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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合作博弈
2014-12-12 15:13: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54次 评论:0

上海市浦东区潍坊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潍坊八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为了真实了解居民需求,与新一届居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协商,由居民代表通过提案的方式把居民的需求集中起来。居民代表共提交了52项提案,其中反映最为强烈的前四项分别是:治安问题14项、卫生问题14项、305大门问题10项、绿化问题7项。2001310,居民委员会将这4个方面问题提交第一次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策。会上,居民代表经过协商对治安问题、卫生问题、绿化问题这三项取得了共识,确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对于305弄大门是维持现在封闭状态还是重新开启却难以形成共识。此问题的由来是:1998年,街道办事处出于小区安全考虑,强制性地将305弄大门(实际上是小区的侧门,笔者注)封闭,给部分居民带来出行不便,这部分居民一直意见很大,街道办事处又不同意开启,居委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会上,代表们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封门有利于治安防范,开启后,无治安人员管理,外来人口多且杂,不安全,而且很难通过街道(应该是街道办事处,笔者注)这一关;另一种意见认为应方便居民出入,重开305大门,小区安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街道那边完全可以继续做工作。主持会议的居民委员会主任感到统一意见的最好办法是举手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议案,取得共识。经过居民代表举手表决,会议以76票对36票的结果通过了重新开启305大门的提案。街道办事处对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表示理解、支持和尊重。

特别有意思的是案例后面的“点评”:“潍坊八村居委会如此处理这件事,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长期以来,居委会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并为被大多数领导和居民所认识,街道这一准政府性质的派出机关,习惯于给居委会布置任务,居委会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府(街道)的延伸组织,居委‘干部’整天忙的是街道交办的事,很少听取居民意见,为居民办实事,居委会的‘自治组织’日益淡化。潍坊八村围绕里弄大门时‘封’还是‘开’的讨论、决策过程,说明社区大事应该由社区居民自主决策,人们从中看到传统的‘街’‘居’关系正在发生变化。”[①]



[]资料来源于潍坊街道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居委“四自”建设》第1期(20014月,内部资料),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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