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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的复杂性与社区多种类型的居住形态
2014-12-13 21:41:08 来源: 作者: 【 】 浏览:54次 评论:0

    要研究城市社会管理体制首先需要搞清城市居民的多种居住形态。由于我国城市社会正处于急剧的转型时期,不仅原有的社会各阶层/群体在经历着明显的分化和重组,在城市空间分布上也表现为居住形态/社区的多样化和复杂性。虽然这种分化和重组(例如阶层及其空间表现)远没有完成,但对于现有的居住形态/社区进行一个大致的分类是非常必要的,它将有助于我们具体地分析每一种社区类型的已经显露出的特点和共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管理体制创新。 
    
所谓的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中人群的生活共同体。具体而言,社区是在一定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并非追求一个理想的、成熟的社区,而是为了描述和分类的方便而参照政府现有的社区划分。(本研究不考虑农村社区) 
    1
、社区的阶层化趋势和混合化并存 
    
1)社区的阶层化: 
    
这种趋势主要是由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相应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来的。国家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该政策其实质是根据居民的经济能力决定其相应的居住水平。不同层次的住房(主要是新建的)在住房质量、配套设施和地理位置上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在商品房市场内部,也由价格杠杆的调节而可以细分为高(包括别墅和外销公寓)、中、低档。 
    
这种社区的分层化趋势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住房制度的改革起到了从居住的意义上进行社会分层的效果(各个收入阶层的居住区相互分隔);而从某个特定阶层内部(如中等收入阶层)来看,则起到将原本分散的社会个体在空间上聚集起来的作用。 
    
2)社区的混合化: 
    
在人们关注社区阶层化趋势的同时,另外一种社区混合化的趋势由于不太显著而往往容易被人忽视。这种趋势是指由于种种不同的原因,在同一个社区(可能是物业小区也可能是政府合并后的社区居委会)范围内,经济/社会地位明显存在差别的社会群体彼此非常接近地居住在一起。这种情况将在下文具体分析。 
    2
、社区的分类 
    
1)社区建设中的划分:类型和规模 
    
之所以将社区的规模和类型联系起来考察,是因为在居(家)委会改制为社区居委会的过程中,划分社区的规模(地理区域和居民户数)的时候考虑了居住形态的历史因素,而这种划分一旦确定以后又将对未来的社区定位产生一定的影响。 
    
社区类型:民政部在总结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社区划分的三种主要类型。一种是地缘型,以主要街巷、道路为界,一块一块比较完整;另一种是单元型,一个封闭的小区,就是开发商开发的,很完整的小区;第三种是单位型,一个单位所形成的社区。 
    
社区规模: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利用社区资源、便于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综合地域性、认同感等要素,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对居委会规模进行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冠名社区。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3000户左右。
    (2) 
一种社会学角度的基本分类:同质性社区和异质性社区 
    
这种划分的依据是社区内部的主要成员在社会经济地位、身份等上是否构成显著的差别。分为以下两大类: 
    
同质性社区:是指社区内的绝大多数居民在社会经济地位或身份上比较接近,这种一致性既可能是高社会地位也可能是低的社会地位。同质性社区又可以分为下列两种: 
    
身份同质性社区: 
    
这种身份指的是单位身份 。社区内的成员基本上属于同一个单位组织(部委或企事业单位),彼此之间虽然存在着职务/职位上的内部差别,但由于具有相同的职工身份而明显区别于其他社区。也可称之为单位型社区。形成这种社区的机制是单位制的传统作用,换言之,虽然去单位化进程在不断深入,但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影响仍然比较大。 
    
地位同质性社区: 
    
这种地位指的是社会经济地位,它主要是个体市场能力的表现。这种市场能力又通过房地产市场在空间上反映出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者是租赁廉租房(既包括集中新建的廉租房,也包括旧城内现有的旧公房)。这种社区形成的机制主要是住房制度的货币化改革。 
    
异质性社区:是指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体在相同的社区内居住,或者说虽然彼此间在空间上也有相对的界限,但由于彼此非常邻近而在政府主导的社区建设中被划分在同一个社区居委会中。相应地,它也可以再分为以下两种: 
    
身份异质性社区  
    
这里的身份指的是户籍身份。这种社区的典型代表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或者是城中村(或村中城)。在这种社区内城市居民、流动人口和农民(包括农转非)混居在一起,居民间的文化背景、思想观念、从事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迥然不同,是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形成这种社区的机制主要是城市化进程和户籍壁垒的共同作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社区内不同身份的群体存在上述种种差异,但由于出租经济的存在以及它对交易双方(流动人口和农民)的都具有的重要意义而使得他们形成了在经济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共生关系。 
    
地位异质性社区: 
    
这种社区主要有两种典型代表:一种是在新建小区中既有商品房也有安置房,前者主要是以高收入群体为销售对象而后者则是为了安置前期开发中的回迁居民(或者是旧城内的中低收入城市居民或者是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即通常所说的上楼农民)。还有一种是某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其成员一部分是真正的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从而理应享受到政府的这种政策优惠),还有一部分是利用了政策漏洞的高收入群体。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的社区分类只是一种高度简化的处理,是对城市社区复杂形态的尝试性把握。实际中的社区性质可能要远为复杂,例如某个社区可能既是身份异质性的同时又是地位一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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