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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老年服务业
2014-12-12 14:52:10 来源: 作者: 【 】 浏览:40次 评论:0

我国的老年服务业从八十年代起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目前,大部分的大中城市初步形成了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广大农村的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日渐增多,为老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普遍提高。但发展还很不平衡,许多地方老年服务尚未起步,即便是经济发达地区,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中国的老年服务业必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得到蓬勃发展。
    
     
一、我国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过程和现状
    
    
与其他服务行业相比,我国的老年服务事业是一项不久才开始发展的新工作,它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与人口,经济体制等重大问题的变化发展紧密联系。首先,老年服务业的发展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密切相连。我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到21世纪中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同时保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人口问题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八十年代初,我国人口结构已由年轻型转入成年型。1990年以来,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以年平均3.2%的速度增长,现在已达到1.3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人口结构成为老年型。科学预测,进入21世纪,人口老龄化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4亿多,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27%。同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人口高龄化,长寿老人也会越来越多。庞大的老年群体和众多的高龄老年人不仅需要提供大规模的经济保障,也需要大量的日常生活照料帮助,这为发展老年服务业奠定了基础;其次,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社区承担起养老责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企业加快改革的步伐,并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办社会的许多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渐地要分离给社会。一些退休的老年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他们平时遇到的许多生活问题,渐渐得依靠社会来解决。以往的“有事找单位”,逐步改变成了“有事找社区”;再其次,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需求老年服务业的开展。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要家庭和社会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运转频率明显加快,年轻人出行多,在家少,照料老年人的机会大大减少。家庭的小型化,“四、二、一”家庭的增多,更使这一照料需求与照料供给的矛盾日趋尖锐。另外,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老人身边)也在逐渐增多,进一步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这一客观现实,迫切要求社区加强老年人的照料服务功能,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严重弱化。所以,我国的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有着浓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
    
老年服务来自于群众,起始于基层。群众性的敬老活动——“孤老包户组”,早在80年代初就在上海出现了。当地的街道干部从邻居自发的供养和护理孤寡老的行动中受到启发,及时把群众中自发形成的助老活动组织起来,使之变成自觉的有组织的和制度化的活动。街道居委会根据双方自愿就地就近的精神,把同孤老为邻或相近的居民以3-5人为一组,成立“孤老包户组”,把对孤老的供养和护理任务分配到户,包户到人。街道居委会还发动附近的房管所、粮站、煤店、副食店、菜市场、浴池、医院等行业,上门为孤老服务。这项助老、敬老活动受到老年人和广大群众的称赞和支持,渐渐推广起来。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大中城市也组织了“学雷锋小组”,“青少年服务队”和其他为老服务组织,发动和组织青少年、学生和群众对自理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烈军属实行定时、定点、定内容的服务。广大农村,许多地方为“五保户”成立了“五保小组”,专门为老人挑水、做饭、打扫卫生、拆洗衣服、被褥等。星期天、节假日,组织学生、青年人到敬老院看望老人,送去关怀,送去温暖,以“助老、养老、敬老为荣”,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民政部门针对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和社会的需求,因势利导,采取了积极的行动。1983年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民政部提出了民政工作的基本任务,以社区服务为切入点,展开工作。在1984年的漳州会议上,民班部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指导思想。1985年,民政部总结推广上海市的市、区、街道、居委会“四个层次一条龙”的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成功经验,提供将社会福利事业植根于基层。1986年的沙州会议上,民政部正式确定了发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思路。从这一年起,我国的大、中、小城市全面铺开了社区服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1987年,民政部在武汉举办了全国第一次社区服务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面向社会,发展社区服务”的总方针。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老龄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国家又制定了更加有针对性的有利于老年服务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199637日,江泽民总书记作出“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的重要指导以后,多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社区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北京、上海、青岛、南京、杭州等城市就率先探索社区建设,不少专家学者也密切配合,从理论上进行探讨研究。从1999年开始,民政部和不少省市分别选择了一些城区作为社区建设试验区,开展试点活动。经过实践和推动,社区建设的意义逐步为人们所认识,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城区的党政领导开始重视抓这项工作,逐步形成了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20001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和意见》。文件明确了社区的定位和推进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文件下发后,得到各地的积极响应,城市社区建设和为老服务工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在第六章和第十九章第四节,明确提出了推进社区建设和目标和要求。国家五年计划《纲要》用一个完整的章节提出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这一举措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下,我国社区建设正在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延伸,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拓展。经过几年探索实践,社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随着城市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也大大促进了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截止2000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8万处,比上年增长15.3%,从业人员由上年的67万人增加到75万人;综合性的社会服务中心12674个,比上年增长66.3%,职工8.2万人,比上年增长 57.7%;便民服务网点45.2万个,比上年增长11.3%;社会服务志愿者组织6.6万个,志愿者377.2万人,全年开展社会活动2076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1.9%。目前,全国共有街道5902个,已建老年福利设施4534个,占76.82%;有居委会108000个,已建老年福利设施35544个,占32.91%;有农村乡镇43511个,已建敬老院37344个,占85.83%。全国城乡各种福利事业单位4.0万个,床位113万张,收养85.4万人。每万人口平均拥有福利床位9张,每千名65岁及以上老人平均拥有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床位10张。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1855个,覆盖率为43.3%。农村五保户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集体供给五保户208.1万人,集体供给金20.5亿元。救济精简退休老职工49.7万人。  
    
为了加强社区服务工作,一些城市在组织形式上成立了“两委”、“两办”、“一组”。“两委”:区里成立“社区服务指导协调委员会”(社区服务领导小组),一般由区民政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区长为组长,主管民政的副区长或民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职能是进行宏观协调、管理指导和决策。街道成立“社区服务协调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职能是进行中观协调、管理和决策。“两办”:在区、街两级分别下设常设机构“社区服务办公室”。职责是对本社区服务设施进行微观管理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区内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等共同开社区服务联建、共建工作;配合民政局做好对民政对象和老年人的物质和服务保障。“一组”:在居委会成立“社区管理小组”。职责是开展和设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直接组织群众进行互助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这些机构的建立,使老年服务得到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目前,我国老年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十分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围绕老年人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项目。托老服务:目标群体是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孤寡老人,以老年公寓和日间托老所为组织依托,为身边无子女、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的日常照料服务。在大多数地区,这项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医疗保健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内容包括定期体检、家庭病床、紧急救护和康复医疗等。家庭门诊和家庭病床:在部分大中城市,医院开始提供家庭门诊和家庭病床服务,为就医有困难的老年人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巡诊。
    2
、围绕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方面的服务项目。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家庭饭桌,做家务,代购物品,帮助出行,协助联系老年人的亲属等。这是目前开展得最为广泛的服务项目。有偿家务劳动服务:由老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为老年人购买所需的服务,如小时工,家庭保姆等。
    3
、围绕老年人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文化娱乐: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室内设有座位,有茶、有棋牌,条件好的,还有电视、报纸,也有请剧团、歌舞团献艺表演,说书唱戏,极少数活动中心还提供午餐服务,承担起托老所的部分作用。同时,有些社区还组织老年人成立自己的娱乐活动群体,如老年人时装队、老年身歌队等,活跃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终生教育:目前全国已经有15000多所老年大学(学校),先后有60多万老年人参与老年大学的学校。老年大学的课程,基本上围绕着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而设置的,包括健身舞、书法、绘画、烹调、吹拉弹唱等内容。老年大学既是老年人扩大自己知识的课堂,同时也是老年人进行社会交往的场所。老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目标群体是低龄老年人,为他们发挥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提供就业咨询。
    4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之后,部分地方为配合宣传,成立了一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组织,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的代表老年人出面与有关组织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就全国范围而言,这方面的服务尚在摸索阶段。在部分农村,由地方老龄机构和村老年协会出面,帮助老年人和子女签定《赡养协议书》,规定子女的赡养义务。老人与子女出现 赡养纠纷时,他们出面进行调解,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
、老年人自我服务。社区内提倡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精神,倡导建立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在一些大、中城市的社区里,组织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服务。这种服务由社区管理人员组织,属于有偿计时服务,当这些低龄老人到了高龄阶段,再由后面的低龄老的为其服务。这种服务方式,既体现了国家、集体的保障作用,也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
    6
、在部分大城市,近年来也兴起了一些特色服务。比如,最具代表性的是“临终关怀”服务。为生命垂危的老年人提供病危前后的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体验人间的关爱。
     
此外,还有志愿人员的为老服务。由社区组建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小组”,在调查的基础上为志愿服务人员提供具体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老年公寓服务,是将一定生活自理能力,并有一定经济收入的老年人集中收养在一起,社区为他们提供群体的服务。
    
    
二、建立和发展老年服务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老年人是社会上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应该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国际社会认为:“年长人的体力减退和家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不仅使老年人成为受抚养者,而且也把他们置于社会上无足轻重的地位。老年人逐渐失去地位和作用,这种情况需要家庭、亲人、社会、志愿部门和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予以特别关注和帮助。社会福利服务应当力图填补由于社会和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差距,并提供必要的手段来帮助处于自然环境中的老人。这些服务应以社会为基础并应在老年人一切福利方面为他们提供预防性,补助性和和发展方面的服务。”因此,国家在发展老年服务事业上给予了支持、鼓励和优惠的政策。
    
我国推进老年服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的精神为指导,在老年人供养方式上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探索出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多方面力量积极兴办老年服务事业的新路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服务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中国老年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围绕“政府投入,社会兴办”的总体思路 ,走“产业化”,“专业化”的道路,我国城乡在建立和发展老年服务事业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一)把社区建设和老年服务事业摆到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综合考虑,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这些年来,许多地方将老年服务的项目与内容作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事业的补充部分。政府主要是从政策法规上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给予指导和理。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将公共医疗、社会救济、保险服务等社会保险系统中的主要方面通盘进行规划。不断完善和健全老年服务事业的政策,提高社区服务网点的管理服务水平。由政府确定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工作,在社区内成立管理机构,实施对社区老年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投资渠道多元化,多方面筹措资金。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推进老年服务业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等多种渠道投资方式,形成老年服务机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许多地方的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了对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同时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社会福利社会办”,这种方法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截止2000年底,全国国有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22.1万张,占总数的19.6%;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床位87.8万张,占总数77.7%;民办福利单位拥有床位3.1万张,占总数2.7%,比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
    
(三)服务对象公众化,有效利用现在设施的利用率。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外,许多地方也逐渐向全社会的老年人开放。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幼儿人数相对减少,一些地方将过去的托儿所改为托老所。不少文化、体育场地也增加了为老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单位通过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的办法,不但方便服务了老年人,而且还为本单位在经济上增加了收入。
    
(四)服务方式多样化,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国家在政策上鼓励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除集中养老之外,还应该发挥多种服务功能,为家庭服务提供支持。许多城市通过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深得老年人和家庭的欢迎。
    
(五)服务人员专业化、社会化,走产业化的经营道路。社区服务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城市化的产物,是社会分工的特殊行业。许多城区为提高老年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制定了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对从事老年服务的人员上岗之前进行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许多地方把专业人员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为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义务低偿服务。在投资、经营、管理上,逐渐由过去一切由政府包办福利的方式向市场化方面转变,充分调动承办老年福利经营者的积极性。打破旧框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作,真正体现市场配置资源、价值规律调节、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营法则,使各类老年福利服务机构都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以加快老年服务业发展的速度。
    
为了鼓励和扶持老年服务业的建立和发展,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事业,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国家规定:
    1
、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赢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2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赢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3
、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4
、各地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应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设施特别是老年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城镇不足6万人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一处老年人综合福利服务设施,同时附设一处可容纳30名左右老年人的养老院,城镇人口超过6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则要按上述要求增设新的老年人综合福利服务设施。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的要求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在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的区位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规划和福利机构建设、建设标准及规范实施,建成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各市人民政府对此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应酌情给予减免。
    5
、对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本人注册登记时,有关部门应优先办理;对未获得民政部门批准而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不应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手续。
    6
、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要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
    7
、各地在制定本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需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发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199914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8
、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对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并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员,社会保险机构可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办其养老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
   
     
三、我国老年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2001
722日,国务院以国发〔200126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20012005)计划纲要。《纲要》在老年人的“照料服务”中明确了“任务”:初步建成养老设备网络。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农村乡镇敬老院覆盖率达到90%;初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建立社区为老服务的有效管理体制和服务队伍。采取的“措施”:国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设施,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社区为基础、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注意以需求为导向发展护理型养老设施。城市要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街道要有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养老院或托老所,充分利用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逐步形成养老设施网络。乡(镇)敬老院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服务范围扩到周边地区的老年人;制定和完善各类老年设备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住宅、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应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照料服务。在社区建设综合性、多功能和服务站,依托社区老年服务设施,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等形式,开展看护照料、精神慰籍、家务帮助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建立老年人紧急呼叫系统。充分利用家庭照料资源,积极探索支持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的有效办法,逐步优化支持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和社区环境;加强社区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6080%,经过考试,持证上岗。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在校学习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形成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适应退休人员逐步由社区管理的新形势,积极探索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的新模式。逐步完善老年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社区老龄工作中的作用。
    
《纲要》为老年服务业的发展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国务院文件下发之后,得到各地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响应,老年服务事业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目前,正在全国各地实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倍受各地的重视和广大老年人的欢迎,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推动器的作用。2001531日,民政部下发民发〔2001145号文件,决定在全国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文件指出,广大老年人居住在家庭,生活在社区,加快发展社区老年福利事业,尽早建设一大批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实用、星罗棋布、形成网络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社区老年福利体系,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关系亿万老年人切身利益,关系“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民政部决定,今后23年,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绝大部分(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这项工作命命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
     
实施“星光计划”的总体要求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福利金的资助为手段,充分依靠区、县政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挖掘社区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区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
   
——在城市,以社区居委会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大批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逐步形成社区居委会有站点、街道有服务中心的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社区居委会的老年人福利服务站、点要突出实用性特点,以活动场所为主,因地制宜,力求方便实用、灵活多样,不搞小而全。新建和改扩建的街道级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要突出综合性特点,以当地青年人急需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步具备多种功能。
    
——在农村,以乡镇敬老院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乡镇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逐步形成县(市)有中心,乡镇有敬老院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网络。农村新建、改扩建的敬老院要逐步具备住养、入户服务、日间照料、全体活动等功能,并向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发展。
   
——在确有需要的地方,有控制地建设少量示范性、综合性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同时对原有一些设施条件很差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造。
为保证“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民政部还详细制定了“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项目实施原则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明确责任,抓紧落实;落实资金,保证投入”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并强调保证工程质量、标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保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一系列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
   
“星光计划”正在健康有序地在全国各地实施之中。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辽宁等大城市和沿海省份,还制定了相配套的落实“星光计划”措施,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北京市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善城乡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十五”期间,全市要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形成以北京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为技术指导中心,以北京老年病医院和各区(县)老年护理保健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老年健身服务为依托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
    
中国的老年服务业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向前发展。但是,从全国整体来看,面向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仍然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以及市场经济的要求,老年人的需求和面向老年人的供给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老年服务事业面临的形势,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相信,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经过全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老年服务事业必将是一个大有可为的事业,常青的事业,前途光明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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