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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转型与建设和谐社会的五大基本问题
2014-12-13 21:40:0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9次 评论:0

    中共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公报中提出了很多重要原则,特别是提出了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而且还指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这对新时期的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什么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可以从多个方面来研究。我认为,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是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我们最近几年研究政府转型,研究如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的若干建议,目的就在于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围绕政府转型与建设和谐社会,我提出以下五个问题,与大家一起讨论。
  1.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搞清楚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而阶段性特征主要和社会矛盾变化联系在一起。改革开放后我们一再讲,我国主要矛盾是全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强调社会主要矛盾没变化,这是正确的,这个矛盾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但在现实当中,这一主要矛盾开始具体表现为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一是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二是全社会公共需求快速增长和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并且,第二个矛盾在最近这些年越来越突出,全社会成员在这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前一段我在西北三省调研发现,农村新增贫困人口的60%70%是因病致贫的。这些很现实的问题,主要缘于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全社会成员没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要正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这个矛盾变化是利益关系、社会矛盾、社会风险所汇集的中心点,这件事情一定要妥善解决好。面对这样的社会矛盾变化,既有一个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问题,又有一个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问题。最近,我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上,我想这正是和谐社会对改革研究提出的一个很现实的要求。
  2.和谐社会体制保障与公共服务体制建设
  最近,我院提出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18条建议)》。建立公共服务体制,首先有三个问题要研究。一是市场经济体制是不是可以全面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现在看不行,解决基本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还需要另辟途径。通过市场化改革,我们比较好地解决了私人产品供给问题。但是,要解决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完全采用市场化的办法是不行的。在全社会公共需求矛盾全面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目前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分工很不明确,财政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很不明确,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体制存在严重问题。二是财政保障体制问题。公共服务体制问题不解决,社会保障体制很难解决。现在说基本建立了公共财政体制,这个结论太乐观了。我们到西北调研了解到,中央这5年对西北投资很大,但主要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主。公共服务体制问题不解决,想解决公共财政问题很困难。三是公共服务体制在整个制度安排中不明确。如果公共服务体制总体设计问题没解决,事业机构改革方案设计的再好,也只是从精简机构方面考虑,不会有太大进展。从建设和谐社会全局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否应该成为改革的另一个目标和重大任务,需要深入研究。
    3.
区域协调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西部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问题在于,西部老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应当和东部有很大的差异。现在财政有一个提法,这些年通过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判断和事实有巨大差距。总体上说,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上以地区经济总量为基础。如果我们的中央地方关系能够从以提高区域经济总量为基础转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缓解区域差距。这是避免东、中、西部区域差距继续拉大,走向共同富裕最基础的手段。尤其从政府来讲,促进共同富裕的最基本制度建设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在中央和地方关系,老讲财权、事权不对称。有三点很重要,一是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二是公共服务责任和能力相匹配;三是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够建立中央对地方严格的公共服务问责制。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水平问题,也不是能力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
  4.缓解和缩小收入差距与基本公共服务
  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中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10%家庭收入的9.2倍。客观地分析,我国要有效地缓解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要靠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规范初次分配;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这些年基本公共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上涨太快,大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这是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关研究表明,在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各种因素中,教育因素占20%左右。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困难群体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可以直接缩小贫富差距,还可以通过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提高其获取收入的能力。
  5.基本公共服务与新农村建设
  目前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在我看来,主要是制度安排,尤其是城乡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农民在基本生存权利方面受到很大制约。城乡差距不仅是一个经济总量的差距,城乡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差距比经济总量差距更突出、更迫切,老百姓更有现实需求。在新农村建设中这一条不解决,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目标就很困难。最近几年,中央加大了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现在老百姓反映新型合作医疗好,有些地方把门槛取消了,交的钱都透明了。下一步,应当把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目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方面。2004年,我国名义城乡收入差距为3.21,若把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已经达到561。按照这个分析,公共服务因素在城乡收入差距中的影响为30%40%左右。由此看出,缩小城乡差距,不仅是缩小城乡经济总量的差距,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样做也比较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从我国产业发展的态势看,农村劳动力转移仍是农民改善自身状况最重要的渠道。为农民提供基本而又保障的公共产品可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基本素质,加快农民向城市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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