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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提名权交给老百姓
2014-12-12 15:26: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41次 评论:0

      去年年底,中国民政部政权司的负责人指出,今年城市选举要扩大。这表明中国领导层在中共十六大后已经决定要将城市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作为“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的标志。

  据知,民政部官员的表态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表明中国在进行了十几年的农村民主选举实验后,在城市开展基层民主也已经被中国最高层所认可。

  中国一些重要的大城市在今年上半年都要进行“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这里边包括了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杭州、宁波等地。

  这些地方的基层官员都已经表示在换届选举的时候要进行一些“直接选举”。

  他们表示要将候选人“提名权”交给老百姓,政府不再指定候选人,而且,在选举的过程中要开展“竞选活动”,要进行“差额选举”,要实行“秘密划票”和“公开点票”。

  在中国,城市的直接选举目前指的是“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原来叫居民委员会,居住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后来许多居委会进行合并,成立了比较大的社区居委会,人口大致在3000至5000人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达到7000至8000人。

  城市的基层政府机构是“区”(相当于县),“街道办事处”则是区的派出机构,负责基层管理工作,实际上也成了一级政府机构,相当于农村的“乡镇”。

  有些城市,例如上海和宁波都表示要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要争取出现全部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的“区”。

  一个“区”一般有几十个居委会。

  “居委会”不是政府机构,按照法律的规定,它只是“自治群众组织”。这个自治群众组织和农村的“村委会”是同样性质。

  不过,根据研究基层民主政治的专家分析,从已经有过的城市社区民主发展经验来看,城市社区的直接选举和农村地区的村一级直接选举,最大不同可能是在选举的政治结果上。城市社区基层民主的发展将会推动城市基层政府,尤其是对“区”一级政府和人大的改革和民主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压力,从而促使中国推动政治改革。

  专家普遍认为,毫无疑问的,今年城市社区直选的扩大将会给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中国城市的直接选举是1998年从山东青岛市开始的,当时有两个“居民委员会”进行直接选举。1999年在上海又进行了几个比较成功的试点。之后在2002年广西有近50%左右的社区进行了直接选举。2002年最受媒体关注的是北京市8月份所进行的九道湾居委会直选。

  目前在城市比较常用的选举方法有三种:一种是社区居民代表会代表的选举;一种是由每家出一个人的户代表选举;一种是18岁以上居民每人一票的直接选举。

  第一种方法是一种传统的做法,被许多人认为体现不了更多的民主,大多数的情况是由"街道办事处"提出候选人,然后由居民代表“选举”。

  户代表和直接选举则被视为民主改革的做法,在这种选举中,由居民们自己挑选候选人,并进行候选人之间的竞选辩论,然后从差额的候选人中选出居委会的成员。

  但是,消息说,在民政部门内部对于什么是直接选举仍然有很大的争论,有的认为户代表选举已经是直接选举了,有的认为必须是一人一票才算。

  基层也有不同的看法。南京市民政局就认为户代表选举就是直接选举了,但是上海、宁波、武汉等地的官员则认为只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才能体现民主原则。

一人一票选举

是最大的民主教育

  户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有专家认为,一人一票的选举是对中国公民进行的最大的民主教育。

  一位宁波的地方官员说:“当一个选民拿着选票,经过严格的投票程序,参加过选举辩论,在秘密划票间划票以后,他有可能从心灵的感受上发生很大的变化,认识到选票的意义和真正民主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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