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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探索与思考
2014-12-12 15:15:28 来源: 作者: 【 】 浏览:40次 评论:0

一、武汉社区发展的概况

    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贸都会,是全国较早开展社区建设试点的城市之一。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以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为突破口,以建设“文明团结、安居乐业”的新型社区为目标,统筹规划,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努力探索社区工作的新机制,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前一阶段,我市社区工作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1、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社区,大力培育社区居民生活共同体。2、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3、明确政府与社区的职能分工,为社区依法自治创造外部环境。4、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各项内容的落实。此外,以江汉、青山、江岸、?口四个国家和省社区建设实验区为龙头,各城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呈现百舸争流、各具特色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市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社区建设的各项内容健康发展,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然而,社区作为一件新生事物,其发展不会是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中的矛盾常常是相伴左右。正是基于这种思考,我们在对武汉社区建设的调研过程中,没有停留在对表象的归纳和对业绩的总结,而是以社区建设的理论模型为基础,通过比照样本的时间和空间特征,剖析其内在规律性,并积极探索适合武汉城市特点的、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建设模式。

二、理论模型和实践模式的差异

     社区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关系密切的社会群体,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过程,而非人为创造的产物。但在武汉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所走过的,却完全是一条由政府倡导、政府投入、政府参与、政府监督和政府评价的行政型发展模式。很显然,在社区的理论模型和实践模式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

    差异之一:社区组织的非行政性与半官方性

    国内外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均表明,社区的相对独立性是社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基础,丧失了这种独立性,社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事实上,由于我市社区组织在组建过程中过多的依靠了政府扶持,也就自然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延伸,先天地染上一种政府色彩,甚至成为半官方组织。正如某报告所指出,要“立足社区,重心下沉”,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经费划拨到社区。面对如此具体的“到位”,如此明确的“职能”,我们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社区与政府派出机构有何区别?社区的自治性如何得到保证?社区较之传统的居委会有何本质改变?这种情况,不限于某个区或某个街,在全市社区建设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否定政府行为在我市社区建设中积极作用,更无意脱离现实社会环境去构造一个理想中的社区模型,但必须认识到,完全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社区建设模式,的确是违背了社区发展的自身规律,也不可能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居民自治组织。矫枉尤须过正,我们认为,适当减少政府对社区建设的干预,突出社区的非行政性,对实现社区在新一阶段和谐、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差异之二: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经营性

    社区服务的福利性虽然鲜明地反映了社区服务的根本性质,但它却受资源短缺的困扰。因而,福利性的理论规定和实际操作上的经营化倾向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在我们对武汉市六个样本社区的调查中,呈现了这么一种有趣的现象:即越是社区服务产业化程度高的社区,其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则更强。事实上,社区服务的福利性水平,完全取决于其自身的财力状况。而在社区服务没有任何财政拨款的情况下,社区的经济增值能力只能通过社区服务的产业化来实现。

    从深层次上说,社区服务福利性和经营性的矛盾,主要归结为社区归口管理的局限性。长期以来,社区归口民政部门管理,民政部门自身的福利性特点制约了社区服务的产业化趋向;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并未将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纳入福利预算,从而导致民政部门无力资助社区的福利性事业。因此,调整管理归口,适当安排预算,是解决当前制约社区发展瓶颈的必要手段。同时,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通过经营性社区服务,增强社区财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不失为一条上策。

    差异之三:社区管理的长效性和短期性

    当前在各社区的管理目标中,最流行的词汇就是“以人为本”。社区工作中的“以人为本”,就是基于人的需要,充分表现了对人的关怀,体现人的主体性要求,即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是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民主决策、自主完成。而这种“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的核心,就是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调查表明,许多社区是在政府一次性投入基础上组建而成,自身缺乏长效性的运行机制。由于先天条件并不成熟,一旦政府工作重心转移,经费落实不到位,社区发展必然走向困境。形象地说,目前的社区是一个早产的婴儿,生命力非常微弱。这就要求各级决策者克服短期性行为,立足长远,给予社区以更多的关爱,帮助其增强内力,培育机制,步入良性循环。

三、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一)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法规、政策配套体系

    建议市委、市政府在现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我市综合情况和社区发展现状,并参照《武汉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产生指导意见》在贯彻执行中的成效和不足,着手制定武汉地方性社区自治组织管理法规,并提请市人大通过颁布实施。同时,社区工作主管部门也应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尤其要强调量化规定,增加可操作性,为社区建设培育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区自治性和服务功能

    市、区两级政府的各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都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政府对社区在指导、服务、协调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工作重心、责权利有计划下移,全面提升社区功能,使社区成为管理现代城市的一个层次,为社区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供外在支持。建议在总结前一阶段组建社区居委会的经验基础上,将社区建设中的主导性由政府向社区居委会转化,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实际出发,分阶段、有步骤地减少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政府职能,最终实现完全剥离;二是减少各类检查、评比、观摩给社区带来的负担,让社区居委会集中力量搞好社区建设和服务。

    (三)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促进其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拥有稳定的财力支持。只有实现了经济独立,社区的自治性才能得以完整的体现,社区服务事业才能有所依托。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经费正式纳入政府福利预算,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划拨、审计制度,并帮助社区实现财务独立。在政府财政直接支持的同时,还要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区组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促进社区服务向高层次、向纵深发展,并推动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产业化,进一步提高社区经济发展水平。

    (四)改革组织管理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工作的核心,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涉及政治和经济待遇以及医疗、养老等一系列问题,这支队伍的稳定性受到很大冲击。因此,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势在必行。建议改革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将其划分为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工作者。具体说,就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由选举产生,由兼职人员担任,代表居民实施对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并领导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而社区工作者由职业化人员组成,采取劳动合同聘用制,接受社区管理者领导,并负责日常的社区工作。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应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的标准,由政府拨给经费。籍此举措,努力吸引一批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工作的人才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工作增添新的活力。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社区认同度和参与度

    在我市社区建设中,涌现出以百步亭为代表的一大批省、市文明社区。建议以这些典型材料为基础,广泛宣传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市民对社区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开展全市社区文化创建,重点开展四项观念教育——即“志愿与奉献”观念、“共驻、共管、共建、共享”观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观念。注重营造氛围,选准载体,在宣传教育中培养社区意识,在社区活动中强化社区意识。同时,建议学习美国、德国的经验,发动青年学生组成自愿者队伍,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并鼓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共驻共建。

    我市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但只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社区工作者辛勤奉献,社区成员积极参与,武汉市社区建设必将拥有光明的前景,美丽的江城定会诞生一大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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