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进入旧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粗放的选举:深圳市麻岭选区区人大代表直选延期事件观察与思考
2014-12-12 15:17: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43次 评论:0

   麻岭社区属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管辖,是一个年轻的居民区。1998年至2001年,该社区凯丽花园业主吴海宁带领居民为房产证问题静坐示威直至问题解决,已使社区小有名气。2003年麻岭选区第四届人大代表直选延期,事件过程跌宕起伏,一路变数,又使该社区名噪一时,其原因有三:第一,这是深圳市区人大代表选举历史上首次发生的延期事件;第二,吴海宁在这次事件中具有特殊意义;第三,它所产生的示范效应也许标志着深圳市的人民代表选举制度正在由确认式制度向竞争式制度转化,引发起社会各界对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思考。

  事件始末素描

直到2003420之前,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区人大常委会一样,按部就班地部署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2月19,南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内容涉及如下几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七条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成立南山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2)审议并批准了《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审议通过了《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表》。(3)确定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03423。(4)依照所确定的选举日期,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月中旬至320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学习有关选举工作文件,成立各级选举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培训骨干,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举工作宣传发动。

32043为选民登记阶段,选民名单须在200343前公布。43,麻岭选区公布选民名单,为660人,并注明选民登记工作已经结束。

44418为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须在200348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须在2003418前公布。48,吴海宁因有151个选民联名签字推荐为初步代表候选人而开始引来关注,418吴海宁和宋晓伟被确认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公布于众。

419430为投票选举阶段,其中23日是全区统一的选举日。

219419,南山区的选举工作就这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420,既定选举日的前三天,已经公布的两名正式代表候选人之一宋晓伟,突然向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一份名为《辞职报告》的书面材料,声明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今后要经常跑北京,故辞去南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此举把一个从未遇到过的选举难题凭空抛在了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和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面前,既定的进程乱套了。

421,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由于宋XX同志于420书面提出退出正式代表候选人,致使我选区不能符合《选举法》第三十条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并且根据《选举法》第三十一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须在选举人的五日以前公布的规定,我选区提名、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法定时间已过,不能再重提产生新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述情况已报区选举委员会。我选区423不再进行选举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通告一出,选民大哗。有的选民不理解:选举这样的大事儿,怎么说取消就取消了呢?这可是法律赋予我们的选举权!有的选民态度十分明确: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能以一种行政命令的方式随便剥夺,选民是没有错的。有的选民质疑通告的权威性和效力,因为通告上盖的麻岭社区居委会的印章。抗议声最大的当属吴海宁,因为他对自己当选人大代表报有很大期望。选举被取消后,吴海宁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反映了情况,得到一些委员的表态:选举只能推迟而不能取消。与此同时,吴海宁还就此咨询了在北京的选举问题专家李凡,答复选举可以继续进行,吴信心大增,立即联合选民起草了一份起诉书呈递南山区选举委员会,要求切实保护南山区麻岭社区全体选民的合法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立即尽快明确该选区被推迟的选举时间。与此同时,他还找遍了南山区四个区委书记,要求继续选举。

南山区选举委员会收到起诉书后,于427召开会议,决定麻岭选区的选举时间推迟到59举行,所张贴的公告加盖的是麻岭社区居委会的公章。

429,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公布了延期后的初步提名候选人名单,共3名,他们是吴海宁、陈慧斌和胡咏梅。其中,陈慧斌和胡咏梅为新提名的候选人。

54,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公布:吴海宁和陈惠斌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56,吴海宁在麻岭社区内各通告栏中贴出彩色竞选海报,并向社区居民信箱投放公开信。海报帖出后,南山区选举委员会、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选民和居民争议蜂起,媒体开始介入。

58,麻岭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帖出社区选民登记名单,共849人。

59,选民分别在三个固定票箱和两个流动票箱中投票,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下午3点,唱票结束,吴海宁落选,陈惠斌胜出,但票数多出四张,现场哗然。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紧急请示,决定重新唱票。下午4点半,第二轮唱票结束,依然吴败陈胜。吴海宁当场声明将就此向有关部门追究、上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的角逐者:吴海宁和陈慧斌

早在宋先生的退出使麻岭选区成为新闻前,该选区选举已经引起了深圳大学选举研究学者的关注。原因是:深圳大学一教师向单位申请:不在单位参加选民登记,要回自己的社区去登记,原因是为了吴海宁。

吴海宁何许人也?他是主动出来要求竞选区人大代表的麻岭居民。男,35岁,南京大学地理信息与地图学专业,本科学历,民盟成员,北京户口,现任职业为深圳市双海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海宁的简历表明这是一位热衷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的人,凯丽花园的居民证实了这一点。吴入住麻岭社区凯丽花园后,干了两件大事并由此获得小区居民的拥护。第一件事是:1998816发起创建凯丽花园业主委员会,吴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但当时该业主委员会处于非法状态,为使其合法,吴海宁四处奔走,奋斗了两年,2001年,南山区建设局为该业主委员会备案,算是承认了它的合法存在。第二件事是:19982001年间,为解决业凯丽花园业主房产证问题,带领业主数次到区政府和市政府门前静坐示威,直至问题解决。此外,在2001年至2002年间,吴还为维护麻岭工业区44家企业的电话号码使用权作出贡献;2002年,向民盟提交议案16个,其中2个被转为全国政协提案,2个被转为市人大提案,8个被转为市政协提案。除了他自己的公司外,吴海宁还有11个社会兼职身份。吴的维权行为使凯丽花园大部分居民对他颇有好感,这次选举,该花园选民组260人中的151人联名推举吴海宁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与宋晓伟相比,吴海宁具有相对优势,感觉自己有七成胜算把握。

据吴海宁叙述,本来在宋晓伟退出前,区选举工作领导班子对他竞选人大代表的态度还是顺其自然,但选举被宣布取消后,他的起诉书和四下活动使区里一位主管选举工作的官员对他产生了反感,在电梯里大怒:这太不象话了!同时,1998年吴带领业主静坐示威的行为此时也开始发酵,如吴后来所说“98年的事情,后果是很严重的。吴海宁在区里个别官员眼里,成为一个到处添乱的人。这决定了他本次竞选的命运,也使南山区失去了一次政治秀的机会。

与吴海宁相比,陈慧斌的出现纯属偶然,是宋晓伟退出和吴海宁失宠的结果。陈慧斌,女,28岁,深圳户口,大学文化程度,两个多月前刚刚就任麻岭社区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据社区居民讲,她的主任职衔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是上级任命的。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时,被任命为组长,该小组成员大多数是有居委会人员构成。本来,陈慧斌是没有准备当选为代表候选人的。按吴海宁的说法,他在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亲眼看到,《南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分配给麻岭选区的候选人构成界别是工人或其他劳动者、非中共党员,这个规定是为本应于423举行的选举准备的。宋先生退出后,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办公室制订了《粤海街道麻岭社区居委会选区延期选举四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改变了过去的代表构成规则,陈慧斌作为中共党员,不再受非中共党员这一限制,顺利通过提名推荐。

陈慧斌的加入,使吴海宁的信心打了折扣,因为陈慧斌不但是居委会主任,居民常同居委会主任打交道,对她的了解肯定更多一点。更重要的是,陈慧斌的麻岭社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使吴海宁感觉自己胜选难度增大。56日傍晚,吴海宁在社区贴出竞选海报,并向居民信箱投放1700多封公开信。宣传自己的竞选理念、选举诺言、个人履历和热心公众事业的实践活动。他把自己的选举信念概括为如下一句话——做无私无畏、敢于为民说真话、办实事的人民代表。他承诺如果当选,将自己出资,聘请专职工作人员,在麻岭社区设立南山区人大代表吴海宁办公室,公开办公电话,一周七日,全天候24小时接待与倾听选区选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为民说真话,办实事……”

海报和公开信一问世,争议蜂起。南山区有关公共权力部门认为这是一种非组织的行为、超越法律的行为。南山区有关部门的看法是有律可依的。《选举法》第三十三条,该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也有相关规定。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2003331通过的《关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注意事项》规定: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 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介绍候选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党派及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简历、被授予何种荣誉称号、身体健康状况等。介绍候选人通常有三种形式:(1)由推荐者到会, 口头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2 )由负责选举工作的部门集中各方面意见或参阅其本人档案材料, 整理出候选人情况的书面材料, 印发给选民;(3)根据选民意见, 由选举工作部门介绍候选人和选民见面,使选民对候选人知名、知人、知情。据此,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戴玉伟表示:现在中国还没有竞选这个概念,所以任何探索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但是,无论是《选举法》,还是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该《注意事项》,都没有规定候选人本人不能以贴海报和发公开信的方式宣传自己。因此,当南山区有关公共权力部门打电话要求他撕下海报时,吴海宁严词拒绝。吴海宁坚持认为,区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出来,代表候选人应该让选民深入全面地了解自己,所以候选人应该与选民有充分的见面和交流机会,甚至,候选人也可以向选民发表竞选演说,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自己的参政意愿和承诺。据了解,吴海宁的态度使南山区有关公共权力机关颇为恼火,他曾几次接到有关方面的电话,警告他不得与海外媒体联系,否则要负政治责任。

选民也有褒有贬。多数选民认同吴海宁的做法,认为这样可以使选民更了解自己要投票选举的那个人,而且正因为吴的海报,才觉得选举的确是个事情、才叫选举,这次选举才有点选举的味道。但也有少数选民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出风头、有点做秀,有位六七十岁的老者甚至当面骂吴海宁洋为中用

在吴海宁贴出海报的同时,陈慧斌的部下——麻岭居委会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便,在发放选民证时,走家串户游说选民支持陈惠斌,还动员选民委托他们代为投票。陈慧斌对吴张贴海报的行为表示不满,她作为麻岭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南山区选举委员会保持高度的一致,认为张贴海报要经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她的一名小组成员还曾经就此要求凯丽花园管理处制止这种行为。同时,她以竞选者的身份,认为要宣传必须两个候选人一起宣传,指责吴的宣传行为对她很不公平。而吴海宁对陈慧斌的部下趁送选民证之机拉选票的行为也深为不满。两个人都期待着最后的结果,但一个言行张扬,特立独行,另一个却不露省色,与上级部门保持高度一致。

  选举日现场直观

59麻岭社区选举日当天,我和同仁共赴投票现场,观摩了整个投票过程。 早上6点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就开始支桌子、搬票箱忙碌起来。麻岭社区共设三个固定投票箱,分别设置在帝景园、凯丽花园和豪方园,主会场设在帝景园居委会办公楼前。

8点多钟,选民零零散散地开始投票。由于是星期五,许多选民在上班,投票一直持续了5个钟头。有些选民或抱着小孩、或提着菜蓝、或牵着小狗来投票,社区选举的松散、零落和家常,显露出社区选举的特点。

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选民在置放投票箱的桌子上填选票,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的监票人员或坐或站在桌子后面。在帝景园,陈慧斌以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在投票现场走动,个别工作人员在选民走向投票桌时立即向选民介绍陈惠斌,该选民投了陈慧斌一票。而在凯丽花园,深圳市电视台记者在现场采访选民。当吴海宁9点多钟出现在投票现场时,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戴玉伟先生动员他离开现场,以避嫌疑。吴海宁对此颇不服气,离开凯丽花园,去了帝景园投票点。

在三个投票点,我们都看到,许多选民伏在桌子上填写选票,有意无意地让工作人员看到在选谁,也有一些选民不愿意别人看到自己选谁,躲到偏僻角落里填写选票。只有帝景园的一个女选民对投票时毫无秘密可言表示疑问,生气地对工作人直言:请你不要看我的选票,并走到一边。事实上,从观察者的角度看,这种开放式投票的确给选民造成了心理压力。在与我们交流的选民中,不少人讲,因为有居委会人员在身边盯着,他们碍于面子,改变了初衷,放弃填写吴海宁而填写了陈慧斌。10点多种,吴海宁及其支持者、现场选民、记者和观察者突然惊异地得知,除了这三个固定投票箱外,还有两个流动投票箱,被拿去接受麻岭工业区一些企业选民的投票。吴海宁马上把这两个流动票箱和58公布的、比43公布的选民名单多出来的189名选民联系在了一起,并质疑在场的南山区人大官员和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但似乎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

上午1132分左右,一个流动票箱在帝景园主会场露面。

1141分,豪方的票箱运到主会场。

1148分,另一个流动票箱到达主会场。

12点,全部票箱汇齐。与此同时,帝景园投票点发生激烈争执。监票员张廷友投诉:有人把厚厚一匝选票塞进了票箱,违反了一个选民只能接受3人委托投票的法律规定。主持人不得不召开监票会议,但大多数监票员认为投票有效,主持人宣布了多数人的意见,但没有宣布该意见的法律依据。

1250分,开始唱票。烈日下,唱票持续了近2个多小时。南山区人大官员、几家媒体和几位学者、若干选民、两个竞选者及各自的支持者坚持在现场观看。

下午3点,投票结果出来了,吴海宁得赞成票214票,陈慧斌得赞成票338票。但是重新计算选票时,却令在场人士大吃一惊:据58公布的选民公告,共849名选民,拿选民证领取选票的641人,回收选票637张,但唱票结束后再计票数仍然是641张!吴海宁立即声明:有人作弊,选举无效。围观众人议论纷纷。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协商后决定重新唱票。吴海宁对此决定表示强烈不满,宣布退出,有人低声劝他要有个好心态。但吴海宁依然气冲冲地走了。

第二次唱票时,选民走的一个不剩。吴海宁及其支持者也均已气愤离去。只剩下南山区人大几位官员、麻岭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5个记者和我们。工作人员要求观众不得在桌子旁边围观,以妨碍计票,并用椅子围了一个圈,大约离计票桌2远,把旁观者挡在了外面。

经过重新唱票,4点多钟产生了最后的选举结果,吴海宁得赞成票229张,反对票111张,弃权票284张;陈慧斌得赞成票393张,反对票100张,弃权票131张。结局依然,但票数恢复正常。

大会主持人刚刚宣读完投票,吴海宁又来到会场,他没有向陈慧斌表示祝贺,而是宣读了我对于落选南山区人大代表的声明。他提出了6点质疑。包括对选民名单的质疑、对陈慧斌既是候选人又是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质疑、对居委会成员上选民家中拉选票的质疑、对投票点投票行为管理不规范的质疑、对流动票箱的质疑、对代表构成条件变化的质疑,等等。他十分激动地说,本次我以极大的勇气,以张贴海报的方式积极投身南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海报贴出后,受到了新闻媒体广泛的关注和许多朋友以及素不相识的人们的支持,也承受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本次选举的结果并不重要,关键在于我亲身感受了整个过程。我始终认为,我此次张贴海报参加竞选,不管成功与否,都是对中国未来民主化进程的一次促进。……我曾经满怀信心地对记者表示:如果不出现非正常情况,我应该能够当选,而现在我的落选,完全是因为本次选举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不正常现象。……我认为本次选举的结果是无效的,因为有明显违反《选举法》,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对其不公正我表示强烈不满,我保留进一步就此来向有关部门追究、上诉的权利,最终向法院起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我的神圣权利。

吴海宁宣读声明的时候,现场鸦雀无声。读毕,他转身向他的车走去,背影是那样的孤独、疲惫、单薄,令人想起那个总是挑战庞然大物的唐吉珂德。

吴海宁离去后,胜券已握的陈慧斌接受了媒体采访,她在投票过程中曾两次接受媒体采访。当记者问她当上人大代表后打算怎么做时,她表示:当上人大代表后,首先要代表、贯彻三个代表,遵守宪法和法律;其次,要更加努力做好居委会主任的本职工作,她认为居委会是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她既要对政府负责,也要对社区居民负责,要努力为社区居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但是,她对人大代表如何代表和表达选民利益的功能没有提及。

四麻岭选举留下的疑问和思考

麻岭选举虽然已经结束了,但这次选举从整体上看显得比较粗放,是一次留下诸多相互关联的问号的选举。

第一个问号就是:麻岭故事,都是宋晓伟惹出的

宋晓伟到底为什么要辞去候选人资格?真的是因业务繁忙还是另有缘故?是出于自愿还是受到过来自某方面的压力?如果的确是因其自述原因自愿退出,问题相对就简单一些。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宋先生退出的真正原因是有人举报他的妻子有超生嫌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闻讯后即着手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宋先生便出动请辞,而且的确是自愿退出。

不过,宋先生是已经确认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在确认他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之前,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组织选民提名、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有责任汇总并公布代表候选人情况、依法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这个过程中,宋先生的代表候选人资格是怎么被审查的?据说其妻已是肚腹隆起、超升嫌疑大大,这种情况为什么在提名、酝酿、协商、讨论这个长长的时间内一直没有被发现,而是直到选举在即因人举报才注意到、才着手调查?因此,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履行其确认代表候选人资格的职责方面是不是不够尽责呢?

第二串问号是,当已经确定了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发生了变化,如申请退出、生病不起甚或突然死亡,选举该如何操作?是继续进行,还是予以取消,抑或延期举行?各自的合法性依据是什么?

宋晓伟突然宣布辞去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后,麻岭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先是通知选民取消选举,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第三十一条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须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宋先生的退出,使麻岭选区不再符合这一差额选举原则,同时,提名、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法定时间已过,不能再产生新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因此,选举应该取消。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对有关正式候选人临时退出后选举如何进行的情况没有直接的规定,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所援引的差额选举原则和法定时间原则,只是一种就近援引。这种就近援引法律原则的努力,表明了他们对实质民主和程序民主的尊重。

但也正是因为现行选举法律法规没有对这样具体的问题作出直接规定,制度上出现了虚空现象,由此生长出各种不同的解释版本。笔者以为,宋先生和吴海宁是严格按照差额原则被确认的两个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已经公布于众,宋在选举前夕临时自愿退出并不导致这一原则的失效,选举应该如期且不再附加条件地进行。最终,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延期选举,但要重新提名代表候选人,以符合差额原则。许多新的疑问从此产生。

第三,延期进行的选举在性质上如何定性?这关涉到已经公布过的选民名单是否有必要重新进行登记以及再次进行的选民登记的合法性问题。

延期事件的直接起因,是宋先生的临时退出,而不是选民登记方面发生了问题。南山区选举委员会和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43确定该选区选民为660人。但当选举日被延迟后,该选区重新登记并公布了选民名单,新的选民名单是849人。这里存在的疑问至少有两个:一是为什么要重新登记选民?二是为什么两次公布的选民数目存在如此大的差异?

《选举法》和《组织法》中没有有关重新进行选民登记的条文。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补选和另行选举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时,应当重新核实选区现有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选民人数和代表候选人名单。这就是说,只有在补选和另行选举的情况下,才须重新登记选民。但根据上述三个法律或法规,所谓补选,是指已经当选的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另行选举是指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显然,延期举行的麻岭选举不是另行选举,也不属于补选,那么,重新登记选民就没有必要的了。

不过,由于法律没有对代表候选人退出选举后要不要再次进行选民登记给予直接规定,各利害相关方的解释就会变得十分有弹性。退回来讲,即使把陈慧斌候选人的产生和重新进行的选民登记看作是具有合法性基础,然而,在同一个选区,在短短的时间内,由同一个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所进行的两次选民登记在数目上居然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不能不使人产生疑问。到底哪个数目才是准确的呢?

43确定的660人的名单上已经标注选民登记工作已经结束,这说明660人是正确的。假设它存在错误,那么,至少在420宋晓伟退出前没有被发现,仅凭这一点,即使宋晓伟不退出,以660名选民为依托的423举行的选举,其合法性也是值得质疑的。而849人的名单只能是建立在660人名单是错误的基础上,但是,新登记的189位新选民的资格是如何确认的?从时间上、法理上、逻辑上看,延期选举的决定是于427作出的,重新补选陈慧斌等为代表候选人是于429提名的,那么新的选民登记数字最早应该于决定补选之日开始,这距离59的选举日只有10日。根据《选举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但是,我在选举现场看到的选民名单公告日期是58,是选举日的前一日,严重违反了法定期限。,但麻岭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给他留下时间去申诉。同时,麻岭社区的固定选举点是三个,笔者只看到在帝景园的主会场张贴着选民名单,而在凯丽花园、豪方均没有见到。

吴海宁对此新名单上的选民数字及资格、公布日期违反法律规定、张贴方式等持有强烈的不同意见,甚至在选举结束后,他还跑到南山区人大质疑,接待官员这样回答:无碍选举大局!

此外,429新公布的3名初步提名候选人名单,也比《选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期限少了5日、比《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少了7日。《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选民、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应于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不过,54公布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却符合了该条款中的下文。由此,可略见该选区选举过程所凸显出来的的粗糙性和随意性特点。

第四,代表候选人构成界别前后不一致,使人感觉规则是因人而异的,政府信用何以彰显?

陈慧斌被提名后,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办公室制订了《粤海街道麻岭社区居委会选区延期选举四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改变了过去的代表构成规则,陈慧斌作为中共党员,不再受非中共党员这一限制,顺利通过提名推荐。在同一行政区域,针对同一选区,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代表候选人构成的规则存在着这样的前后矛盾,虽然不关涉法律问题,但关涉到该行政区域政府的信用。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实施者、监督者,规则的随意性必然导致行为过程的漏洞百出,导致公众的茫然。事实上,陈慧斌以中共党员的身份通过提名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下一个问题。

第五,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陈慧斌,同时担任麻岭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这种双重身份的合法性依据是什么?

现场媒体、观察者及许多选民对于陈慧斌既扮演裁判员又担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都带着深深的疑问,陈慧彬的数次回答都很简单:这是区里安排的。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她仅仅是在投票日的选举大会上回避了一下,没有主持会议而由区选举委员会安排他人主持,但她仍可以在选举现场。南山区人大的一位官员认为,这样做并不违反选举法。的确,选举法对此没有规定,但是,回避原则是政府工作中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样的安排是显失公正的,它使竞选资源严重倾斜于陈慧斌本人。

陈慧斌担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她担任麻岭社区居委会主任有关。由陈慧斌主任担任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上由居委会成员构成。实际上,如今许多城市中的基层选举,都是由社区居委会具体张罗。应该说,居委会主任担任人大代表,可能更能够全面代表和反映本社区的民众利益,因为他们对本社区各方面的情况更了解。不言而喻,当陈慧斌主任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她比吴海宁更有优势,如果她不担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这种优势是可以理解的,起码吴海宁无话可说。

但是,当陈慧斌既是代表候选人又是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时,这场选举就变得复杂起来、变得奇怪起来、变得搞笑起来,变成了一个带着人为痕迹的、明显失衡的博弈,吴海宁和陈慧斌都变成了符号,即:一个自由人VS一个单位人,一个普通公民VS一个准政府官员,一个自然人VS一套运行机制,一个个体VS一个系统,一个单薄的身份VS一个厚重的身份。南山区人大为什么这样安排?据现场一媒体记者向该区人大一官员嘴里掏话,此官员表示:就是不想让吴海宁当选!但根据笔者的询问,该官员的回答是:作为选举工作的主持者,区选举委员会并不能决定谁能够当选,而是要保证选举秩序的合法与公正。令笔者不解的是,让一个正式代表候选人担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是否能够保证选举秩序的合法与公正呢?

第六,正式代表候选人能否以个人的方式宣传自己?

吴海宁是深圳市各区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中以海报方式宣传自己的第二人。在他之前,罗湖区的肖幼美女士,一位高级白领人士,已于4月份先行吃了螃蟹。吴海宁受肖幼美的启发,也张贴海报宣传自己,引来了颇大的争议。双方各自都在拉选票的做法,专家认为都是民主竞选的正当方式,只是一方用的是公共资源——居委会,使得竞争公开但不公平。

实际上,吴海宁张贴海报和发放公开信,与陈慧斌的助手们利用上门发放选民证的机会拉选票,在性质上如出一辙,都是在拉选票,为了竞选胜利。应该说这是民主竞选的正当方式,但宣传是需要成本的,只不过,吴海宁动用的是私人资源,而陈慧斌使用的却是公共资源——居委会,从而使得选举公开但不公平。

当然,当事人的看法及其他人的评论虽然莫衷一是,但总体上表明了传统的选举运行机制遇到新情况的时候人们的矛盾心理,也说明完善现行选举规则、进一步使之细化势在必行。

第七,投票过程中的失范现象和疑问:为什么没有实行秘密划票?为什么没有选民资格的人可以受托替他人投票而不被制止?为什么个别选民投下了超过三人的委托票而依然被认为是有效票?为什么出现计票错误后还由原班人马来纠正错误?……

就笔者在现场的观察所得,主要存在如下几种失范现象:

1:投票现场没有实行秘密划票。三个固定投票箱和两个流动投票箱都是由以居委会成员为主体的社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管理。在帝景、凯丽和豪方三个投票点,均出现这样的投票景观:票箱被摆放在一张小桌子上,管理人员排坐在桌子后面,回收选民证、发放选票、填写选票、投放选票都在那张小桌子上进行。投票者之间、投票者与管理者之间、投票者与旁观者之间的零距离接触,使得投票行为十分透明。笔者忍不住就此事询问了戴玉伟先生,他的回答道:选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但实际上,《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都没有有关秘密划票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制度性遗憾,其原因就在于传统的选举基本上属于确认式选举,上级锁定好对象,选民投票确认,有没有秘密划票是无所谓的。当竞争性因素在选举中出现后,秘密划票应该成为必须。

2:非选民投票。笔者了解道,至少有两起没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代替他人投票,一起出现在凯丽投票点,另一起出现在帝景投票点。凯丽投票点有一老人没有经过选民登记,但接受儿子委托投票;帝景投票点一居民既没有经过选民登记也没有委托书却代替别人投票。这些行为都没有被制止。

3)超越法定委托限度。选举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但在帝景投票点,有选民手持厚厚一叠选票塞进了票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投诉后召开监票会议,结果认为投票有效。不知道其依据是什么?

4)流动票箱的可疑。流动票箱的设立,事前选民们并不知道。流动票箱在投票过程中由居委会成员监管。唱票前,五个票箱的选票分别倒出来理齐,然后叠摞在一起。笔者发现,有些选票一连几十张统统都是陈慧斌的赞成票。不知道这些选票和流动票箱有没有关系?

5)计票错误自己改正?唱票后选票数字与唱票前不符,意味着多种情况:回收选票时可能就计算错误,唱票后计算错了选票,有人作弊。那么,谁来解释多出来的选票?谁来解决和怎么解决多出来的选票问题?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协商请示,决定自己动手查找原因和改正,解决办法是重新唱票。再次唱票后,吴张二人的得票数变了,但大结局没变,总票数却恢复正常。计票错误和重新计票,在选举实践中并不鲜见,尤其是手工计票。但出现错误后,究竟由谁来调查改正,是上级部门?是上级部门、竞选者双方、选民等各方面共同组织起公正的第三方?还是原来的行动者?现行选举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于是争议又起……

针对麻岭选举中如此多的变数及其合法性、正义性问题,香港凤凰周刊记者郭小芹博士曾采访了知名选举问题专家、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先生。李凡直言,即使按照中国农村选举的水平来衡量,麻岭选举也不合格,应该推翻重来。” “首先,原定的选举在一位候选人退出后,不应该被取消,也不应该被延期,只要还有一个候选人就要如期举行。麻岭选区在选举延期后搞选民重新登记也是不对的,重新登记多出来的人数令人置疑。

其次,候选人陈惠斌同时是选举工作小组组长是不对的。选举工作人员一旦成为候选人,应当立即辞去相关的职务。

第三,公开点票出了大问题,第一次点票后的选票数多于实际收回的选票数,且前后两次唱票结果又差距之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地说是有造假行为,说得轻一点,至少是点票不清,应该马上封闭票箱,组织公正的第三方重新点票。

这是一次不如农民的选举。李凡说,且不说西方先进民主,就是按农村选举的标准也不合格。都说农民落后,你城市人大代表选举还不如农村选举,城市应该向农民学习。既然中央讲建设政治文明,那么最起码要讲文明,不能因为人家是农民个体户就不选人家。

上述一大段话,是迄今为止对麻岭选举表现出来的粗约性特点所进行的最直白的批评。麻岭选举所留下的种种疑问和问题,与作为正式约束的选举法律法规本身、与带着巨大惯性和惰性的规则实施机制、与官员和民众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新旧政治文化因素、与其他制度和体制、与公民经济力量的强弱及身份的自由或不自由等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正是上述诸方面的存在,催生出麻岭选举事件,这场事件可以如下文字概括:一个精彩的开始,一个跌宕的过程,一个平庸的结果。之所以平庸,是因为这样的结果太模式化了,这是南山区有关公共权力部门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的产物。在此次选举过程中,面对出现的新情况——一个因公共维权而赢得居民欢心的自主竞选者,它依然运用模式化了的运作思维和运作方式,竭力求稳,因此在选举中干预过多,以目的理性决定程序理性,这说明,政府、选民及吴海宁们摒弃传统的零和博弈思维方式、学会合作博弈,还需要一段艰难的路程。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建构协商民主制度 下一篇昆明遏制楼盘取“洋名”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