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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不宜频繁变更
2014-12-12 10:15:39 来源: 作者: 【 】 浏览:51次 评论:0

    城市规划的专业性、社会性和人文性都很强,一轮规划制定后,到底要管多久,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而且每个城市有其各自的特殊性,不可能千城一律。笔者认为,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根本大法,一经通过,便不宜随意更改。对一个城市来说,规划的频繁变更极易造成巨大的建设性浪费、损失和破坏。
    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管了多久,没有详细的资料来加以证明。但从一些个案资料中,还是可以略知一二的。如,北京在上世纪50年代就上报了3次总体规划, 1982年和1992年又分别上报了新的总体规划;常德1988年撤地建市,1991年完成第一轮规划修编,从1999年开始又进行了新一轮规划修编;有报道称,南京的第四轮规划是聘请世界著名规划专家帮助制定的,不知能管多久?当年,北京的规划也是请了世界级专家帮忙制定的,并把梁思成、陈占祥提出的方案给否定了,结果被公认为已铸成了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由于规划的失误,不仅导致北京明清旧城被破坏,而且
更重要的是给北京城市功能造成硬伤,致使其“先天”畸形。新华社资深记者王军分析过北京的情况:  北京现有机动车200多万辆,可伦敦有400多万辆,交通也没像北京堵得这么厉害。为什么?是因为北京的路修得没有人家宽?立交桥建得没有人家多?都不是。而是规划把那么多办公设施、商业设施都往旧城里塞,上班大家都往旧城里跑,下班又纷纷出城,每天人口大规模钟摆式流动,能不堵吗?
    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就是一个城市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被破坏了,需要多少年才能修复,又要付出多大代价?现
在一些城市的规划修编虽然有的已包含了这样的修复,但结果仍不理想,甚至事与愿违。就拿北京来说,为了缓解压力,北京在市区外围规划了10个边缘组团,主要用于居住。如望京地区,规划可居住25万至30万人口,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但望京只是一个居住区,大家还得进城上班。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就是世界上最先进发达的城市恐怕也难以招架。现在还有城市在人为地把工作与居住分开,休憩广场与居住分开,把商贸活动集中起来,结果不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增加了城市交通负荷。
    城市规划不能为修编而修编,更不能为急功近利而频繁
修编。有些城市的“圈地运动”更是仰仗规划调整,规划是有法律做后盾的,加上土地的国有性质,规划圈定的土地谁敢不从?现在土地之上的附属建筑物还没有明确的保护法案,规划修编更无所顾虑。在国外,土地是私有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政府对城市规划做任何小小的变更都要付出巨大代价,因此基于成本核算不敢轻举妄动,常常一个规划就管上好几十年甚至更长。
    并不是说,规划就要一成不变,但无论如何要慎重对待,要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事先搞好策划,科学定位,做到规划一块建成一块。巴黎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借鉴。《中国城市与市长》杂志上有一段文字这样说:不管城市如何变迁,巴黎都在朝着尽善尽美的方向发展,在每次的城市规划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前,政府都强调民意的力量,市政府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和民意调查,这种做法已经非常普及;针对任何一个已确定区域的规划项目,以及对某个街区改建发展的设想,政府都要和广大居民展开对话,广泛寻求共识,这也真正体现了巴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以人为本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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