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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不能超117平米
2014-12-12 10:14:41 来源: 作者: 【 】 浏览:40次 评论:0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日前出台,已经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这是本市首次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出台强制标准,其中对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和面积均有明确规定。

??使用面积最大80平方米

??在户型方面,《标准》明确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
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一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40至45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60至66平方米;二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55至6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82至88平方米;三室一厅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

??《标准》指出,以上所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均不包括阳台面积,如果利用坡屋顶空间的跃层户,其面积标准可有所提高。

??楼层净高不低于2.4米

??《标准》同时对层高进行了规定,多层、高层住宅层高应为2.7至2.8米,净高不低于2.4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时,其净高不低于2.1米的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一半,且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米。

??卧室起居室自然通风

??《标准》同时对经济适用房的采光、通风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每户住宅应有良好的采光、日照和通风,卧室、起居室、厨房应直接对外采光。每户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厨房应有外窗,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暗卫生间宜有机械排风设施,厨房和卫生间内管线应集中布置,并适当隐蔽,厨房应留出足够墙面,为安装橱柜排油烟机等设备创造条件。新建住宅供热应采用可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的采暖系统。分户墙及楼板应满足隔声标准要求,临街住宅的门窗应有隔声措施。

??室内装修最好一次到位

??《标准》指出,为避免二次装修时造成对结构的破坏和材料的浪费,新建住宅公共部门室内装修应一次到位,户内宜做精装修。为满足住户不同装修需求,可采用菜单式点选方式。

??《标准》还指出,住宅楼入口或单元入口应设电控防盗门和访客对讲装置,住户应设对讲机,并附有紧急报警按钮,有条件时宜设可视对讲装置。

  降低成本不能降低质量

       针对一些开发商为减少成本而降低质量标准问题,《标准》也作出原则规定,要求设计、建设单位树立“住宅全寿命费用”的经济观念,不应单纯为降低造价而降低质量标准。

??据了解,北京自1998年开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截止到去年10月底,共批准建设项目54个,总建设规模达到2690万平方米,累计竣工1437万平方米。此前,关于经济适用房面积以及内部设计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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