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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不平衡当前居民社区参与的现实
2014-12-12 15:25: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47次 评论:0

 

  社区居民参与问题是社区建设中深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是当前社区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期特邀几位专家就此话题发表各自的看法,以期引起大家共同深入探讨。

  之一:参与主体不平衡,总体参与率低

  在我们所调查的社区当中,参加社区活动主要的是“一老一少一低”。“老”就是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少”是寒暑假的中小学生,“低”是指那些定期到居委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社区所开展的活动也有意识地照顾这一部分人,如为老人举办饮食养生讲座和书画展览、组建老年健身队、组织老年人免费旅游,为放假期间的中小学生举办革命故事、科普和交通法规知识讲座,举行书法绘画比赛和各种趣味活动,组建“低保户”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等。从分布上看,这些人都是“社区人”,而非“单位人”。占社区成员主体的“单位人”———中青年人由于工作生活的繁忙,很少参与社区的活动,由此也决定了居民总体社区参与率偏低。

  之二:参与领域不平衡,参与不深入“星光老年计划”的实施,使社区的文化体育设施有了很大改观,居民通过这些活动场地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而开展这些活动已成为当前居民社区参与的主要兴趣所在。此外,社区还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的形式将社区成员组织起来,将居民吸收到社区建设的各领域中来。

  但是,我们发现,对于社区的政治事务,一般的社区成员很少关注,参加者更是寥寥无几。这是由于社区权力组织的性质决定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人数多,但次数有限,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党支部由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故而居民只有通过参与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会来行使自治权。但是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要经过“选举”产生,其工作除完成街道布置或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还要接受街道对其工作的定期评比考核,行政色彩明显。社区议事会的组成主要是社区内的各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内的人大代表、离退休的党政干部、区街领导及少量的居民积极分子,具有较强的精英色彩,由此决定了居民的社区政治参与严重不足。大多数社区成员并没有认识到社区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反而认为它是一级行政组织,自己参不参与并不能对它产生什么影响。

  之三:参与形式单一,志愿组织是其主要形式

  就我们的调查来看,居民多通过参加志愿者组织来参与社区活动。常见的社区志愿者队伍有党员组成的党员志愿者队伍、放假期间的中小学生组成的小黄帽红领巾志愿者队伍、家长组成的关心下一代志愿者队伍等等。志愿者队伍的活动涉及卫生清扫、夜间巡逻、扶贫帮困、照顾孤寡老人、医疗咨询等社区环境、治安、教育、文体及医疗各领域。个人单独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较少。

  之四:参与意愿不强烈,动员和组织仍是有效途径

  研究发现,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活动的意愿薄弱,需要一定的组织和动员,这也在我们的调查中得到证实。居委会承担着居民社区参与的发动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因此,居委会开展社区活动的丰富程度、组织动员能力、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在居民当中的威信和号召力都成为决定居民社区参与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居委会所开展的活动常常是为了迎接上级政府的检查评比、或是某个节日庆典,难以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此外,由于社区居委会本身事务的繁忙也导致其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关注减少。

  对策:

  培育社区意识是提高居民社区参与的根本

  造成以上现实的主要原因,除了政府主导型的社区建设导致居民社区意识和社区认同感的缺失,还由于社区毕竟不同于家庭、单位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缺乏血缘联系和感情纽带以及直接的利益相关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主要还靠文化认同,在价值观、思想方法和生活方式上找到同一的感觉,共同管理。也就是要通过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来促进社区参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培育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居民对社区的认知和认同。由于根深蒂固的单位意识和长期以来居委会行政化色彩,多数居民把社区当成一级行政组织,“认为跟自己没多大关系,只是在开证明、申请‘低保'、计划生育、邻里纠纷时才会想到找社区”。因此,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如宣传栏、广播、市民学校、自办刊物等,宣传有关城市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文件,使居民明确社区是一个守望相助的共同体、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建设需要社区成员的充分参与,以此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增加社区成员的社区满意度和归属感。社区归属感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社区成员的社区满意度,并进一步影响居民社区参与的动机和行为。决定社区成员社区满意度的因素很多,包括以绿化、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的人文环境,以早点部、副食店为内容的日常生活,以电影院、公园为内容的文化卫生,以供电、供水为内容的能源等因素。因此,通过在社区环境、卫生医疗、治安、文化教育等事项的决策上,充分与社区居民协商、沟通,征求意见,发挥居民积极主动性,将有助于培养居民的社区归属感,也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度。

  完善居委会的直选和监督,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一方面,政府应切实下放权力,明确界定政府与社区的职责权限,让社区充分行使社区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利,而不是把“社区当作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另一方面,要推进社区民主、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社区居委会和议事会成员,并开展对他们的民主监督和评议。同时,社区内部重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通过召集社区居民会议或议事会讨论决定。所有这些将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使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深入到政治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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