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力争用3年时间,按照“建设社区、整合社区、服务社区、经营社区”的方针,初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社区,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青海特色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是记者11月12日从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我省目前已建立了352个社区,建成社区办公用房205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5个,老年服务站、点182个。
据了解,在今后两年内,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资金投入,按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省、州(地、市)、县(区)按1∶1∶1的比例承担。同时建立省、州、县三级财政每年每个社区居委会补助不少于1.5万元工作经费制度,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以保证社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