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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后的苏南农村村级治理
2014-12-13 21:38:55 来源: 作者: 【 】 浏览:42次 评论:0

近年来,在效益持续下滑的巨大压力下,苏南集体企业走上了改制之路。对此有人曾敏锐的点出,乡镇企业改制必然会导致地方威权主义的终结(邱泽奇,1999)。但是,他未能进一步描述、分析集体企业改制后的村落权力结构,精英构成状况和今后苏南农村的秩序维持、村治格局的演变趋势。本文拟通过对苏南农村社会关联的分析来探讨企业改制后其村治格局

一、经济关联、文化关联与组织关联

村庄秩序的维持是村庄发展的前提,是当下村级治理的首要目标。村庄的秩序状况是村治状况的首要表征。有学者曾指出:“村庄秩序的内生获得不仅与村庄之外的客观经济形势和治理制度安排有密切关系,而且与村庄的内在结构状况密切相关”,而村庄的社会关联则构成了村庄秩序的基础(贺雪峰、仝志辉,2001)。通过剖析村庄社会关联对村庄秩序的影响来研究村治格局,应成为我们探讨集体企业改制后苏南农村村级治理的极好的视角。

村庄的社会关联是指村庄中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它是村庄的黏合剂,极大程度地决定着人们的一致行动能力,从而影响了村庄的组织状况和村庄的秩序。一个村庄社区,实际上是经济、文化、行政、组织的空间场域构成的集合体,因此村庄的社会关联度往往取决于三方面的因素:人们的组织关联、文化关联和经济关联。这三个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文化关联和经济关联更具主导性,它们是组织关联发挥作用的前提:一个村落中具有强文化关联、经济关联,便有可能内生出组织关联;而组织也只有在文化关联和经济关联强的群体中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反之,即便通过“规划的社会变迁”将人们组织起来,这种组织也是高成本、低效率的。例如人民公社时期,村民们的组织关联是十分强的,而支撑这个强组织关联的是文化关联和经济关联:国家的强意识形态控制、集体对社区资源的全面控制。而当前,乡、村、组三级组织依旧存在,有的地区因村庄文化关联和经济关联的消减出现了“组织瘫痪”、失序的情况,有的地区则依靠文化关联、经济关联的维系而保持着秩序。

经济关联是指人们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而形成的联系。若将其进行简单的划分,可分为纵向和横向的两种。纵向经济关联缘于各行为主体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依附关系,经济上的强势者可以凭借自己手中的资源,使弱势者依附甚至屈从于自己,两者之间从而形成一种联系。如在集体组织控制着主要社区资源的村庄,村民与村组织及村组织主要负责人之间的经济关联就很密切。又如解放前的地主与佃农、现在的私营企业主和工人,他们之间的纵向经济关联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分化。横向关联则缘于人们面对共同的经济目标而形成的相互合作或竞争的关系。例如在一些村庄,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在村庄社区内部,集体资源对他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时他们就可能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形成集体行动,制止某些个人或群体侵占公共资源。又如在费孝通笔下的开弦弓村,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来抗旱排涝——共同的经济利益成为他们的联系纽带,促成了他们的集体行动(费孝通,1986)。需要指出的是拥有共同的经济目标只是人们在客观上存在了经济关联,这并不一定就必然能形成社会关联。因为这还需要每个个体对这种客观联系具有自觉的主观认同,从而形成集体认同、“我们感”。而这种集体认同的形成有赖于人们经验的共同性,需要人们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遵守共同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需要他们之间信息的充分对称。因此这就需要人们存在较强的文化关联。可以说,没有社区文化关联、文化网络的支撑,人们仅依靠客观存在的横向经济关联是不太可能形成有机的社会关联的。

所谓的文化关联即指人们由于具有共所认同的习惯、象征、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产生连带关系。文化关联是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它以人们有同一的、相对稳定的活动空间,交往较为频繁密切为前提,唯其如此,才能有共同的认识、意义和价值生成,并扎根于社区和个体之中。人们的文化关联状况具有历史延续性,且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变更、再生,它受到大共同体的大传统和小共同体的小传统的影响。大传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当时主流的意识形态和象征、规范内化并植根于人们主观世界的情况。大传统的渗透能力受到推行的强度和时间的影响。我们知道,大传统的影响力源自于国家教化或强制塑造,它需要当时的国家能有效地通过意识形态和象征等级制,将一批地方精英吸纳到国家的势力范围之内,利用他们的网络实施对民间社会的控制,使得地方社区具有“国家化”倾向。古代中国,儒家伦理就是这样经过千百年的“润物细无声”根植于民间。同时,大传统也只有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才能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否则,推行的强制力再强,也难长期地与人们的主观需求契合,一旦强制力削弱,它的影响便可能迅速消减。文革中集体主义大传统的命运便是对此最好的证明。现阶段,大传统主要是“政党伦理”(刘小枫,1998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所规约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较之以前,现在大传统对农民影响力已非常弱了。

历史上大传统与地方性知识冲撞、揉合、定格后形成了现时的地方性知识,它们与人们的家族历史、社区历史相结合,构成了现时的社区小传统。在当前绝大部分的中国农村,小传统集中体现为村庄的记忆。我们分析一个村庄的集体记忆,主要通过两个维度进行:记忆的强弱程度和同质程度。我们认为,记忆的强弱取决于三方面因素:一是历史上人们的关联强度、交往频度。只有历史上人们交往频繁、联结强,遗传给现代的记忆客体才丰富,刺激强烈;二是大传统与小传统沟通方式、相容程度。如果大传统蔑视、无视小传统,借助威权以强制方式推行某种意识形态来沟通国家与社会关系,处理两者的冲突,那就可能摧灭小传统或将小传统压入地下,长期下去,社区记忆就会弱化。解放后三十年,我们有过这种经历。如果大传统放弃强制、宽容地对待小传统,那么社区记忆就相对强一些。三是当前人们对社区记忆的需求程度。当集体行动的需求增强(如需要加强对内协作,对外抗御)时,如果社区记忆对现时的人们有用,人们便视之为一种资源,他们就会尽一切可能维持、强化这种记忆,甚至会“创造历史”。近年来,这种情况在中国屡见不鲜。社区记忆强的村庄,人们往往能获得较强的一致感、认同感,“社区情结”浓厚。这使得社区中产生自律与他律机制:个体在行动之际通常会顾及到伦理道德、“舆论”、“面子”等构成的文化网络的张力,会考虑行为的后果;甚至会基于对别人的认同而对自利进行重新定义,将别人的利益包含于自己的主观利益中,从而导致利他行为。当然我们绝不能因此简单地说社区记忆强的村庄文化关联就强,因为决定村庄文化关联强弱还有一个变量——记忆的同质程度。因为现在的“村庄”(行政村)是近代以来“规划的社会变迁”的产物,它们有的是由若干个自然村构成,而历史上各个自然村之间可能存在着社区壁垒,这使得它们之间的集体记忆可能会大相径庭。即使是同一个自然村,如果它由若干个有世仇的强记忆宗族构成,其文化关联也不会很强,不容易形成集体行动。当然,只有在社区记忆强的地方,记忆的同质程度这个变量的重要性才会凸显出来。

    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文化关联之所以能起到整合作用,是因为它能将人们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当不同的经济阶层、年龄层次、文化水平的人处于同一文化场景、文化平台之中时,他们之间才有共同的语境,行动时才会认可、顾及到文化网络的张力。否则,即使人们生活于同一社区,他们也不是处在同一个文化空间场域内,从而可能会出现“同村异梦”。而这种文化场景是人们在长时期交往、沟通中建构起来的。交往的频繁,“重复博奕”,使得社区成了“熟人社会”,在这里人们的信息充分对称,“社会资本”雄厚。

    因此我们说,村庄社会关联的强弱取决于村庄的文化关联、经济关联——这些村庄本土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强弱,以及村庄组织体系对这些本土资源的利用情况。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庄集体行动的能力;同时当集体行动需求强时,也会从外部刺激社会关联趋于强化。

             二、苏南农村社会关联的历史传统

苏南农村多为水乡,自然条件优越,自宋代以来就为我国最富庶地区。由于农作物的人均量高,投资土地的赢利可观,因此,到本世纪上半期该地区土地所有权的集中已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出租土地占耕地面积的近一半,而当时在华北地区仅约18%。(黄宗智,2000)由于清朝雍正年间以后,国家仅向拥有田底权(即土地的所有权)的地主收税,而这些地主自明末起往往已迁居于城里(如20年代后期,昆山县约有66%的地主不住在本乡(段本洛、单强,1994)),因此苏南地区的小农无需直接与国家政权打交道,不像华北的小农那样要成立有组织的领导与国家政权交涉。黄宗智在此基础上指出:这种情形造成了华北与苏南的农民社团有非常不同的结构:“华北的村庄有一种由‘会首’组成的非正式的议事会,负责收税并统缆村庄内的各种事务。在长江三角洲,农民无组织村政权的需要,农村社团主要由家族关系来维系”。长江三角洲村庄的同族(指家族——笔者注)村社强有力而超族村庄组织微弱;华北村庄则超族村社强有力而同族集团比较微弱(黄宗智,2000)。

黄宗智的分析无疑是有道理的,但是他的表述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解放前期苏南农村家族的影响力很强。其实同族集团与超族村庄组织的强弱只是在同一地区相对而言的;长江三角洲的同族集团强于超族村庄组织,华北的超族村社组织强于同族集团绝不是意味着苏南的家族影响强于华北。事实上,解放前苏南地区的家族影响不仅远远不及闽、浙、赣、粤等地,也弱于华北地区。对此我们仅就从黄宗智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即可见端倪:松江县的薛家埭(20世纪初属江苏省,现属上海市)的村民仅能把起源追溯到太平天国之后,这里有四代祖坟,没有一个家庭能重建四代以上的家系。在华北沙井村则能数出六七十座祖坟,各家族的历史能追溯到清初(黄宗智,2000)。薛家埭的情况在长江三角洲十分普遍。而费孝通则在江村经济中指出,当时村里的氏族没有任何共同的财产( 费孝通,1986)。可以说,20世纪初,苏南的大多数村庄中,村民们基于血缘而形成的机械性联结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是较弱的。这一方面是由于近代以来该地区受近代工商业的冲击较大;另一方面还由于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太平天国时期,苏南人口损失惨重(苏州府和常州府金匮县的丁额分别由1830年的340万和26万减至1865年的129万和近14万;金坛县的人口经过战争则由70万降至3万多。)战后苏南三分之二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奇缺,苏北、河南等地的大量移民纷纷涌人入(何柄棣,2000),这样,主要由家族关系来维系的农村社团的整合功能较战前已不可同日而语,而村庄中又不具备形成有效的有机联结的条件。所以解放前,苏南农村社区的组织化程度是很低的。这种低组织化的经济上的原因在于当地经济上的稳定与富庶:一方面投资土地回报率高导致土地集中程度高,小农多租种地主土地,而地主又多居于城里,使得村落社区中不能形成纵向的经济关联。另一方面由于生活尚能维持,社会相对稳定,村庄抵御外来侵扰的压力不大,无需组织起来对付匪患,也无需对付国家的苛捐杂税。在团结互助的需求不强,村民的横向经济关联较弱的背景下,苏南农村家族的功能主要只是调解纠纷,帮助操办红白喜事等,相对于东南沿海、华北地区,这里一带家族内的认同感,一致感要弱得多。这种低社会关联的历史对后来的村治有很大的影响。

解放后,苏南农村本来就不强的宗族影响,在国家一次又一次运动的冲击下几乎瓦解怠尽,强有力的党政组织对农村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几乎掌握了村庄的所有资源,韦伯所说的两种控制——依仗占有财产、资源进行控制和依仗权威强制命令进行控制——在这里合二为一,导致了村民们对集体的全面依赖。这时每个村民都与集体建立起牢固的纵向关联。而在横向上,村民们相互之间的关联却十分弱。原本的家族认同就不强,现已被革命的大传统摧灭,大家都是社员同志;原先的旧伦理道德集体主义所替代。在经济上,虽然大家拥有共同的公共资源,但当时的制度安排却导致了他们不可能通过合作或竞争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彼此间产生不了横向经济关联;虽然大家天天在一起进行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交往较解放前更为密切,但是60年代中期以来一波又一波的政治斗争又加剧了村民之间的疑忌,弥漫的人人自危的气氛强化了农户之间的壁垒。此时的村民们更像一个一个的马铃薯。村民对集体的过度依赖,村民与集体的纵向关联过于牢固,村民之间不信任感的加剧不仅削弱了村民之间原有的社会关联,而且阻碍了他们之间新的横向关联的形成。此时,由原子化的村民与强有力的集体组织组成的村庄,其结构颇类似于太阳系:每个行星都在围绕着恒星运转,但彼此间的引力却十分弱小。

80年代农村改革之后,国家的权力开始从农村后撤,村民们获得了经济自主权,村集体组织大大衰萎。但此时,在地方政府和村庄集体组织的推动下,苏南的社队企业(后称乡镇企业,包括乡、村、组三级企业,其中对村庄社会结构、权力结构影响更大的是村、组企业)迅速崛起。尽管国家赋予村集体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权威大大减小,但对新增资源的控制又在很大程度上对此予以了弥补。在这种(准)行政经济模式(或曰地方政府公司主义模式、干部经济模式)下,村、组集体企业由集体组织掌管,人民公社时期的集权体制依然存在,尽管它与原先的功能已不能同日而语。

此时的苏南农村,虽然村民的社会流动增加,经济自主权恢复,经济收入分化,但是相互之间的社会关联却依然不强,虽说村民们分层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企业工人、种地的农民等阶层,但他们并没有产生阶层的身份认同。自由的经济环境也造就了一批经济精英,其中有的是由原权力精英转化而来,有的是从普通村民中新生而出,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的生活面向却在村庄之外;而另一部分也尚未发育到自觉组织起来维护群体利益的程度。至于普通村民,他们依旧还是一盘散沙,原子化的个体。可以说在集体企业改制之前,苏南农村的村庄关联结构与人民公社时期无大的改变,但关联程度已大为削弱;集体组织的权威虽较其它地区高出许多,但比起人民公社时期已日渐式微。这种情况下,村集体组织尚能维持村庄的秩序。

           三、集体企业改制后的社会关联与村治

进入90年代以后,在新的经济环境下,苏南模式的弊病日益暴露,最终迫使集体企业改制。对此学界,尤其是经济学界已进行了大量的论述。集体企业的改制不仅给苏南的经济,而且给苏南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本文着重讨论村集体企业改制对村庄社会关联和村治的影响。

苏南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体思路是大型企业公司制,中型企业股份合作制,弱小企业私营制。村、组集体企业大多是小企业,因此各地多对其进行私营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改制后的企业老板多为原先的企业负责人和村干部,回收资金基本上控制在村集体手中。

改制后,村集体控制的资源大大减少。从我们的调查来看,无论是村干部、企业主还是普通村民都承认,改制过程中集体资金流失不可避免,尽管一些村干部强调如果不改,集体资产会烂得更多。不少村为了防止改制后集体资产太少不能办事,只将企业的动产出售,而将不动产出租。这样集体每年收取一定的租金,不至于太空。即使如此,大多数村的集体收入还是较以前有所减少。现在村集体在村中的权威已开始下降。在原来的体制下,村集体可以很方便地从企业抽取剩余,而现在集体欲办公益事业时,需向企业主做工作,请他们赞助。由于改制过程中,许多企业主与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存在默契,获益匪浅,同时村集体毕竟还控制着相当的社区资源,还有用得上的地方,不能把关系弄僵,企业主一般是会给村里面子的。但是,不少村干部已明显感觉到说话没有以前有份量了。一位村书记说:我向他们拉赞助,一般都能拉到,我拿钱是办公益事业,他们还能给面子。不过这与以前从厂里拿钱已不同了,有时要做好几次工作,有的人还讨价还价。再过几年,他们腰杆粗了,钱更难要。

正是意识到村集体、村干部的权威下降,一些地方政府提出诸如带头致富、带领致富之类的口号,要求村主要干部办企业,有的甚至将此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与干部的收入挂钩。一位镇领导在谈及此举的好处时说:书记在村庄中的威信会上升,能够带头捐钱办公益。而有的地方则将一些实力强的企业主吸纳进村班子。苏南某市(县级)有许多企业主(原为普通党员)因为经济实力强而当上村书记,占村书记的比例已超过10%。事实上,由于干部这顶红帽子对自己办企业还是十分有利的,同时不能给上面造成自己太不识抬举的感觉,许多人对当干部还是十分情愿的。据我们调查,这些干部企业家的主要精力投在自己的企业上。为此,不少人将主要村务交给自己放心的人办理。对此,一位镇长认为:今后村务工作都由二流人物来管,这样一来,乡镇对村的影响力下降了。这有一定好处,乡镇的许多不合理摊派、面子工程会减少。但负面作用也很明显,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对富人难有约束力了,社会将成为富人的社会。也有一位镇主要领导似乎很乐观,认为这样根本不会削弱乡镇政府的权威:在中国,政府的力量是强大的,即使是经济实力很强的资本家办事也离不开政府。

村集体企业改制后,苏南农村的社会关联呈现出新的景观。原来,村集体与村民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组织关联和经济关联,村集体颇似保护型经纪。现在,随着集体组织控制的资源量的减少(或相对的或绝对的),其与村民的纵向关联开始削弱。纵向经济关联,原来主要存在于集体和村民之间,现在则由于企业的私营化增加了企业主与工人的关联。而且对于在村内私营企业上班的村民来说,由于工厂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较大,他们与企业主的纵向经济关联还要大于他们与集体的纵向经济关联。

再看看横向经济关联。原来普通村民之间的经济关联微弱,而到目前为止,这种关联依旧不强。过去企业负责人之间的关联也是较弱的。现在由于产权明晰,他们与集体之间的博奕增多(主要表现为要求集体多提供服务,降低租金,少索取赞助),开始导致企业主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加强联合,他们的群体认同和关联增强。而集体与企业主之间原来主要是纵向的经济关联,因为当时集体不仅控制着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甚至决定着企业的招工、经营与销售。现在这种纵向关联则渐渐转变为横向关联,双方之间开始形成互相交换的关系;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与从前反方向的纵向关联:企业主实力雄厚,集体要看企业主的脸色行事,依附于企业主。秦晖先生称这种现象为厂并村庄主经济与庄主政治合一(秦晖,1998)。

至于村民之间的文化关联。本来苏南村民之间的文化关联较之东南沿海、华北地区就相对较弱,而经过二十年的工业化,村庄日益由封闭走开放,村民社会流动不断增多,村民间的交往较以前已大大减少了。许多村民已成了企业工人,他们的作息制度与城市相差无几。不少人早出晚归,晚饭后看看电视就休息,邻里间串门聊天,一起娱乐的机会减少了。甚至,生活条件的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的交往。有的村民说,从前夏天夜晚酷热难耐,大家都在一起乘凉;而现在,家里有了电扇甚至空调,就不需要在外面乘凉,受蚁虫叮咬了。交往的减少已便得村民之间相互生疏起来,嫁进村里的媳妇、土生土长的年轻人在村里的知名度很低。现在的苏南村庄,已成了半熟人社会。在这些半熟人社区,原本就不强的文化关联的整合力愈发弱小。

因此,集体企业改制降低了村民之间的关联和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关联度,村集体对村庄的整合力削弱。同时,集体企业改制又增加了企业主和村民、企业之间的关联,企业主在村庄中的地位日益显赫,改变了村庄的权力结构。随着企业主群体与村集体、地方政府讨价还价能力的增强,地方威权主义的式微,原先乡村之间的压力型体制渐逐松动,地方政府、村集体对村庄社区的控制力开始消弱。企业主群体侵蚀了村组织的部分权威,村组织这种保护型经纪的部分功能亦因此丧失,如在扶贫救济、减轻农民负担(原来许多村集体代替村民上交了部分费税)、修路造桥等公益事业方面,村集体的办事能力下降。又如在调解纠纷、维护治安方面,村集体因威信下降导致功能削弱。当实力雄厚的企业主的利益在村庄中时,他们可能会填补权威真空;但如果他们的利益不在村庄中,加之当地村庄文化关联又弱,企业主生活的面向在村庄之外,他们的社区情结就很有限了,他们很难具有村集体组织那样的社会目标。这样苏南农村的社会将难以像过去那样进行有效的整合。

从目前来看,厂并村庄主经济与庄主政治合一的现象已越来越多,苏南地方威权主义较从前是式微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日益崛起的经济精英、社会精英已具备与代表国家和政党的地方政府抗衡的实力。虽然经济精英在与地方政府博弈时手中砝码在不断增加,但是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仍受制于后者,在政治上亦依附于后者。因为在政府职能未进行真正转变,法制尚待健全的背景下,之间的‘“统治——服从关系仍旧存在,官本位的观念难以一下子消除。所以,苏南农村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在村庄内部,出现权威真空或是实力雄厚的企业主主导村庄权力;而在乡镇范围内,政商结盟,企业家收买一些利欲熏心的干部以获取多种优惠和特权、攫取更大的便利与利润。当政商群体之间形成较强的关联,通过控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资源,主导社区的权力时,如果相应的法制不健全,普通村民的社会关联薄弱,不能形成自我保护机制,那么苏南农村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护,最终该地区就可能会出现失序。

四、结语

企业改制后的苏南经济可能会与温州模式趋同,但苏南的村治模式将与温州地区之间既有共性——在转轨时期存在较大制度空隙的背景下政商结盟,又有着较大的区别。而造成这些区别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两地村庄的社会关联不同。

苏南与温州地区村庄的社会关联不同使得两地村庄精英群体的状况存在较大差异。一般说来现在农村精英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拥有的(经济、权力或关系)资源较丰厚;个人能力较强(这里能力包括个人的知识、智慧、为人产生处事的技巧等,[1][1]);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这里,拥有丰厚的资源是成为农村精英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农村里还存在这样一个群体:拥有的资源较丰厚,但个人能力有限;或个人能力较强但拥有的资源有限。这些人的影响力不如那些既有能力,又有资源的村庄精英;但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一定的动员能力,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存在影响村政的可能性。这个群体我们可称之为准精英。王汉生曾以影响力的主要来源为标准将精英分为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王汉生,1994),笔者以为,依据前文对精英准精英的界定,当前农村中有影响力的地痞、罗汉亦可划归其中。温州农村的村庄内宗族影响较强,村民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社会关联。他们通过宗族、亲戚和多种虚拟关系(如拜把兄弟),拥有比苏南农民多得多的关系资源。因此温州农村中精英准精英的规模比苏南农村大出许多;他们共谋侵犯普通村民的交易成本也更高。两地相比较,温州农村中村们更容易利用自己的关系资源或通过集体行动保护自身的利益;而今后苏南农村则更易出现政商寡头治村。另一方面,温州农民之间虽有着较为紧密的社会关联,但这种关联似乎仍是一种传统型的关联,社区间的壁垒亦是明显的,社区间的爆发冲突的隐患较大。而苏南农民目前尚处于原子化状态,今后一段时间内能否形成新的现代的社会关联,尚难预料。

企业改制为苏南农村建立新型的治理模式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在改制前的乡村压力型体制和村落新集体主义模式下,苏南农村未有严格意义上的、标准的村民自治。事实上,这种村级治理存在着严重的内卷化倾向:村集体组织一柱苦撑天下,极力维持村庄秩序,它是以大量的经济投入和社会自组织发展缓慢为代价的,可称上是没有发展的增长。集体企业改制后地方威权主义的式微为建立新型的治理模式,实行村民自治留下了空间。然而如果苏南农民不能形成现代型的社会关联的基础——基于自由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上的契约精神;和以此为原则而形成的自组织;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和对法律的尊重——那么该地区就可能出现无序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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