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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
2014-12-12 15:14: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44次 评论:0

 内容提要: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研究报告分析我省现状,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双强模式”,即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力推动管理重心下移;通过推进以块为主的改革,理顺左右关系,着力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报告对下一步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主要有:加强街道党工委,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安徽省社区工作条例》,明确社居委自治、协管、服务、监督四方面职责;建立市、区两级财政为主、多元投入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改善社区工作者待遇;建立社区工作者选拔录用、培训提高的用人机制,打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的通道;积极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和志愿组织,选择一批社区作为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加强社区建设是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安徽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新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一、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现状简要分析

  从1999年开始,我省就把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转到城市社区建设上来。特别是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00]23号文件)后,省委、省政府开始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全省各地相应建立了社区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并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居民生活、有利于民主自治、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的原则,适当调整规模,划定社区。目前,全省44个市辖区中已有41个区完成了新型社区的组建,构建了新的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的平台,为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是我省社区建设的初始阶段,工作主要依托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两级组织自上而下地推动。从我国政治体制的实际出发,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省社区建设管理体制中这一行政主导推进模式将会继续存在。近几年来,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深化。近年来,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是在试点上探索。1999年,合肥市蜀山区被民政部定为“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2002年9月合肥市蜀山、庐阳,淮北市相山,芜湖市新芜、镜湖,安庆市大观和淮南市田家庵七个城区被确为首批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几年来,他们采取重心下移、强化基层、政府领导、民政牵头、以块为主、多方参与等改革措施,初步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新的社区管理模式。蚌埠市也在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子。他们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理顺市、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及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居委的关系,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社居委的自治功能。

  街道管理社区功能得到强化。在社区自治机制尚未完全发育起来的情况下,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着大量的社区管理和建设事务。近几年来,各地对街道管理社区的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纷纷在街道建立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强化了街道对社区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职能。2001年,合肥市政府制定了《合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资源,指导社居委工作。合肥市原西市区在《西市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标准》中,也明确把成立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作为考核街道的第一项内容,将社区建设纳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议事日程,从而更好地发挥了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社区居民民主参与的通道不断拓宽。社区居民的参与是社区发展的坚实基础。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我省普遍建立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居民一般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会对社区内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评议。有些社区还建立了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了社区中介组织,使社区居民民主参与决策的领域不断拓宽,为城市基层社区管理找到了一条新途径。

  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开始突破。社区建设中的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性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这一“瓶颈”开始有了突破。全省各地都加大了对社区的财力支持,使社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有了一定的改善。一些地方采取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多元化社区发展投入机制的形成。蚌埠市于2003年制定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办法,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蚌埠市全市120个社居委建设,有69个通过共驻共建帮扶正在建设的,有24个是单位型社区驻地单位负责的。

  社区管理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原来的居委会成员的身份比较单一,绝大多数是离退休人员或家庭妇女,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调整社区后,我省不少地方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拔社区干部,使一批优秀的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充实到社居委,社居委干部的素质、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初步实现了社区工作者队伍专职化、年轻化。目前全省社居委干部的平均年龄35岁左右,90%以上达到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新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

  社区管理职责不清,定位不明。一是条与块的矛盾,市、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社居委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社区管理的许多职能在条上,而责任却集中在块上。我们在对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竹荫里社居委的调研中了解到,他们承担的任务有117项之多,绝大部分来自上级部门,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二是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不够,街道、社居委对许多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缺少知情权,对小区管理也缺少必要的手段,一些辖区单位尤其是条条管理的单位自我封闭,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社区自治功能薄弱,“行政化”倾向严重。尽管这些年各地在改革行政型社区管理体制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但社区管理体制行政色彩仍然很浓。一方面街道办事处政社不分的状况没有大的改观,它仍然承担着过多的行政管理职能;另一方面,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居委的工作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变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变成了政府的“腿”。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居民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必然会弱化社居委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

  社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我省经济还不够发达,各级财政对社区建设投入不足,相当一部分社区的基础设施薄弱,社居委办公经费有限,工作人员待遇不高,社区投入保障机制也很不健全。从我们对合肥、蚌埠两市的调研情况看,目前社居委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工作经费主要依靠区、街两级财政解决,市级财政没有专项的资金投入,仅有较少的项目引导资金。另外,由于有些部门把自身的工作任务强压给社居委,又不能做到“费随事转”,加重了社区的负担,直接影响了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社区管理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家及我省都没有出台统一的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例如,对社区工作职能缺乏法律法规界定,大量本属于政府、企业、社团的事务落到社区的头上;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一项有益于社区、有益于居民的好事,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此加以规范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物业部门以及其他社区组织的相互关系的界定也缺乏法律依据。

  二、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模式选择与主要目标

  社区管理体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管理社区的体制,二是社区自治组织内部的管理体制。对政府管理社区的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对社区自治组织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区基本功能,改变行政化倾向。

  (一)国外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社区管理的几种模式

  国外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社区管理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政社分离的社区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通过政策调节、法律制定和财政支持来实现对社区的宏观管理,而具体的社区服务项目都由非政府组织去承担和实施。二是以日本、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通过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指导,把握社区活动的方向,体现了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社区的公共设施和日常经费一般由政府承担。三是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代表的半行政半自治型的社区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既有政府资助官办的行政性社区组织,又有官民合办即政府资助、民间主办的半行政性社区组织,还有由政府主导和策划、以自治为主、行政为辅的居民组织。上述模式都体现了政府的指导作用,值得我们借鉴。

  (二)国内社区管理的几种主要模式

  我国的“社区热”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开始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实验,特别是1999年民政部启动“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试点工作以后,社区建设的管理模式可谓是异彩纷呈。其中,上海、沈阳、武汉、宁波等城市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和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上海卢湾区模式:其特点是权力重心下移至街道,强化街道办事处的权限和职能,使街道办事处成为社区建设的管理机构。

  上海市是我国较早探索社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特大城市,该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在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过程中,创建了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的街道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一是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城区管理委员会构成街道社区建设的领导系统,对全街范围的社区建设行使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能。特别是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市容监察队等条条单位参加,其主任委员由党工委书记兼任,它的活动形式主要是召开社区事务协商会议,进行统一协调,促使条的专业管理和块的综合管理形成有机的整体合力,在有效克服条块分割的弊病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二是建立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四个工作委员会,构成街道推动社区建设的主要行政系统,分别承担各个方面的管理任务。三是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街道社区建设的支持系统,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沈阳模式:其特点是理顺关系,明晰社区责权,还权、转权、赋权于社区,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社区内部管理体制。

  1999年,沈阳市以改革社区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以完善社区基本功能为目标,逐步形成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新框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他们在社区建立了四大组织,即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为社区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区的决策层;社区委员会代替原有的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是社区的执行层;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进行监督,为社区的议事层;社区党支部保障和支持社区自治,为社区领导层,在社区工作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通过完善社区基本功能,明确社区具有内部事务决策权、财务自主权、社区工作者选聘权、日常工作管理权、对摊派事项拒绝权、依法协管权、社区监督权等。

  武汉江汉区模式:其特点是工作重心下移社区,以体制的创新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武汉江汉区通,过制度创新,明确了街道、职能部门与社居委的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提出政府职能部门要面向社区,工作重心下移,“五个到社区”,即人员配备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与此同时,他们还建立了社区评议街道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考核监督机制,评分结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宁波海曙区模式:其特点是构建社居委和职业化社工“选聘分离”的管理体制。

  2003年,宁波市海曙区进行了社区体制改革的“选聘分离”的探索。改革重点是:社区居委会从本社区居民中差额直选产生,社区居委会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专职社区工作者组成,社区居委会聘用,政府承担人力成本,主要承担居委会交办的自治性工作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这种崭新的管理模式,解决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残缺、社区工作者队伍机制不活和社会公共管理无序的问题,实现了一些社会化职能向社会基层的转移,这种转移使政府的社会化职能在社区平台得以实现和强化,这也是适应社区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必然趋势。

  (三)我省社区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及目标任务

  模式选择

按照党的十六大“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总体要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我们认为,现阶段我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当探索建立一个“双强模式”。即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力推动管理重心下移;通过推进以块为主的改革,理顺左右关系,着力强化社区自治功能。这一模式的特点是政府管理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同步协调发展,管理体系纵横有机结合,既能充分发挥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符合社区自治的发展方向,也切合我省社区建设起步阶段的实际,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居民等方面的积极性。 

改革思路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顺关系为基础,以完善社区功能为重点,以推进社区自治为中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强化基层的原则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社区依法自治,社会积极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新格局,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基本框架

  从纵向上看,要理顺上下关系,解决好管理重心下移问题。即理顺市一区一街一居四个层次的纵向管理体系,理顺市、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社居委的关系。市政府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社区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理顺基层条块关系,努力解决社区建设中的财力保障等问题。区政府成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工作,研究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理顺街道条块关系,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工程等。街道成立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街道范围内的社区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发动、组织辖区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街道对社区管理负总责,应赋予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事务的统筹协调权、社区建设组织实施权、必要的执法权和相应的财权,着重发挥其对社区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社居委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社区建设的原则,健全民主选举和民主议事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协助政府开展社区工作,并对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从横向上看,要妥善解决左右关系,解决好以块为主问题。在街道层面上,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设在街道派出机构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由街道党工委实行统一领导。通过建立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把行政部门的条的专业管理和街道办事处块的综合管理相结合。要实现街道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即领导方式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协调、指导和服务的方向转变,工作方式从以条为主、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在社区层面上,一是建立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社居委依法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自治管理职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议事会有效发挥决策、参谋、桥梁、监督作用。要突出社居委作为社区主体组织和社区成员法定代表的社会地位,明确社区建设民主自治的方向,培育群众的社区意识,使他们逐渐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二是理顺社区内驻区单位及各种组织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服务组织及驻社区各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治安管理等关系,实现以社区管理为中心的区域整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目标任务

  按照坚持社区自治方向、梯次推进原则,总体改革目标可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05年,着重构建新型社区组织,理顺社区各方面的关系,形成社区权责体系,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区基本自治的基层社区组织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2005—2007年,巩固和完善社区运行机制,整合开发社区资源,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基本完成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心由行政调控体制向法制保障下的社区居民民主自治体制转变。

  第三阶段:2007—2010年,进一步扩大社区基层民主,全面提升社区功能,实现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自治,基本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省情的现代城市新型社区。

  三、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为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协调各方形成建设社区的合力,是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创新社区管理体制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

  1、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将现有的街道党委改为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的派出机关对设在街道派出机构党的关系实行统一领导,并在辖区内的各类新经济组织和社区中建立具有隶属关系的党组织,扩大党组织在社区的覆盖面。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吸收社区党支部和辖区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商议事,逐步形成以共同创造、共同需求、共同目标为纽带,社区各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福建省2001年就制定了《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建立了街道党工委,加强了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

  2、进一步明确社居委党支部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领导作用。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任务是:领导社居委民主选举,指导社居委开展“四自”活动,支持和保证社居委依法履行自治功能,利用党的政治、组织优势,协调好社居委与驻区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关系,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开展社区建设。

  3、积极推荐党员候选人参与选举。通过这种方式保证党组织对社区工作总体的主导权。

  (二)明确社居委职责,理顺关系,推进社区管理体制的创新

  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特别是沈阳市政府两次出台文件明确社区基本权力和基本职责的经验,建议我省出台《安徽省社区工作条例》,明确社居委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协助政府开展社区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社区自治职责。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属于社会管理的事务交给社区管理。社区受政府指导,拥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内部各项事务的职责。社区自治职责主要包括:民主选举、社区决策、日常管理、财务自主、摊派拒绝、内部监督等。据悉,国家正在着手修改《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建议在国家法律出台以后再做丰富。

  2、社区协管职责。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和“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将那些政府管不过来、需要社区协助管理的行政事务转移给社区,由社区协助政府进行管理。社区协管职责主要有:协助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对社区内的建筑工地和违章建筑实行监督管理,对树木、绿地、道路实行养护管理,并参与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协助城管、环卫部门对社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公安、司法、综合治理部门对社区内的治安、人口工作进行管理;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协助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社区内下岗职工的登记工作和再就业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适龄青年入伍的政审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婚姻登记、优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协助房产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服务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纳税护税;协助卫生部门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点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文明办做好文明单位和文明市民的评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等。

  应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建议以下协管工作实行“费随事转”:协助民政部门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协助公安部门管理流动人口的工作经费;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的工作经费;协助环卫部门管理环境卫生收取的卫生费;协助房产部门进行房产管理的补贴费;协助工商部门管理个体服务网点的补贴费;协助税务部门进行协税护税的补贴费。党委、政府决定的需要社区协管协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3、社区服务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种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完善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服务网络,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搞好社区环境的净化、优化、美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科学文化,反对封建迷信,教育居民增强社区意识、参与意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赋予并强化社区的监督职能是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管理、畅通民主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社区代表居民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建议。

  在明确社居委基本职责的基础上,还要理顺社区与驻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1、社居委要强化为社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单位服务的意识,积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服务组织和驻社区各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共居一地、共保平安、共建新型社区。

  2、社居委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社居委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应积极参加社居委工作,共同搞好社区管理。有关部门在办理物业管理公司证照年审时,应征求相关的社居委意见。

  社居委要充分履行自己职责,必须深化改革,实现社区组织体制创新。突出社居委作为社区主体组织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法定地位,逐步实行议事层、作业层分开,“选聘分开”,实现组织体制的创新。

  1、改革社区干部管理体制,实现选举制和聘用制相结合,推广户代表选举,逐步过度到直选。建议在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选择试点城市开展直选试点。

  2、推广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居民的经验,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社区自治制度相对接的形式与机制。

  3、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从发展趋势看,社会中介组织是承担政府管理社会特别是社区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作者。要为他们进入社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政企分离、政社分离的良好格局。

  (三)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建立社区多元投入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体制。具体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调整:

  1、各级政府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增长比例逐步增加。省级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以奖代补”的方法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市、区两级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办公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办公经费按小区居民户数制定统一标准,由市、区两级拨付,并且每年有适当增加。

  2、实行税收增量比例返还制度。即以街道为单位,以目前提供的税收为基数,按每年新增税收的一定比例由市、区财政返还给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社区建设。同时完善税收协管制度。对税收协管实行奖励,提高街居护税的积极性。

  3、将绿化、环卫、治安、人口普查等条条部门的专项收费或工作量较大的临时性突击任务,一律实行“费随事转”,以减轻社居委负担。

  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在发挥政府主渠道的同时,制定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财政投入、驻区单位支持、社会赞助的多渠道的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建议在《安徽省社区工作条例》列出专条,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鼓励单位和个人赞助社区建设。

  (四)提高素质,落实待遇,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立保证基本素质和动态提高素质的用人机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中选用优秀人才,加强社区工作。依托各级党校、干校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借助大专院校的师资力量,引入现代社区理论,规范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近1--2年内,首先对社居委主任普遍进行一次轮训。逐步实行社区专业工作者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市可以成立社区工作者协会,加强社区工作理论研究,协助政府开展社区工作者管理和培训,维护社区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制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全省社区专职干部学历达到大专以上的目标,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据我们对澳门社会工作的实地考察,澳门对社工人员要求极为严格,无论原来持有何种文凭,都必须重修社会工作课程,并具有1--2年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方可从事社会工作。

  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建议参照.国内大多省市的普遍做法,把我省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基本标准定为: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2004年全省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首先要普遍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以上,2005年达到当地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比例承担。

  积极发展各种专业协会和社区志愿者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参与度。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踊跃参与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通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其他先进分子的模范行为,带动居民参与,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选择一批社区作为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毕业实习基地,学生在社区实践纳入实习学分管理。

  (五)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驻区各机关单位要树立参与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地方出地方,积极为社区建设献计出力,其内部科教文体活动设施,要向社区开放,实行无偿和低偿服务,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建议:

  1、在《安徽省社区工作条例》中对社区设施资源共享作出可操作性规定,建立起“我为大家、大家为我”的社区资源共享机制。

  2、建立社区成员定期参加社区内社会公益服务制度,并以此来探索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过度的新途径。

  3、发挥社区人才资源优势,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先行制定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使其工作得到组织化保障。

  (六)构筑平台,服务为民,促进社区工作全面发展

  构建基本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平台。着力抓好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居委社区服务站的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区、街、社居委三级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服务网络。积极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尤其要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承办各类社区服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完善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机制。把发展社区服务业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社区服务业。探索和完善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机制,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自主创业。建议各地参照合肥市的办法,建立社区就业帮扶服务中心,将社区内符合再就业政策优惠条件的个私企业也纳入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统一享受政策优惠,使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具体优惠政策落在实处。

  优化环境,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区街经济发展。街居组织抓社区经济建设,主要抓创造良好环境,搞好社会化服务,积极吸引民营、私营、三资企业来当地投资发展,形成“你办企业我服务,你获利润我得税”的新的区域经济工作的格局。近期要大力发展服务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产业,大力发展提供更多工作岗位的产业,发展培植税源经济的产业,大力推进街居企业改革。

  (七)加强领导,试点引路,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政府转变职能、部门权责调整,难度很大。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议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把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全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广泛深入开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由于各地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水平不一,目前又处于经济社会转轨时期,各市(区)应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允许多种模式的存在和实验,不搞一刀切。省会及经济较发达市、其他老省辖市、新设的省辖市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社区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的地方以及村改居的“城中村”,重点应放在建立培育社区的组织体系上,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建立健全社区组织,让城市社区按照新体制运作起来。单位型、小区型和社会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区也要在体制创新上有所区别。建议配合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将我省七个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确定为省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汲取全国社区建设的经验,率先进行试点探索,发挥示范作用。除省级试点外,各地也可同时开展市级试点,积累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全省的面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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