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对社区基础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1个城区、3个街道、7个社区居委会和54个帮扶单位进行奖励,同时给予26个未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帮扶任务。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蚌埠市城市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大多数新建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和活动用房,为社区工作构建了平台。为了不断提升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蚌埠市召开此次会议,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就切实加强社区管理队伍建设、继续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地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加大社区建设推进力度等方面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提出,从2005年起,实行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从2005年5月起,对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实行全市统一的生活补贴标准,对社区协管员的各类经费由市直有关部门按时拨付至各区财政专户,并由街道统一发放。社区用房建设尚未按标准完成的,由各区政府负责在200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按原规定的标准统一配置办公设施;2006年底前,各区要建成一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齐全且有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建成一所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从2005年起连续3年,市级财政每年对社区建设给予必要补助,各县区财政要列支相应费用。
同时,蚌埠市从2005年起开展创建规范化社区活动,对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软硬件建设、社区治安、社区文化教育、社区环境与卫生、社区信访、社区经济、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救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10个方面明晰了工作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年对经复查验收合格的社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蚌埠市规范化社区”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