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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如何走出“共用水表的困境”
2014-12-13 21:41:48 来源: 作者: 【 】 浏览:44次 评论:0

近年来,由于在旧居住城区,存在着大量的公房、整个单元公用一个水表,再加上其它的原因,如管道老化和水表坏损,使总表和分表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每月的损耗都要居民分摊,引发了水费纠纷,导致的水费收缴问题接连不断,全国出现了各种案例,如济南的水费纠纷断了居民用水;青海的水费纠纷导致门栋组长与居民互殴;兰州的水费纠纷引发18户居民用水困难。

笔者在武汉市江汉区小夹社区调研,发现该社区5号门栋,就水费收缴问题,居民充分发挥自我管理的功能,走出了“共用水表的困境”,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水费收缴制度——分级定价制度。

小夹社区隶属武汉市江汉区满春街,地处全国闻名的汉正街。北临大夹街服装市场、南连汉正街小商品批发市场。社区属于商住合一型社区,共有13栋多层或高层楼房,每栋楼房的1-3楼为商铺店面和仓库用房,4楼以上为居住用房。社区的楼房大都是80年代武汉市旧城改造中所建,从7层到19层不等,原本是用作商务用房的,因为质量检测不达标,就改为居民拆迁还建房,该社区较新的门栋,采用了“一户一表”,大部分门栋2000年前还是居民公用一个水表。

小夹社区5号门栋,共有6户人家,1998年到2000年,由于供水部门考虑到,该社区是旧居住社区,所处地段将面临着拆迁,在加上居民多为生意人、流动人口,不愿意出钱安装水表。因此,6户人家共用一个水表,每月所用的水费集体平摊,结果大家都不节约用水,每月用水量很多,平均下来每月的水费大家都交不起,以至于造成“公地的悲剧”。2年下来,6户人家共欠供水部门水费四千多元,供水部门多次要求居委会协助收缴水费,6户人家都拒绝交纳水费,在这两年中,一分钱都没有收到。因此,供水部门亏损严重,最后不得不通告,再不交纳水费,将会停止向该门栋供水。由此导致5号门栋与供水部门、小夹社区居委会矛盾重重。居委会面对此情况协同居民做了如下的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分级定价制度。

一、收集信息

居委会收集信息,一方面是调查居民的家庭情况,一方面是调查居民的分歧和意见。摸清哪几户家庭收入水平较高,哪几户家庭收入水平居中或一般,哪几户家庭收入水平较低或几乎没有收入来源;哪几户较好做交水费的工作,哪几户是坚决拒交水费(是“钉子户”),哪几户是“见机行事”、“随大流”(大家怎么样,我就怎么样)等等,并且在收集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收集的准确性,丝毫不漏掉任何信息。

《制度经济学》中指出,制度的设定,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时间成本、知识成本、信息成本、组织成本等等。小夹社区居委会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由于面临着居民、供水部门两方的施压,不得而为之,花费了一定的时间、精力、运用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分级查询家庭收入),来达到协调组织居民的目的。

二、多次协商谈判

1、同居民进行协商

居委会先整体的做思想工作,要求大家都能交水费,再找几个“钉子户”做思想工作,跟他们讲清楚:一户不交,影响到整个门栋的供水,连自己也没水吃。仅“钉子户”而言,平均每户居委会就做了23次思想工作。但最终还是同居民谈妥了,大家都表示交,但是居民也表示,绝对不会平摊这么多的水费。

2、同供水部门谈判

收集到信息、了解到居民的意见后,居委会及5号门栋长代表居民前往供水部门,多次同他们进行协商谈判。居委会向供水部门表明:居民已经同意交纳水费,但水费欠帐太多,平摊下来太多,居民生活确实有困难。有的居户是下岗在家,有的居户是靠吃低保过生活;同时,供水部门确实也有责任,两年多了,一直没跟居民安装水表(供水部门考虑到小夹社区是老城区,被拆迁有极大的可能),居民要求能够减少2年来所积累的水费。经过多次的协商谈判,供水部门最终答应了居委会的请求。把所欠的水费由4000多元减少到2000多元,一次性减免水费2000元。

从上可以看出,谈判是一个多次协商,自主博弈的过程,在谈判的过程中,居民、居委会、供水部门都充当了“经济人”的角色,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居民希望水费越少越好,供水部门希望居民能够交水费,并且是水费越多越好。居委会更是期待着能够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争取政绩。

三、确定分级定价制度

1、初拟分级定价标准

居委会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结合谈判协商的结果,考虑到虽然减免了水费,但还有2000多元的水费,该如何分到每家每户。居委会走访了居民,争取居民的意见后,同门栋长初拟了水费收缴标准——分级定价制度。具体来说,首先计算6户人家集体平摊价,再根据家庭收入水平状况,确定大家分别要交多少钱:对于收入水平一般的家庭(大家集体评出一户),按照平摊价格来收;对于特困户予以减免水费,其中一户,是一对残疾老人,有少量的退休工资,就只收取平摊价的一半,另一户,夫妻俩双双下岗,是低保家庭,就免交水费(大家集体评出两户特困户);余下的水费,由收入水平较高的居户平摊(大家集体评出三户),这三户居民所交水费略高于平摊价。居委会及5号门栋长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个预算,拟订一个分级定价制度。

2、集体协商分级定价标准

居委会和门栋长初步拟订分级定价标准后,召集本社区居民6户人家进行集体决议。集体决议的当天,要求居民每户至少来一位代表,对拟订的分级定价标准进行讨论,该修改的就修改。最终6户人家一致通过了初拟的分级定价标准,形成了小夹社区5号门栋水费收费制度。

柯武刚史漫飞在所著的《制度经济学》中界定:制度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制度的一个功能是使复杂的人际交往过程变得更为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制度分为外在制度和内在制度,分级定价标准就是一种内在制度。在制度形成之前,大家只是口头上赞同交水费,赞同居委会减免特困家庭的水费,但具体的交多少,必须“明码实价”化,即制度化,这样才有约束力,才使得大家相互信任。

四、制度实施阶段

有了水费收缴制度,就得执行,居委会、门栋长协同供水部门,根据分级定价标准,进入每家每户收缴水费。分级定价制度是经过6户人家集体通过的,在收缴水费的过程中,6户人家都非常的配合。制度充分发挥了其协调、信任的功能。

以上就是分级定价标准的形成与确立过程。由此可见,制度的确定经历了收集信息、多次协商谈判、确定分级定价制度、制度实施等四个阶段。从而使得小夹社区居民、居委会、供水部门终于走出了“共用水表”的困境。

小夹社区之所以能走出“公用水表的困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居民充分发挥了自治的功能,积极参与协商谈判,请示代言人——居委会,同供水部门讨价还价。居委会也充分发挥了其“民间性”——民意表达的功能,引导居民,同供水部门进行多次谈判,走出了集体性动的困境。这是小夹社区居民、居委会同供水部门自主博弈的结果,是中国城市社区建设草根民主的生长过程,它有效协调了三者的关系与行为,缓解了矛盾,是社区工作的一大特色与创新,其经验值得进一步的推广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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