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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社区改革(一)村居改社区 “城中村”将成历史
2014-12-12 15:14:3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次 评论:0

近年来,城区的许多居民开始感觉到生活中出现的变化:原来的村居成了社区,有的村民脱离了原本熟悉的村居,到了另外的社区;更有的居民从过去的单位生活圈子进入了混合各个单位的新的社区,这些变化,都是我市2001年10月份开始进行的社区改革带来的。根据市里的要求,到2005年,我市城区的所有52个“城中村”都将成为社区,祖祖辈辈聚居的村庄将走进历史。
  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城市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从1983年8月,莱芜县改市,到1992年11月,莱芜市升格为地级市,虽然成立了4个居委会,但这些居委会和其他“城中村”一样,除了在经济上有所发展外,沿袭的仍然是过去行政化管理的方式。旧的管理模式带来许多社会问题: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和“城中村”各自为战,互相扯皮,谁也管、谁也不管;居民居住分散交叉,缺乏统一管理,有些户不服从大局,成为“钉子户”;大量人民内部矛盾、邻里纠纷得不到及时疏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重,群防群治落不到实处;没有像样的文化娱乐设施,村居文化活动开展得少,市民素质普遍较低;部分住宅小区、村居垃圾成堆、污水横流;部分村居两委班子素质不高,不仅不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而且一些社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造成群众上访;集体资产由少数几个人掌握着,经营收益的分配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有意见,对班子不满意......
    此外,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一个人一辈子都在一个村里或在一个单位的状况也在发生着变化,大量“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且呈现出不稳定性;企业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社区服务、计划生育、党员离退休以后的组织生活、户籍等所有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城市里面有一个更加合理的管理体制来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尽快形成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制,解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管理中共有的问题。
    我市社区建设始于2001年10月份,第一批试点4个单位。2002年6月5日,市委确定“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类型、加大试点难度”的工作思路,在莱城区和钢城区选择5个村居作为第二批试点,一种是两个村合并为一个社区的;一种是区域范围较大,四至不清,居住交叉,管理难度较大,村居需分开的;一种是村居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混住的。
进行社区改革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搞好城市社区建设,完善了城市服务功能,增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弘扬了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传统美德,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于百姓来说,更实际的是基础设施配套、生活便利、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社区还可以提供几千个就业岗位,提供更好的生活、娱乐和保障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发挥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有效地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认识社区,当从我们的身边开始,一种新型社区生活开始向我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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