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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后生存时代”的青年农民工研究
2014-12-13 21:25: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26次 评论:0

   内容摘要:在这篇文章中,笔者依据农民工流动的不同阶段,将农民工研究的进程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提出了“后生存时代”的概念,并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现状和特点。笔者指出,“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主题是农民工的发展,而发展的目标是定居化和融入城市,达到这个目标的过程就是发展的过程;“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在社会制度和结构、流动迁移动机、社会关系网络、社会身份认同、社会政策和战略选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果;“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特征表现为对“发展”主题的强调,突出社会网络分析以及对社会政策的巨大影响。

    关键词:  “后生存时代”   青年农民工    发展 

    从1984年(中央1号文件推出,允许农民自备口粮进城)中国农民迈出进城务工的第一步算起,到今天差不多有二十年的历史。整体上看,农民工群体进程规模和速度在不断的扩大和上升,并且有持续下去的趋势。不同历史时期,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农民工流动的数量、速度和性质是有区别的。农民工流动的二十年正好是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农民工研究的二十年,也是整个社会对农民工认识不断成熟的二十年。农民工问题见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科学恢复发展,成为社会科学恢复以来少有的几个受到如此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的问题之一。对民工的研究成为一个多学科、多理论、多角度参与的问题导引的重要研究领域,经过近20年学界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社会学从恢复之初就参与到对农民工流动的研究中来,取得不凡的成绩,近来更显发展的趋势。整个农民工研究的进程也可划分为不同的几个阶段。回顾和梳理以往农民工研究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农民工大多数是青年人,是一个典型的青年群体。由最初的“压力释放”和“生存理性”到后来的“谋求发展”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崛起,青年农民工大潮经历了巨大的嬗变,对农民工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后生存时代”的来临

    我国民工潮发展的三个阶段。中国的改革最初是从农村开始,从1978年开始大约经过四五年的时间,就解决了粮食的问题。紧接住就出现了第一次卖粮难的问题,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有7000万公顷土地转产经济作物,这种调整刺激了农村加工业的发展,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第一次民工潮出现了。乡镇企业共接纳一亿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第一次民工潮以乡镇企业为就业的目的地,体现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特点。

    乡镇企业发展成为计划部门的有力竞争者,对计划部门形成冲击,局限于特定观念,改革没有珍惜难得的农村城市化的大好机会,在随后的改革中放弃了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尤其是一九八八年“价格闯关”失败后,出现大抢购,乃至于发生挤兑之后,国家采取了紧缩政策,“城里感冒,农村吃药”,紧缩政策首当其冲影响的是乡镇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得不到贷款,失去资金支持以后,九十年代初期一度出现了不太景气的局面(温铁军,2003),接纳劳动力的能力大大降低。而此时恰逢南巡讲话后大力发展开发区,加之城市粮食供应制度的取消,1992年突然出现四千万农民工进城务工,第二次民工潮出现。第二次民工潮同第一次不同,这次的目的地是城市。由于户籍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结果,城市对农民工“经济吸纳,社会排斥”,农民工处于城市的“边缘”位置。

    大量农民工的进入,大大降低了劳动成本。九十年代中后期,伴随香港回归,港澳台制造业开始向广东大规模转移,廉价的劳动力、优质的基础设施和巨大地消费潜力也使中国沿海地区成为国际制造业转移的重点承接地,这些因素都促使了第三次民工潮的出现,而且,自此开始进程民工的数量持续稳定提高。一九九二年在城外来民工四千六百万,一九九四年增加到六千万。此后,流动农民工的数量每年以八百万到一千万地速度增加,目前在城农民工的总数有一亿两千万(温家宝,2003)。第三阶段的流动农民工群体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他们不再是暂时居住城市,而是倾向于长期居住;居住的时间也在不断的延长,并且有举家迁移的倾向;“新生代农民工”几乎没有务农经历,对城市的认同超过了对农村的认同;农民工维权意识觉醒,开始诉诸法律和舆论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第三阶段的农民工所处社会环境也有了改观,人们开始认识到农民工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认识到他们是现代化的“利益相关者”,而不是旁观者等。

    民工潮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它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产生,突破了数十年牢不可破的城乡二元分割,对整个社会结构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外来工的问题实际上我感到意义是很重大的,将来我们建议上也要突出这一点,他实际上涉及到未来中国社会,五十年的中国社会是不是能够平稳的发展,经济能不能够平稳的运行,甚至是不是能够长治久安的一个基本的重要意义的重要题目。”(李强,2000)它必然涉及到我国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也必然涉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分割和调整。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中国未来的发展。民工潮一产生就受到了政府和学界的高度重视,包括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等的不同学科积极参与到对流动农民工的研究中,其中社会学对民工潮这个综合的社会现象关注的最多,取得的成果也最丰硕。

    社会学对流动农民工的研究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发展起来的。围绕“进城”还是“回乡”,“生存”还是“发展”,随着认识的加深,流动农民工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

    第一个阶段可以称为“民工潮”研究。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前期,我国社会学及其它社会学科都处于起步阶段,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社会发展,面对突如其来的民工潮,缺乏基本的心理和理论准备。这个时期的农民工研究很少有理论的介入。为数不多的研究往往受制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限制,缺乏整体观念,无法摆脱城乡二元分割的思维框架,倾向于从城市的角度认识和评价农民工。具体研究没有摆脱“描述现象、分析原因、解决建议”这个一般的模式,缺乏理论指导,没有理论深度。多数研究还处于“摸清情况”的阶段,通过调查揭示和描述农民工的总量、结构、空间分布、流向、流出方式、流动规则和流动机制等。大部分人认为,流动农民工现象是暂时的,他们到城市务工是基于“生存理性”,为了获得经济收入,他们在务工的过程中学习到了先进的技术和现代的观念,他们中的大部分还要回到农村去,并以经济紧缩期间回乡创业的实例来证明回乡创业的推断。因而,这个时期的理论成就就是“回乡创业说”。

    第二阶段是“流动农民工”研究。随着九十年代初第二次民工潮的到来,“回乡创业说”不攻自破,在城农民工数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急剧上升。随着社会学恢复和重建的快速发展,社会学理论和方法不断趋于成熟,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形成了一个新的研究高潮。国外的社会学理论被系统地介绍进来,而社会学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及其他们一开始就有的本土化的坚定努力使这些理论被及时的引进到民工潮的研究中来。一大批社会学者敏锐地认识到农民工研究的重大意义和学科前景,加入其中。这个时期,农民工流动的动机、过程、社会结构和制度背景、在城农民工处境和社会地位、思想状况和社会认同、农民工的内部分化和代际性别差异以及他们的社会支持与关系网络、在城农民工与在乡农民工的区别等普遍受到关注。制度理论、结构理论、网络理论与动机理论被广泛地运用到对农民工的研究中去。实证研究蓬勃发展,在科学的方法指导下,学者们开展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研究类型,如北京的农民工社区聚居研究、广州的工厂打工妹和打工仔研究,深圳的城中村研究等。这个阶段是民工广泛展开的时期。

    如果说第一个阶段的民工潮研究仍然没有摆脱城乡二元分割的观念束缚、把民工潮当作“社会问题”来研究的话,那么第二阶段的研究则是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以客观的态度来面对“流动的农民工”,系统地研究和把握他们的生存现状。如果说早期是警惕民工,那么现在是不得不正视民工。这个阶段的研究达成以下基本共识:外出农民工以青年为主,处于经济活力最强的年龄段,他们的平均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平均水平,是农村中的精英;农民工流动是在农业比较利益降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扩大、城市化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伴随沿海地区快速工业化的进程发生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保险福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使农民工处于城市的边缘,他们从事最脏、最累、最危险的工作,同等条件下却只能获得城市人三分之一的收入;流动农民工基于增加经济收入来到城市,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回到农村,但是再把他们束缚在土地上已不可能(何频,1997);农民工在城市地生存成为一个长期的事实,而不再是一个短期的现象;市场化的变革和农民职业及生活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依赖(李培林,1996);由于社会身份、经济地位和职业的差异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的融入处于较低水平;农民工的经济地位在职业变动中获得了提高,但其总体的社会地位没有发生与其经济地位相适应的明显变化(李培林,1996)等。

    同时,关于农民工流动的动机、社会效应、管理和战略选择还存在着不同意见和争论。(何频,1997)。

    第三个阶段是“后生存时代”的农民工研究。经过世纪之交的盘点,农民工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研究在第二阶段研究的基础上,突破和超越了原有的争论,把农民工研究放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背景下,以城乡融和为基本取向,集中研究农民工融入城市、市民化的条件和障碍,寻求解决办法。以城市化作为发展的目标,从谋求生存的农民工到市民,中间有不小的一段不短的路程,这就是农民工发展之路。经过十几年的城市洗练,农民工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改变,内部出现了分化,一部分已经走在这条路上,一小部分成为了“准市民”。这种青年民工发展的事实以及学术研究上的发展取向就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研究中的“后生存时代”。我们可以把那些以发展为目的青年民工以及那些最初怀着生存而来、现在却处于发展阶段的青年民工称作“后生存时代”的青年民工。相对应,那些尚处于追求生存目的的农民工是“生存时代”的青年民工。
 
    “后生存时代”的农民工研究,不仅关心农民工的生存,更关心农民工的发展,以农民工为本位思考他们的生活和出路、反思现实社会的建构和可能的制度安排。把研究关注的利益主体由城市让渡给农民工,这不仅是学科深入的逻辑展开,也是中国社会科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所聚集起来的内在精神的绝好体现。

    二、“后生存时代”青年农民工研究的现状

    由民工到居民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徐建平,2002),必须积极推进流动到定居的或移民的这样一个过程(孙立平,2000)。“后生存时代”青年农民工研究围绕农民工城市化的制度障碍、农民工群体构成的变化、流动动机、社会地位、社会认同、社会网络、管理和战略选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

    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一名城市居民,首先遇到的就是一系列制度障碍。这种制度障碍包括了以居民身份制度为基础的劳动就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福利保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社会身份制度等。由于体制的惯性,多数城市劳动力市场是严重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研究者称为“首属劳动力市场”和“次属劳动力市场”,正式依据原有的户籍制度和与户籍相连的就业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制定了对于职业进入的种种限制,使农民工被排斥到一个与城市居民不同的劳动力市场上,干那种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工作,成为城市社会的底层(李强,2000;2002a:第六章);由于大部分农民工都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他们不能象在“正轨部门”那样拥有地位、地位继承和社会资源(李强,1999),这导致农民工“再次职业流动”地位不会有明显的上升。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基本上不可能参与到当地的在分配中去,例如,98年深圳的税收来源,外来工创造的政府收益300个亿以上,但是在185亿的财政支出,和120亿的预算外财政支出中,没有任何一块是安排给外来工的。2001年11个亿的外来工的人口管理费,在这11亿的瓜分中也没有一点钱直接给外来工的(刘开明,2000)。大部分农民工所在的私营外资和其他非正规就业部门连起码劳动安全保险都没有,更谈不上医疗卫生和其他保险福利,一旦遇到意外或者生病,马上陷入贫困无助境地;人力资本是决定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是农民工极少受到培训,政府的培训政策反而成为基层执行机构向农民工收费的借口。农民工的发展需要制度的创新,创新的第一步就是取消不合理的、阻碍农民工发展和城乡融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安排。具体包括户籍制度、就业歧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再分配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李强,2001;李强,2002;李强、唐壮,2002;徐林清,2002;周兢,2002;吕学静,2002等)。

    由于人为的制度原因导致了我国劳动力转移的显著特征是职业流动和身份转换的背离,而且这种现象还通过种种途径不断自我强化,为我国建立统一自由的劳动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城市化设置障碍(徐清林,2002)。因此,政府应该致力于清除劳动力转移中的各种障碍,创造一个平等的就业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向城市永久迁移,从而积极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徐清林,2002)。针对地方保护主义,中央政府应该明确的促进城市化、促进农民工流动,并明确地、正确地引导。(中央政府的作用)应该表现在削弱地方政府所在地保护主义的机制和措施。(孙立平,2000)。

    作为城市化的主体,农民工自身的动机和行动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研究也表明,农民工是能动的社会主体和政治主体,每时每刻都在以自己的“实践”来创造新的东西,而不是完全为“结构”和制度所规定的行动者(项飚,1998/1996:127-128)。黄平等在对农民工的流动驱动力的研究中尝试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综合社会学中一向对立的整体论和个体论的视角,他认为农民工的流动是结构和主体需求相互作用的结果(黄平主编,1997:3-8)。西方有关研究认为迁移是个人需求利益最大化及最少成本的个体决策过程;而国内的研究者多注意到决策主体与西方的不同,指出:第一,中国农民是否外出,是家庭整体决策而非个人行为的结果(黄平主编,1997:44-52;杜鹰、白南生主编,1997:40);第二,中国农民外出的首要目的是增加收入(杜鹰、白南生主编、1997:44-52;蔡眆,2000:81-84);第三,运用人力资本理论,外出被看作是人力资本的投资,这种投资的预期与人力资本的状况如年龄、性别、教育状况等相关(如杜鹰、白南生主编、1997:52-56;蔡眆,2000:145-149);第四,针对一度流行的“盲目外出”的说法,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理性”的概念,如经济理性、迁移理性,共同点是认为外出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杜鹰、白南生主编,1997:81-82;蔡眆:2000:14-15)。黄平则提出了“生存理性”的概念,认为农民为寻求生存甚至维持糊口而非在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中国农民在现实目前作出种种选择的首要策略和动力(黄平主编,1997:78)。然而,谭深根据多次调查得结果提出,如果将外出动机的指向分作“为家庭”和“为自己”两项,相当大比例的外出者主要从自身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主要从家庭的指向出发外出打工的,最保守的估计,在总体中这个比例大致在1/5至1/3,在未婚者中占一半左右(谭深,2002)。有研究者根据实证调查的结果,将流动的农民分为发展型、就业型、生存型和特殊型四种类型。文军则从社会学的理想选择理论出发,提出了“社会理性”的概念,根据人们追求目标的不同假设,把人的理性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认为农民外出就业初期,其往往更多表现的是生存理性选择,但是随着外出寻求就业次数的增多和时间的拉长,社会理性选择和经济理性选择将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文军,2001)(《社会学研究》,2002:中国社会学前沿报告)。综上所述,农民工流动的动机具有多样性,单纯的“生存理性”、“家庭决策”或者是“生存型”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相反,独立的决策、追求发展和“社会理性”则和农民工的城市化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发展是当前农民工流动的重要动机。

    九十年代中期网络分析引入流动农民工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提供了观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个新视角<最早把网络分析用于研究农民工的可能是李培林(1996)和彭庆恩,(1996)>。农民工的发展需要制度支持,社会认同和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网络的融和。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切入这一群体的互动关系及其结成的社会纽带,是一种更容易走进他们特殊生活的范式(渠敬东,2001)。从社会网络的角度看,农民工进城和职业流动依赖“初级”的社会关系网络,而“次级”社会关系在农民工社会地位提高和城市融入中作用更大(在赵延东、王奋宇那里被看作是“原始社会资本”与“新型社会资本”的却别,2002)。当前的城乡关系,原有的严格的城乡壁垒虽然已有松动,但城乡之间仍保持着僵硬的户籍身份边界。在城乡对立的制度夹缝中,生存着数量过亿的社会群体,“二元的社会结构”变成了“三元社会结构”(甘满堂,2001)。在这里存在的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就是游离于正式制度之外,被限制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和边缘行业就业生活。农民工群体并非从一套先于他们存在的社会体系进入到另一套先于他们存在的社会体系,而是在流动中改变了这些社会体系,形成了新的社会体系,项飚称之为“非国家空间”(项飚,1998/1996)。在这个“非国家空间”里,作为实践主体的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向两个方向伸展,一是在农民工内部网络的强化,这种强化的结果是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分层(唐灿、冯小双,2000)。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层化也是一种序化,保证了群体内部的秩序。二是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倾向于向城市发展,逐步模糊与城市的边界,和城市的社会网络发生勾连。如果说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制度的改革是国家自上而下启动的,那么城乡身分体制的变化则处于自下而上的“侵蚀阶段”(Rona-tas,1994)。农民工群体对城市的“侵蚀”是通过关系网络实现的,这一点虽然没有专门的研究,但在已有的研究中多有涉及。有研究者认为决定农民工经济地位的主要因素将是他们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情况(张翼,见李培林等,2001;赵延东、王奋宇,2002),特别是其对社会资本的“使用”比原来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影响更大(赵延东、王奋宇,2002)。不是经济行为“嵌入”在社会关系中,而是人们依赖社会关系在“展开”自己的经济行为(渠敬东,2001)。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的田野调查发现,由于同质群体内部可利用的资源有限,因而部分人在条件允许时有脱离农民工群体的倾向(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1995)。“浙江村”、“平江村”研究表明,一部分经商的外来农民工已经同所在地建立了比较固定的网络联结或者“互利型”社会关系(唐灿、冯小双,2000),这种社会关系使其获得所需要的社会资源。总体来看,现有研究表明社会关系网络是影响农民工职业流动、地位获得重要因素,而这种研究都是以农民工聚居群体内部关系为研究对象。问题是,农民工的关系网络在其融入城市、转化为市民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已有研究只是展示一个侧面;不同的社会关系各自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来自于聚居群体的结论是不是也适合分散的农民工,即社会关系网络也是分散的农民工发展的决定因素?农民工的这种关系网络的建构对我们的制度变迁和行动者行为选择将带来什么样影响?也许正如赵延东所说:“值得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不仅面临着对原有的人力资本进行转换,使之能更好的在新的环境中发挥作用的问题,还面临着突破‘乡土社会’中形成的‘原始社会资本’的束缚,建立新型社会资本的任务。”(赵延东,2002)但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来证实。

    由“流动”到“定居”、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不仅取决于制度环境、社会网络的建构,还取决于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近期的研究进展表明,农民工群体构成的变迁影响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温铁军认为,农民工进城打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农民工群体的性别和年龄构成都有变化。早期农民工男性多于女性,后期女性多于男性;早期外出农民工有青年也有壮年,壮年人有家有口大多要回去,后期农民工以青年为主,他们更容易接受城市的消费文化和生活方式(温铁军,2003)。王东、秦伟对成都农民工的实证研究证明了农民工代际差异的存在。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年轻一代更多的抱着自我发展和事业性的目的,更倾向于同城市人交往,更愿意选择留在城市而回家的频次却较低(王东、秦伟,2002)。王春光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受到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成长和受教育于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首次外出的农民工,他们的不同特点表现在:接受了较长时间的教育;虽然出生在农村,但基本上没有务农经历,很多直接从学校走进了城市;他们对制度性的社会身份缺乏认同,并努力去适应和认同城市(王春光、2001)。“新生代”所表现出的新的特征是农民工融入城市、获得发展的有利因素,但这要求加快城乡社会结构的变革,在城镇留下一定的社会空间让他们安身立脚,改变他们长期“居无定所”的流动居民,使他们成为城镇社会的新居民。

    孙立平指出,流动的状态到定居的状态应该被看作一种过程,意味着在这两种状态之间寻找某些中间的环节。通过这些中间的环节,即一系列的逐步实施的制度安排,逐步为现在一种流动状态慢慢的转变成一种定居状态来创造条件(孙立平,2000)。“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在农民工的管理和战略选择方面也不断取得进步,并切实地影响着政府的农民工政策。广州市综治办谈到他们对人口流动管理有过三个阶段的认识:第一阶段思想准备不足,采取堵截性或限制性的管理办法,第二阶段“民工潮”彻底冲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静态人口管理观念和体制,逼使我们研究并开始采取疏导、立章管理的办法,第三阶段他们较为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与人口流动的必然趋势,寻找科学管理的办法(欧辉成等,1995年)。谭深在2000年12月于广州召开的《外来工社会政策研讨会》的发言中指出,从整个政策思路来说,有这样的变化:从务工地或者输入地的政府来说,将外来工作为扰乱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治安的不安定成分限制、拒斥 →认识到外来工对本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劳动力角度接纳并管理 →意识到外来工保障的缺失,将外来工的权益保护纳入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逐渐消除对外来工的歧视性政策,开始了全方位提供服务的过程(谭深,2000)。整个管理思路和政策的变化体现了要把农民工作为公民、作为利益相关者,而不是不作为什么外在的东西来看待(冯小双,2000)。

    三、“后生存时代”青年农民工研究的基本特征

    从长期来看,流动的农民工定居下来成为城市社会的平等一员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是在短期内尚有许多困难,如何在前进中逐步创造条件,使农民工的发展最终水到渠成是“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主题。“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具有以下特征:

    (一)发展是“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主题

    “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以农民工发展为主题首先是由一系列客观条件决定的。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城乡差距拉大导致农民的“普遍贫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与农业、乡镇企业吸收劳动力能力的进一步降低导致可见的未来仍然有数目可观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而大城市为核心的沿海城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经济转型所提供的结构性就业机会也会为这种转移提供就业的空间。与此同时,城市化过低导致内需不足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创造条件促使城市农民工定居、融入城市就可能成为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但是情况并不使人过分乐观,在改革的进程中,原有的“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还没有完全清除时,在市场的作用下又产生了“新二元结构”,即“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在行政(人为的)、市场(自然的)这两种分割城乡的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城乡差别进一步拉大,对农民工而言,由于文化、制度、个人的巨大差距使他们融入城市更显困难(孙立平,2003)。在城乡融合、协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和城市化的压力下,关心农民工发展就成为当前农民工研究的主题。

    “后生存时代”农民工发展主题的提出还受到学术界对普遍的公民权利信仰的影响。农民工就其身份而言是“农民”,就其职业而言是“工人”,这意味着他们从事传统工人从事的工作却不享有他们的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由于制度和结构的分割,农民工在城市从事最脏、最累、最危险、收入最低的工作。他们处于城市的边缘和社会的底层。他们为经济繁荣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所有市民都从他们对经济的贡献中获益,但是他们却不断遭受市民们的指责和歧视,有被“污名化”的危险(孙立平,2003)。作为一个拥有一亿多人的群体被集体排斥于基本的公民权利之外,成为“次等公民”,这本身就是对普遍公民权的蔑视。有学者指出,经济的发展不能损坏社会的全面进步,保护农民工的公民权利刻不容缓。更有学者指出,应该重新设计制度、重新安排制度,按照合理的也就是“什么样的人创造财富,就由什么样的人享受社会成果(刘开明,2000)。

    用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涉及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就农民工外出动因与行为选择的关系而言,新的研究指出农民工不断地在流动的过程中建构自己行动的和动机和结果(王春光,2002);他们对自己将来的认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孙立平,2000);第二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则拥有完全不同的社会认同(王春光,2001)。有研究者站在农民工发展的立场指出,农民工向农村的汇款和投资事实上加大了农民工退出农村的成本,不利于农民工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农民工不仅被看作是劳动者,注意劳动权利的保护,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融入,也要被看作是社会成员,注意社会成员的权利的保护,促进社会的融入(王汉生,2000)。对你农民工的政策选择从排斥到有序管理再到服务(冯小双,2000),等等。 

    (二)、社会网络分析在“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中的地位突出

    已有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由农民到市民、由流动到迁移,完成发展的任务与三个方面的支持分不开:一是制度改革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二是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的增长;三是农民工建立在城的社会关系网络。农民工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边缘群体,当前缺乏正式制度支持,长期户籍制度导致的身份歧视又使他们对城市缺乏认同。在一个由为数众多的农民工构成的“非国家空间”里,要研究农民工如何在城市谋求生存,进一步谋求发展,就需要把农民工看作是行动的主体,看作是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行动者。

    作为一种分析框架,社会网络分析在农民工研究中有其突出的优势。渠敬东提倡新经济社会学提出的网络分析范式,认为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切入这一群体的互动关系及其结成的社会纽带,是一种更容易走进他们特殊生活的范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外来人口本身,以及他们的社会网络乃至社区,都是社会网络及其运动的结果(渠敬东,2001)。大量调查显示,农民工流动特别是初次外出所依赖的社会资源最主要的不是来自政府和市场,而是乡土网络,在农民工生活和交往的整个过程中,这种社会网络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李培林和赵树凯指出,市场化的变革和农民职业及生活方式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血缘地源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李培林,1996)。而在王汉生、刘世定等人的“浙江村”和刘林平的“平江村”研究中,都不同程度的涉及了异质性的弱关系,即与城市的关系对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社会关系网络作为农民工获取社会资本和资源的有效渠道,在“后生存时代”的农民工发展研究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新的研究将把社会网络置于青年民工发展过程中来研究,并将阐明青年民工的发展是已有社会网络拓展和新的社会网络建立的结果,而社会网络的拓展和建立趋向于城市体系,并将促进与城市的不断融合。

    (三)、“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直接、广泛地影响社会政策选择

    “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关心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支持农民工的发展,主张尽快消除农民工城市化的各种障碍,促进农民工定居、融入城市。农民工问题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都是当前我国所面临的紧迫问题,因此“后生存时代”的农民工研究直接影响政府的政策选择。这种影响通过两种方法起作用,一是深入的研究不断地改变着对农民工的看法,从而改变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二是社会政策研究本身对农民工的关注直接导致农民工社会政策的变迁。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工发展的新的社会政策正在产生。

    2000年12月,由清华大学当代中国问题研究中心主办、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外来工社会政策研讨会》吸引了大批的农民工研究专家,会议系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来工发展和社会政策演变,并从城市化、户籍改革、人力资源配置、社会财富再分配、外来工权益保护、劳动力市场规范化、农民工社会保障、劳资关系、社会支持等方面探讨了促进农民工发展的意义、措施、可能的前景,提出转变对农民工的管理为创新和服务,通过组织建立、组织提供服务的视角来解决外来工的一些问题。

    农民工就业和社会融入问题引起了中央和地方的高度重视,一系列新的措施正在实施。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9月28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四大部分代表座谈时强调,切实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存在,对那些无故克扣职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漠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侵犯职工人身权利等突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严惩。2001年,广东、浙江退出户籍改革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河南省宣布从今年下半年起实施新的户口登记方法;北京上海正在着手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职业限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而作为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进行的“小城镇就业促进”项目的四个城市之一的义乌在各方面更是走在了前面,实现了农民工就业的三大突破:农民工拥有就业保障,把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打破农民工就业求职的门栏,消除就业歧视;消除传统的户籍界限,市人大特别规定,将外来人口纳入镇人大代表的选举范围(吕学静,2002)。上海市劳动局将部署对外来人员的老年补助计划,已有若干企业为21万外来人员交纳了相关费用,在这些外来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老年补助。农业部、劳动保障部等六部委近日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该规划着眼于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可以断定,农民工的未来命运将与城市或城市生活方式相联系,尽管在城市化达到较高的水平时也会有农民,也会有农民进城务工,但“农民工”现象将不会存在。“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是笔者的一个假设性概念,用来描述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农民工研究的新的变化和趋势。用“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的理论假设来概括当前农民工研究的现状是一种尝试,目的在于梳理和明确研究思路,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研究的深入发展。“后生存时代”农民工研究以农民工的发展为主题,和改革的大趋势相一致,随农民工群体的变迁而更新,展示出广阔的发展前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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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彭(上海大学社会学系01级研究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上海大学新校区768#
(邮编:2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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