱国,职务(称):副教授,单位:湖南省湘南学院;

(十三)“社区平安(安全)与志愿服务——以中国广东中山市为典型的调查分析”,课题负责人:谭建光,职务(称):教授,单位:广东青年干部学院;

(十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区”,课题负责人:李泽惠,职务(称):局长,单位:广东省汕头市民政局;

(十五)“新建商品房小区社区管理模式探讨——以无锡市北塘区金马社区为例”,课题负责人:李学斌,职务(称):副教授,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

(十六)“社区服务内涵扩展下的社区工作者定位问题研究”,课题负责人:李职务(称):局长,单位:长春市民政局;

(十七)“和谐社区建设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研究”,课题负责人:王月凤,职务(称):局长,单位:宁波市民政局;

(十八)“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蒋延灿,职务(称):局长,单位: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

(十九)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与方式——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课题负责人:孙桂华,职务(称):副研究员,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学习型城区研究会;

(二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 课题负责人:潘屹,职务(称):研究员,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二十一)“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课题负责人:张作森,职务(称):副处长,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二十二)“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课题负责人:李翠英,职务(称):副教授,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十三)“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课题负责人:周晓明,职务(称):副局长,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

(二十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实践中社工关怀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课题负责人:台红,职务(称):副教授,单位: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党校

(二十五)“城市社区妇女干部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寿静心,职务(称):教授,单位:中华女子学院

(二十六)“治理视域下我国城市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边界研究”,课题负责人:韦朋余,职务(称):讲师,单位:宁海县委党校;

(二十七)“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协商民主研究”,课题负责人:陈朋,职务(称):讲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

(二十八)“整合社区资源,促进和谐社区工作全面开展”,课题负责人:耿衍飞,职务(称):局长,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民政局;

(二十九)“城市社区治理机制:行政主导、自治与合作”,课题负责人:赵永红,职务(称):讲师,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系;

(三十)“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课题负责人:王义,职务(称):教授,单位: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三十一)“统筹城乡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路径分析”,课题负责人:田培忠,职务(称):局长,单位:重庆市民政局;

(三十二)“增权与融合:农民工组织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以珠三角地区为例”,课题负责人:黄岩,职务(称):讲师,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三十三)“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的有效措施”,课题负责人:李少惠,职务(称):副教授,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三十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课题负责人:王曼,职务(称):教授,单位:黑龙江省委党校;

(三十五)“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有效措施和运行机制”,课题负责人:袁方成,职务(称):讲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请中标课题申请人和自选课题承担人在通告发之日起15日内与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联系,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及时组织课题研究并上报研究成果。

特此通告。

联系人:黄观鸿

联系电话:0105812319558123194(传真)

电子邮件:hghmca.gov.cn

附件:“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评选规则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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