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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听证会——社区协商新机制
2014-12-12 15:24:42 来源: 作者: 【 】 浏览:45次 评论:0

以第一个创办“社区论坛”而备受关注的武汉关社区,又增加了一个社区管理的民主协商新机制——社区听证会。由社区居民就社区的难点、热点问题民主决策,利益相关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对话,共谋社区治安、环境等公益事业发展大计。

615,武汉关社区就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举行了首次听证会。社区内共有餐饮门点27家,其中因油烟噪音扰民而居民反映强烈的共有13家,为了民主决定这些餐馆的去留,该社区采用了听证会这种新形式。笔者旁听了听证会全过程,并就有关听证会的背景、程序等采访了居委会成员。

一、听证会的缘起。

武汉关社区隶属于江汉区花楼街,南临长江,因原汉口海关驻地而得名。在2000年的社区改革中,由原临江、武汉关社区合并而成,社区面积0.05 Km2。武汉关社区在武汉市甚至全国都备受关注,不仅因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紧临武汉市的步行街,主要地是该社区于200010月开创“社区论坛”这一民主协商的社区管理机制。“社区论坛”举办三年多来,解决了不少社区的难点、热点问题,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那么,为何又要举办社区听证会呢?

武汉关社区经过几年来的建设,通过开展“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社区的建设和居民素质都得到了提升,但近年来社区餐饮业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为市民提供了便利的消费环境,推进了经济增长,同时也带来了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很多居民多次向居委会投诉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居委会及时将这种呼声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相关部门。同时,这种情况在武汉市其它社区也普遍存在,居民的呼声逐渐形成了一种公共舆论压力,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武汉市为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促进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推进社区工作“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机制的良性互动,解决社区内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社区长效管理,深化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于2004512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区社会事务听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81号),规定了听证会的议事范围、程序、听证结果的处理等。

同时,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等造成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武汉市决定从4月至12月就居民区内一楼餐饮业的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确立了73个试点社区进行集中整治,以社区听证会的形式,让居民自治管理餐饮油烟噪声问题,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执法。武汉关社区即是试点社区之一。

二、听证会的全过程。

1、准备工作。

调查摸底,确定方案。武汉关社区对社区内现有的27家餐饮经营单位就经营执照情况、用工情况及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平时居民的投诉、举报情况,征集经营单位附近居民意见,对确实造成较大影响的13家餐饮单位决定交由听证会表决。

选定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参照武汉市的文件规定,除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参加听证会(享有表决权)外,主要在居民小组长、与上述13家餐饮单位利益关系密切的居民中选取居民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同时,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武汉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确立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对继续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求达到法定证照齐全,无出店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噪音不得超标;厨房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及污水排放等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7月底前根据听证会表决结果,完成对各餐饮单位油烟噪声的综合治理工作。

2、听证会的召开。

615下午,共计45人出席了听证会。其中有表决权的社区居民代表,经营业主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共27人,占应到人数的82%;江汉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环保、卫生、城管和民政)领导、街道领导、辖区单位代表、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研究中心师生及旁听居民共18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

听证会上主持人对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的发言提出了时间、礼节等要求,介绍了听证会的议题和有关情况,宣读了《武汉市城市社区居民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清理整顿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实施方案。

随后,共计有10位居民代表发言,对上会的13家扰民餐饮单位就保留整改、布局调整、建议取缔进行发言讨论。居民代表陈述了受附近餐饮单位的油烟、噪声危害之苦,同时提出了“一刀切”、加强监管、划片经营等建议,要求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之间在办证和监管上加强协调。

接着,听证会对13家餐馆进行了投票表决,由27位居民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当场计票、宣布表决结果。经过居民代表表决,4家餐饮单位的建议取缔票占多数,9家建议保留整改票占多数。

3、听证会结果的处理。听证会结果于16日在社区公示,经营单位或居民如有异议,可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届时居委会将表决结果和意见上报区整治油烟噪声扰民试点工作专班和政府相关职能部做出相应处理。

三、听证会的特点。

1、政府主导为主。此次听证会实际上是武汉市政府根据社区需求而输入的一项社区民主管理新制度,在听证会之前,武汉市先后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区社会事务听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81号)、《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组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武社建[2004]3号)文件,确定了听证会的议题、代表的产生、表决的规定、具体程序和结果的处理等。主要内容如下:

听证会议题的确定。由五分之一以上年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提议讨论的事项。议题包括: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油烟噪音和占道摊点整治、餐馆门面和摊点布局、违法建筑整治、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环境整治、设施管理、对本社区突发困难居民进行捐赠、筹集本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经费以及其他需要社区居民听证的事项。

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正式代表在社区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确定。代表人数一般为30-50人,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协商议事会成员和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门栋长、社区居民代表。自愿参加的社区居民可列席听证会。要求有一定比例的利益当事人代表列席听证会。

听证会表决的规定。居委会在提出议题起15日内召开听证会。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听证会即可举行;所集中的意见,有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即可形成意见。听证会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听证会的具体程序。宣布听证会的议题、议事规则,听证会成员发言,政府有关部门回答听证会代表的咨询,投票表决。

听证会结果的处理。表决结果在听证会召开后的3日内,以适当方式在社区内公告。属于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落实;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将表决结果抄送所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2、在听证中改进和完善。

由于居民听证会目前还在探索阶段,对很多社区来说是个新鲜事物,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各社区也有些细节上的差别,从这些差别中我们看到了听证会不断完善的过程。

如经营单位代表在听证会上的权利问题。根据武汉市的文件规定,“要求有一定比例的利益当事人代表列席听证会”,但从程序来看,只规定了“听证会成员发言”,利益当事人(即经营单位)作为非听证会成员有无发言权则没有规定。因而,在武汉关社区听证会之前,武汉市在几个试点社区举办了听证会,餐馆经营者未参加听证,加上餐馆的去留事先也已有了一个处理“预案”,居民只能对预案进行投票表决。社区居民和餐饮经营者普遍反映:如此听证不够民主。

江汉区万松街地质社区听证会上有了第一次改进——将餐馆经营者代表请到现场,与居民面对面交谈;没有事先准备餐饮点的处置预案,而是将其去留大权交给了居民代表。

新育社区则再次改进——不但请来了居民代表和餐馆经营者代表,还有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的中立代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武汉关市区则赋予了经营业主代表发言权。

3、听证议题的确定是居民与政府双方需要和互动的结果。对于居民来说,社区内的治安、环境、医疗、服务等事关居民切身利益。此次听证的议题——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就对餐饮单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赞成了很大的影响,居民存在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并通过居委会、人大等相关渠道向上传递了这种信息。同时,武汉市政府在开展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后,社区的硬件设施和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为给居民创造良好的家居环境,政府也需要通过听证会这种有效形式落实社区的长效管理,深入推动社区建设来改善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听证会的功能。

社区听证会作为一项新生的民主管理制度,能否满足社区居民和政府的需求而实现引入该制度的目标呢?要深入分析其功能,尚缺乏足够的事实材料作依据,“但是,一项涉及体制变革的制度设计和观念引入,必定会引起整个体制甚至社会结构的变化”,本文在此拟从理论上对其功能做简要分析和预期。

1、有利于培育社区的协商民主,促进社区自治的深入发展。“制度构建政治”,社区听证会为利益相关各方提供了面对面的协商沟通机制,提供了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有利于社区居民养成遇事通过协商达成互惠协议的习惯,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将居民改造成“公民”,培育公民共同体;有利于增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提高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质量;有利于发育良好的社区民主文化,促进社区民主协商政治的发展。

2、有利于增加社区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指的是普通公民的民间参与网络,以及体现在这种约定中的互惠和信任的规范。当前阻碍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社区社会资本的缺乏、社区公共空间的缺失,表现在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居民与政府官员之间相互信任不够,有时甚至相互隔离和排斥。听证会为社区各方彼此之间交往,就公共事情平等协商,采取集体行动来解决公共问题构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更大程度的互惠性,有利于增进各方的了解,增进信任,促进合作,从而不断地增加社区社会资本。

3、听证会有利于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互动,更好地解决服务提供与需求之间的对接。到目前为止,由于社区建设仍然处于试验和推广阶段,社区建设仍是以政府主导为主。政府主导的特点是政府根据社区实际向社区输入相关的制度(基本制度,法律和政策)、信息、资源等,以推动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这样做的弊端是容易造成政府提供的服务与社区和居民的需求相脱节,造成经济学意义上的“无效供给”。而听证会的程序则是如下面流程图所示

达成协议

并执行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政府及利益

相关方协商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社区难点

热点问题

确定议题

确定议题

 达成协议

并执行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政府及利益

相关方协商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

社区难点

热点问题

确定议题

确定议题

社区难点热点问题—确定议题—政府及利益相关方协商—达成协议并执行

         (需求)                         (服务提供)

由于利益相关各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有了面对面的协商机制,政府不仅能够了解社区需求(有需求才提供),而且能够以最低的成本了解居民需求(听证会部分地省却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调查),有利于对居民的需求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从而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体制,形成政府与社区的良性互动。

五、结语。

听证会作为社区协商的新机制,一方面为社区利益相关方协商对话搭建了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借助公共舆论推行行政目标提供了便利。在此对其过多地做功能多大和民主性程度高低的评价为时过早。为了使该项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实践中还要处理好如下问题:一是听证会成员的产生要有代表性,真正体现民主协商,以保证相关双(多)方的利益尽可能公平地受到保护;二是如何使听证会在社区建设中富有生命力和活力,不致于政府不推就不动;三是发挥社区居民在听证会中的自主性,政府相关部门搞好配套服务,从输入制度的“主导者” 逐步转变为保障制度健康运行“引导者”和“服务者”,以促进社区真正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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