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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咨询报告被采纳,开始进入试点阶段
2014-12-12 11:20:51 来源: 作者: 【 】 浏览:55次 评论:0

    2005年1月,根据武汉市市长李宪生的指示,中心受江汉区委、区政府委托,就社区减负开展实证调查;2月11日,中心向江汉区委、区政府提供调研报告《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居委会负担的状况、原因及对策建议》和政策咨询报告《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办法》; 武汉市民政局给予大力指导,并作了修改,将社区公共事务从六大类改为八大类,更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下一步,中心将直接参与社区事务分类管理改革。下面是《长江日报》2005年8月26日对江汉区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制度的相关报道。

 江汉区立新规 首创社区事务分类管理

      (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梅智云 实习生熊汉玲) 一年内,一个社区接到各部门会议通知多达100余次!昨日,江汉区委、区政府正式出台社区社会事务分类管理办法,哪些事归社区管,哪些事社区不用管,一目了然。凭借这个“标尺”,社区群干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滥摊派的任务说“不”。据悉,这种为社区减

负的科学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群干疲于应付各部门摊派的任务,服务居民“有心无力”。据江汉区调查统计,有的社区一年接到各种会议通知逾100次。去年底,该区提前一年完成“883”社区创建任务后,率先将探索社区长效管理、为社区松绑减负提上重点工作日程。

    华中师大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伟东应邀主持调研论证,市民政局负责指导,酝酿一年时间,七易其稿,江汉区《关于减轻社区组织工作负担、实施社区社会事务分类管理的意见》正式出炉。

    《意见》将社区各项社会事务分为政策性事务、社会服务事务、居民互助事务等八大类,并对每类事务的责任主体作出了明确界定。

社区减负新规,走在全国前列

    社区减负,呼声强烈。

    华中师范大学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伟东曾主持过一次大范围调查:我市每个社区平均每月要开会5.6次,其中并不包括社区居委会内部会议。

    江汉区在全区推行“减轻社区负担,规范社区管理”活动一年多来,为社区摘掉900多块牌子,仍有社区反映,一年来接到会议通知多达上百次。

    去年底,该区在全市率先完成“883”社区创建任务,市长李宪生提出新要求:希望江汉区在建立社区长效管理机制上继续带个好头。

    据悉,江汉区将社区各项事务进行科学划分,清楚明晰地将本不应由社区承担的繁杂事务剥离出来,在全国尚无先例。

    各项事务分为八类,责任部门各领其职

    《分类管理办法》将各项社区事务分成八大类,分别明确了责任主体。

    ●社区政策性事务

    包括:上级党组织对社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会议、检查等政策事务,社区居委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督办事务等。

    管理机制:社区居委会内部按规定设立治安民调、环境卫生、人口计生、社区服务、文化体育5个专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分别归口至5个内设委员会完成。各单位不得在社区滥挂牌和滥设工作机构。

    ●社区行政执法和管理事务

    包括:有特定的执法主体和法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社区社会事务。如社区环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治安与消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

    管理机制:由相应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及其所下派、委派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承担。社区居委会协助反馈社情民意,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但不承担具体事务,政府部门不与社区居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社区社会服务事务

    包括:由各类公营事业部门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如邮政投递、通讯网络、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与收费活动。

    管理机制:由公营事业部门独立承担,社区可在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

    ●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事务

    包括:由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如小区内绿化和清洁卫生、小区内部安全保卫、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等。

    管理机制:此类事务由物业公司独立承担。

   ●非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事务

    包括:单位福利房住宅区和老城区居住社区等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管理机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建立运作机制。对于单位福利住宅区,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逐步走向社会化管理方式;对于老城区旧居住社区,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鼓励公营事业部门、街道房管部门、其他社会服务组织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社区居民互助事务

    包括:由居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来提供的服务。如邻里生活互助、生产互助、资金互助等活动。

    管理机制:社区居委会组织和动员居民,建立各种民间组织来完成。

    ●社区组织事务包括:由社区居委会完成的社区社会事务。向政府部门、公营事业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反映居民需求和意见的事务;培育居民中介组织,动员居民开展邻里互助活动;开展民事调解活动,和谐邻里关系;代表居民或组织居民对政府管理、公营事业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或服务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社区民主活动。

    管理机制:社区组织在区委和街党工委的领导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自治活动。

    ●社区临时性、专业性事务

    包括:由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发生的具有临时性、专业性、不确定性的社区事务。按原有的分类不能确定或者经过一定途径由有关部门指派的重大事务。

    管理机制:建立临时性、专业性事务进社区的“准入制”,由相关部门拟订工作方案后,经区社区建设领导机构批准后统筹安排。对于专业性很强的事务,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相关专业机构承担,或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并通过培训后承担具体事务,社区居委会可协助提供一些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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