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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4-12-12 15:27:35 来源: 作者: 【 】 浏览:59次 评论:0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大力推进社区民主建设,是新形势下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客观需要。社区民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社区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培养和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指引下,石景山区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加强社区建设,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我们从推进基层民主的实际出发,着眼于“四个创新”,从抓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素质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完善基层民主实践的载体、渠道、制度保障、运行机制,提高居民民主素质等,使社区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了真正落实。实践证明,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层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基层民主建设蓬勃发展。2002年9月,我区被评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创新社区体制,落实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实现的载体。社区体制创新,就是通过社区的组织整合、功能整合和资源整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区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我们按照体现党的领导、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总体要求,在社区建立健全了四大组织,即: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型社区组织结构。社区党组织是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持和保证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自治职责;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主持社区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事务的决策机构,是民主自治的主要组织形式,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要事项;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等组成,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大胆改革创新,在北京市率先提出并建立了街道一级的鲁谷社区新体制。这一由社区党工委、行政事务工作体系、社区自治工作体系构成的“一个领导核心,两套工作体系”的新体制,对推进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起到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是社区自治的范围由居委会层面扩大到街道层面,由20个居委会的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个社区委员会,通过社区委员会这一新型的民主自治组织推进社区自治进程,从而使社区自治组织更加健全,自治功能更为完善,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得以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二是确立了“保证两个依法、实现两个归位”这一适应社区自治发展要求的目标,即通过改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化职能的归位,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新型城市基层管理机构。与此同时,我们还在社区内大力培育发展各种中介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等居民自治载体,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管理网络,起到了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建设的作用。通过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社区居民行使民主权利有了组织的保证。他们可以定期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发展规划、居民公约等,提出和讨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建议方案,行使自己的民主决策权;可以通过推选或直选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委员,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社区群众代表对社区的各项工作,实行民主监督,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社区自治组织拥有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的权利,切实保证了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权。

    创新制度机制,畅通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实现的渠道。有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作为载体,还要有相应的决策、议事、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民主自治的运行机制作保障,才能确保居民各项民主权利的实现。为此,我们着重从两个方面创新社区民主自治机制:一是让社区群众自主决定社区内部事务。通过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社区成员代表职责》、《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章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确定社区群众在社区中的主人翁地位。社区群众依法选举、罢免、监督社区领导人员,自主决策社区内部重大事项,自主管理或协助政府管理好社区内部事务,自行管理和支配社区财务,实行财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居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良好的社区内部监督机制。二是让社区群众对政府的工作实施评议监督。通过制定《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实行“下考上”、“民考官”,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和监督,考评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落实了居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强化了社区的民主化、规范化管理,居民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落实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创新活动方式,在实践中提高基层群众民主素质。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是加强社区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充分发动居民群众,使他们自觉自愿地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和社会单位与125个居民区结成共建对子,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驻区中央、市属单位通过参加社区党建联席会、工作协调会,加强与社区联系,形成了街道社区和辖区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区共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大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推动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不断深入。

    选举是居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实践形式,也是民主权利的核心内容。为了认真落实居民的选举权,我们在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着重抓了以下几个环节: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到选民登记不漏、不错、不重,扩大民主参与面;把好候选人提名关,确保提名过程的开放性、群众性和广泛性;把好正式候选人审核关,确保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工作能力、热心于社区事务的人员进入正式候选人范围;把好投票选举关,确保投票选举按程序依法进行;把好全程监督关,把选举的全过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通过民主实践,广大居民群众增强了社区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民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实现了让居民群众在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锻炼和自我提高的目的。

    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基层民主意识。培育社区理念,增强民主意识,是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发展,参与社区民主建设的重要前提。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创新宣传手段,培育和强化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的社区理念与民主意识。广泛召开社区建设工作动员会、座谈会,组织社区建设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举办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各种专题讲座,聘请专家学者授课培训等,大力营造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基层民主的思想舆论氛围;有关媒体和刊物通过形式多样的访谈专题节目和专栏,不断加大对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宣传力度;推出反映社区党建和基层民主建设的话剧《路在延伸》,在全市上演50多场,数万观众受到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社区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共征集社区格言、警句7743条,将其中的优秀作品印制成册,制作成宣传牌和宣传栏,在各种场所广为宣传。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形成了浓厚的基层民主氛围。“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做社区主人,为社区尽力”等社区理念深入人心,社区单位和居民主动参与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大大提高。

    回顾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体会到,要把社区民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更新观念、大胆创新是重要前提。在我国,社区建设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目前尚处于全面探索和发展阶段。要把社区民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在理论上要有新发展,在工作上要有新思路,在实践上要有新举措。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和企业包办一切的传统观念影响,一方面,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参与意识淡薄,许多人往往把社区建设视为政府、街道和居委会的事,与己无关;大量的经济组织、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组织与所在社区存在着严重的疏离状况,缺乏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职责界定不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社区自治职能缺乏准确定位。这些都是制约社区民主建设发展的不利因素。因此,如何更新观念,培育社区意识,促进社区参与,让更多的居民和社会单位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就成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的关键。必须摒弃落后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做法,树立新型的民主观、权利观、执政观,敢于突破教条式的框框和体制束缚,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区组织体制、管理体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特别是要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敢于接触深层次问题,立足长远和大局来认识社区建设,这样才能使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的长足发展。

    广泛发动,形成合力是有效手段。广大居民群众是社区民主建设的主体,他们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是决定社区民主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因素。如果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民主建设就会失去活力,失去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要把最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参与,作为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深入进行的重要原则。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广泛宣传社区民主建设的意义,引导居民群众自觉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并推动社区民主建设。在充分动员广大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的同时,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优化整合全社区的资源,实现社区建设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善于将党和政府的组织优势和社区群众的参与热情、将政府行政调控机制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的互动运行机制,通过广泛发动,形成合力,推动社区民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抓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是主要措施。社区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善于抓住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素质建设对于社区建设和实现居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抓住了这几个关键环节,也就抓住了工作的龙头。没有健全的组织,社区各项工作将失去载体,践行民主就无从谈起;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社区工作将很难规范开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也只能流于形式;没有良好的素质,社区群众将无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和行使好自己的权利,社区民主建设就不可能健康推进。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不断完善居民自治,既要抓社区的硬件建设,更要抓社区的软件建设,把社区人的教育和素质建设放在首位。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以创建学习型社区为龙头,以构建区、街、居三级社区教育网络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区的开放教育系统,实施“全员”、“全程”、“全面”的“三全”教育,是提高社区成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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