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武昌名都花园内,数十名大人、小孩挤在并不宽敞的游泳池内戏水。“太挤了,这么小的游泳池竟还对外开放。”在护栏边照看儿子游泳的林女士抱怨。
炎炎夏日,江城新建小区里的游泳池纷
纷蓄水运行。然而,记者连日走访发现,不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游泳池承包单位,在经营中纷纷打出“游泳池对外开放”的招牌,引起不少业主质疑。
在名都花园,游泳池对内对外一个价,即每人次收费5元。一业主说,由于收费较低,经常有外面的人进来。这位业主有两点担忧:一是外来人员复杂,影响安全;二是怕有传染病,卫生没法保证。
汉口金色雅园游泳池也对外开放,票价15元,对业主只收10元。业主杨女士说,游泳池环境、设施都不错,但不应对外开放;曾向物业管理部门提过意见,但物业管理部门称,游泳池属开发商所有,他们管不了。
针对业主的质疑,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认为,开发商拥有小区游泳池产权,便对游泳池拥有支配权和经营权,是否对外开放,不需要与业主商议。况且,游泳池的投资和日常运行费用不菲,仅靠小区业主的消费无法保证正常运转,对外开放也是一种需要。
对此,业内人士有不同看法:无论产权归谁,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游泳池,是为业主服务的建筑附属物之一,不是面向全社会的,应以满足小区业主消费为前提。若游泳池产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只有在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之下,游泳池才能对外开放;若产权属开发商,游泳池也应在容量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对外开放。
不过,调查中,也有业主对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反应平静:江城人酷爱游泳,但游泳池十分有限;将小区里的游泳池向社会开放,使体育资源形成社会共享,可以让更多的人享受亲水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