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以落实“应保尽保”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惠及千家万户的全方位社会救助体系。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74.7万元,对16023人次的城乡低收入者进行救助。增发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教育生活补助金8.6万元,拨付农村救灾粮食款4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44万元、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金7.08万元、“千户扶贫工程”资金80万元。
同时,城阳区不断提高财政社会保障能力,适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从而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制度为辅助的覆盖城乡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从今年8月1日起,青岛市城阳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并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社会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实行专项生活补贴:社会孤老每人每月增发130元;一级残疾每人每月增发13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增发100元,三、四级残疾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