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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下的聚合-对北京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研究
2014-12-12 11:33:4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3次 评论:0

 一个基本的发现

     在近年来对北京几个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比较研究中,我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越是内部聚合性越强的社区,内部冲突也越多,它对外开放和辐射的程度也越高。

“聚合性”是个模糊的概念。我大致把它归结为三个指标。一是在社区内部人和人互动频次的高低,和深度如何。换句话说,也就是人们的互相依赖性如何。二是社区内部分工程度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在有的社区,再懒的单身汉只要有钱,日子过得也挺体面。但在有的社区,事事要自己操心。三是在主观意识上,有没有形成关于自己社区的较强的概念,和认同程度的高低。比如在北京城南的“浙江村”,人们就会对外说“我是‘浙江村’的”,说“‘浙江村’如何如何”。甚至构造出“浙江村”的一套历史,和一些共享的故事。而在北京西北侧的“安徽村”,人们只觉得自己是“凑”在一起而已。

这三个指标,涉及了人际互动、结构特征、和主观意识三个层次。而且它都具有很强的可观察性。便于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区分。

所谓“开放性和辐射能力”,包括两点。一是其日常活动的半径有多长。二是社区和外部形成的关系的深度如何。比如长期合作的关系就比临时买卖交易的关系要深得多。

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形成,是中国近年来大城市中的一个新现象,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一个现象。我主要调查的有以下四个聚居区:

“浙江村”。名为“浙江村”,事实上完全由进京经商的温州人自发形成。地处北京城南,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覆及26个自然村,本地人口(北京人)1.4万,总的外来人口多达9.6万。他们租房而居,以服装生产和销售为主导产业。内部有自成体系的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原材料市场。对外产品辐射全国各地,并进入国际市场。既是一个让人感觉“外人无从进入”的社区,又是我国中低服装的一个重要生产和销售基地。“浙江村”已成为北京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专门概念。“浙江村”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新疆村”。它分为两片,大的一片在甘家口,小的一片在魏公村。全以开饭馆为主导产业。甘家口有27家,魏公村有15家左右。一共大概有1,500到2,000人(参见阿特斯郎等,1997)。“新疆村”的渊源在它附近的西苑饭店。西苑饭店兴建于1950年代,当时叫西苑旅社,是作为团结穆斯林民族的窗口建设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驻京办事处也在附近。为了使该饭店更好地发挥这一功能,从50年代开始,国家陆续从新疆招了一批厨师进京。开始厨师住在饭店里面,后来由于人员的增多,饭店大概在1970年代左右就在魏公村和甘家口一带新建了一批房子作为他们的宿舍。这些厨师的迁移是属于“体制内流动”,但这一流动却又引发了体制外的流动。首先是厨师们慢慢地带来了他们的家属;后来又带来他们的老乡。以这批厨师为“桥头堡”,逐渐形成了这两个社区。

“新疆村”内有很强的团结意识。一个刚来北京,便碰上妻子难产的新疆人告诉我,从送妻子到医院、到借钱、甚至到我去调查的时候,帮助护理孩子,全是他老乡帮的忙。他们在北京一点都不感觉“吃亏”。在这里,你会感觉全“村”的人都是好朋友。当地派出所还选出了社区内的一位“村长”来帮助管理。

“新疆村”的产业明显是针对社区之外的。来这里的顾客以海淀的为多,但是远至朝阳、丰台也有不少。刚到北京的新疆人,从小本的卖葡萄干、烤羊肉串开始干,到有自己的小门脸,再建起象样的饭馆,形成阶梯式的经济布局。随着社区对外辐射范围的加大,“新疆村”又出现了新的行业,如为餐饮服务的屠宰。还出现了一批“远程倒爷”:他们从北京倒丝绸到新疆,再倒到中亚国家。由于近年新疆人出国做生意和朝拜的多了,替人办护照在这里也成了一项专门的职业。

“新疆村”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北京维吾尔和哈萨克族人,甚至是东亚一些国家的游客经常的活动地点之一。其涉及范围(人员的层次、类型、行业等)之广,值得关注。

在北京有若干个“河南村”,最为典型的是朝阳区的豆各庄和苇子坑(均为原来的京郊自然村)一带。大概有1000多人。他们大多来自河南的信阳(特别是固始县)、驻马店等地区。“河南村”的形成有两条线索。一是1980年代初有一些河南人在这里打工,打工之余也捡垃圾到附近的垃圾站卖,后来发现捡垃圾比打工还赚得多,就开了这个行业之先河。另一个线索是由于城市垃圾增多和招收垃圾工人的困难,国营垃圾场慢慢地把自己的场地外租,把场地租给本场的职工和京郊农民,后来又被转租给河北蓟县等地的农民。两条线索凑在一起,构成了现在“河南村”的面目。

“河南村”以垃圾回收为主导产业。全村分成三个行当:一是每天推车外出捡垃圾的,其实是以“买”为主,每个人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地区,挨户或到单位收购。现在只有一些作为辅助劳动力的妇女才光捡不买。二是“开点的”,即租下垃圾场上的一块地,每天收购其他人到外面捡来的费旧品。再一个是“开点的”雇的“打小工的”,他们做给垃圾过秤、整理等的工作。一个“开点的”告诉我:“没有5、6万开不了点,平常手里没有个7、8万,弄不动。我包了这一遛点,一个月租金就要2000,给垃圾站。另外你得跟厂家有关系。我现在跟唐山的造纸厂关系多,一般的纸张收好往那儿运,象这种铜板纸要运到上海。最近我自己买了一辆130(卡车)。”据我估算,捡垃圾的每月收入也能达到500元以上。他所说的“垃圾站”是指国有的废品收购站,就在“河南村”边上的一个小院里,是这片垃圾场的所有者。

“河南村”在行业上形成较明显的体系,但不同部分的人的交往并不深入。在日常生活上也是各自顾各自。从距离上看,它的辐射范围要比“新疆村”远,但它和外部的交往的复杂性则远不及“新疆村”。

“安徽村”是最为松散的社区。通常所说的包括两片。一片在海淀区知春路的西五道口,另一片在海淀区蓝旗营。第一片人数较多,但是居住较为分散,而且较多地夹杂着其他地方的人口。蓝旗营的人数较少,来源地也更集中一些,内部关系相对紧密。这两片都形成于1980年代的中后期,开始是来这里卖菜,其初步形成可以视为是大钟寺等大型集贸市场的衍生物(从这些市场里趸菜,再到街上卖)。但很快,这里的行业也多元化了,现在主要的有捡垃圾、搞装修、擦油烟机、钟点工和在附近的单位打工。职业和来源地有一定的对应性。“安徽村”里的河北人主要来自易县。他们几乎全部集中在卖蔬菜水果这一行。在村里占少数的江苏人则基本上是干装修的。安徽人则干什么的都有。“安徽村”内最重要的结构要素却是居处的分布,它包含了前两个要素,而且用新的互动方式将之落实。亲戚之间、或干同一行的尽量住在一起,各个院落内部有着较亲密的互动,不同的院落又有不同的行动规则。但是很明显,“安徽村”无论在行业上还是在居处上都显得比较“离散”。“安徽村”这个叫法也是外人所称,他们自己倒从来没有这个意识。

下面的这张表,对几个村的情况做了概括。

北京主要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组织和与城市社会的关系

 

社区名称

地点

源发地

行业

浙江村

北京城南丰台区大红门(“城乡结合部”)

浙江省温州地区乐清市(县)永嘉县

服装生产和销售

新疆村

海淀区甘家口,魏公村(市区)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南疆为主)

餐饮

河南村

北京城乡结合部的各点

河南驻马店、信阳地区

垃圾回收

安徽村

海淀区知春路西五道口,海淀区蓝旗营及城乡结合部的其他点

安徽无为、阜阳、巢湖等地,及河北、河南、江苏等省

卖菜、垃圾回收、“钟点工”、清洁工、其他家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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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称

内聚性

内部冲突

最远辐射范围

浙江村

最强

最多

全国,东欧、俄罗斯

新疆村

全北京,东亚等国

河南村

北京,上海、河北等地的加工厂

安徽村

最弱

最少

社区附近的地区

问 题

那么,这个发现有什么理论上的含义呢?

首先,它和我们对“移民聚居区”的一般想象很不一样。在以往的研究中,“移民聚居区”的最大特征是它的封闭和独立性。它是孤立于主流社会之外的。英文中的“enclave”“ghetto”这些词,一方面是移民聚居区的意思,一方面也是与世隔绝的意思。社会工作者往往呼吁,不要让某一社区“移民聚居区化”,意思就是,不要防止它因为贫困,或者某一方面资源的不足,而与主流社会越来越远,成为社会的难题。

以对唐人街的研究为例。到现在为止,所有的研究都强调,唐人街(别的移民民族聚居区也是如此)的产生,是因为不能进入主流社会的劳动力市场和经济体系。聚居区是在被隔绝之后的被迫抱团,以求自保的结果。(Freeman, 1983)。而在抱团的过程中,人们所能运用的组织资源只有老家的家族、地缘等关系,所以唐人街往往是中国流出地社区的“移植”。这就更使得它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了。(Tien,1953;Amyot,1960;Hsu,1971)

这种封闭和独立带来了什么后果呢?在早期,人们多强调这是社区内长期贫困、不发展的原因。并认为导致了内部严重的犯罪现象。稍后,一些研究强调社区内部自发的秩序。当然,这一秩序仍然来自于它的独立和封闭。最近,“嵌入性”理论和“民族聚居区经济”理论等又指出,唐人街等社区也是“有丰富社会经济潜力”的。这些理论认为民族聚居区独立于外界社会,从而形成自成一体的独特结构,这个结构为人们提供了独特的经济机会。典型的例子是老板和工人的关系。因为老板和工人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老板起初可以用很低的工资雇佣工人;工人是给亲戚或者老乡干活,干活也格外带劲。这样,业主省下了一大笔资金。工人则可以在这里可以迅速地学到手艺,同时和社区建立联系,很快也能可以自立门户了,享受到独特的所谓“非正规的培训机制”。(Bailey and Waldinger, 1991)聚居区是相对封闭的,人们赚的钱,全花在社区里面。发了财的人,又积极地在社区内发展公共服务事业。肥水不流外人田,聚居区的经济因此而扩张。

Portes(1993)提出的“社会资本”理论也具有广泛的影响。简言之,“社会资本”是指社会关系对交易的影响。它表现为信任、互相帮忙等行为。Portes和Sensenbrenner(1993)认为 “社会资本产生于个体成员对集体期望的服从(一致)”(1325)当聚居区越是隔绝于流入地社会,人们越越抱团,社会资本也越丰富,促进聚居区经济的发展。

这些研究为我们描画的是这样的图式:首先,聚居区的形成,是一个单向的“内聚”的过程。是不得不内聚,只有在内聚里保证基本的生存。二,内聚直接导致的是封闭。三,不管是社区的“堕落”的一面,还是社区的“希望”,都来自其封闭的独立的结构。封闭形成社区的既有特征的基本原因。

当然,也有研究关注到聚居区和外部社会的关系。Freedman(1963)认为,对国外华人的研究不应该只限于社区本身,而要在宏观背景下看社区。这一观点也体现在大量的实证研究之中。比如Loewen(1971)、Willmott(1970)等人论证聚居区内的经济行为是受外界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甚至决定的。周敏(Zhou, 1992)的研究则认为封闭的唐人街是人们同化到美国社会的一个过渡。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先把唐人街等社区看做是封闭的实体,再去讨论这个实体和外部的关系的。而且这些关系,很多是理论分析上的“关系”(relationship),而不是日常生活中本身的联系(relation)。“越聚合越开放”的结论在这里是无法想象的。

在更高的理论层面上,我的发现也和我们对“社区”这一人类学和社会学中的最基本的概念的理解难以一致。

中国的社区一词译自英文的Community。1932年美国社会学家Park来华讲学时,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师生将此译为“社区”。费孝通回忆说:“最初,Community(社会、同一地区的全体居民)翻译而来的,那时的译法是地方社会,而不是社区。当我们翻译滕尼斯的Community和Society(团体、会、社)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时,感到Community不是Society,成了互相矛盾的不解之辞。因此,我们开始感到‘地方社会’一词的不恰当。那时,我还在燕京大学读书,大家谈到如何找一个确定的概念,偶然见我想到‘社区’这么两个字样,最后大家援用了,逐渐流行。这是社区一词的由来。”(费孝通《二十年来之中国社区研究》,《社会研究》第77期,转引自白益华,1995:564-5)。滕尼斯把社区和社会并列,是想用“社区”来指称自发形成的社会状态,而“社会”是指复杂的现代社会。滕尼斯的这个“对子”对后来的社会学思想影响不小(象吉登斯对“生活世界”和“系统”的区分,多少继承了这一想法),也影响到对社区的认识;即人们常常把社区想象成是“传统”的、纯“自然”的,和开放、复杂的现代社会相对。

真正开创社区研究,并对中国的社区研究产生直接影响的,是马林诺夫斯基。他对社区的重视和对社区的具体理解,是他整个人类学理论的直接体现。在他看来,文化总是整合的,要看成一个整体。验证这一理论的最好场所就是社区。在一个边界明晰、自成一体的社会单位里,才能比较清楚地看到各种文化要素分别怎样发挥功能,又怎样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在有型的社区里,各种现象都能方便地被观察和记录,这和他倡导的实地研究是一致的。所以,他“十分重视对在时空上严格界定的单个社会中的人文生活的描写。”(王铭铭,1996b:113)

另一个对中国人类学界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布朗。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在理论上不一样。但他们的观点在具体研究中却相辅相成。一个是从下往上看(马),一个从上往下看(布);一个强调制度等等是由人的需求而衍生开来,一个强调结构本身的意义,社会的每一部分都对整体有“功能”,搭配成一个整体。两人都强调在纷杂的社会现象背后有一支无形的手,社会的整合是必然的。

帕克和马林诺夫斯基的暗合:实地调查自社区始的思路,在1930年代也得到了中国学术界的回应。1936年,当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界的领导人物吴文藻先生远赴英伦,告诉马林诺夫斯基:他要筹划创立以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社区研究为方法基础的“中国社会学派”。(王铭铭,1997:30-1)他把马林诺夫斯基和帕克等人的“社区”理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调了社区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中的作用。他说:“我所要提出的新观点,即是从社区着眼,来观察社会、了解社会。”“社会是描述集合生活的抽象概念,是一切复杂的社会关系全部体系之总称。而社区乃是一地人民实际生活的具体表词,它有物质的基础,是可以观察到的。”(吴文藻,1935,转引自王铭铭,1997:30)费孝通先生(1985:94)说:“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象并不能是概然性的,必须是具体的社区,因为联系着社会制度的是人民的生活,人民的生活有时空的坐落,这就是社区。”

这样,从英国功能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到中国的研究实践,社区这一概念的内涵是经历了一个转折的。在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那里,社区首先是一个方法论上的研究单位。他们想通过社区的研究来揭示一系列“元设性”的问题。但吴文藻先生首先是把社区看成“实体”的。而且这个实体不仅是构成大社会的单位,更重要的是它是整体社会的“具体而微”。社区乃是:“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密切地相互关联而成的一个整体”,是“社会功能和社会结构二者合并起来”的“社会体系”。(吴文藻,1988)是既继承了作为方法论社区的思想,又进一步把社区视为借以观察中国的实体。这基本塑造了我们现在对“社区”的理解:即把它看成是具有独立性的“实体”,强调它内部的整合,认为是大社会的缩影。

显然,我所看到的聚居区的聚合、内部冲突、和对外开放三者的统一,也是没法用传统的“社区”观念来解释的。我这里要强调的是,聚合、冲突和开放的统一,并不是仅仅说它们能“并存”,而是,三者是内在统一的,是因为聚合而冲突,为了开放而聚合,依靠聚合而实现开放。

下面,我将以“浙江村”的案例为主,说明这三者究竟是统一在一起;基于中国当今的聚居区的事实,我们对“社区”概念又形成什么新的理解。

形 成

我首先要说明,“浙江村”的形成不是在被隔绝的条件下抱团自保的过程,也不是对原有社会形式的移植。而是人们在流动中,面对外部社会的条件,为了追求自己的发展和利益,不断来利用、改造传统网络,积极“创造”的结局。远不是一个为聚合而聚合的过程。

史前史

温州地区向有人口外流的传统,建国后曾一度被打断。但自发外流的恢复并不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而始于“文革”期间。“浙江村”里30岁以上的男性业主60%以上在80年代以前就有了出省的流动经历。当时主要是去西北地区打家具和去湖北等地做本工、弹棉花。是人们对当时混乱情况的判断和“潜伏”的传统社会资源加在一起,促成了初期的流动。

“浙江村”村民姚信安告诉我:“我是71年,18岁时第一次出远门,去甘肃敦煌。我们都是趁乱出去。……本来温州人去上海一带的多,但是这边管得严。在西北革命虽然闹得凶,但没人认真管事。

“我出去不用带钱。那时我的一个堂伯,解放初曾跟他的师傅到外面做过家具,家里有一点工具和钱。他跟我爸分析,觉得当时可以出去试试,劝我爸让我跟他去。学手艺在农村是件顶好的事,就答应了。在外面吃住由他管,年底再给一两百块钱。”

但这种流动显然不能成气候。姚说:“那时不可能自己买木材,也不可能卖做好的家具,只能赚点加工费。也就混个吃。……我第一次出去时一共是3个人。一般都是2到5个人一起走。我们得到处转、躲,人多了不好办。”?

“浙江村”直接的“哥伦布”(“浙江村”的最早移民之一)刘泽波是在1980年开始他的流动的。1978年以后,国家把恢复非公有制经济被当作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去落实。到1980年,个体经济被“正名”,传统集贸市场全面恢复。刘告诉我:?

“我们村(乐清市雁芙乡尚古头村)做衣服的人相对多一些。主要给本乡的人做。我们村有个知青66年去宁夏乌海市支边,后来当了当地供销社社长。80年他回家过年时告诉我们:去他那边做衣服一件能比家里赚多好多!?劝我们出去试试,就在他的供销社里开活。?

“按照那位社长的意思,我们去乡里开了证明。到乌海,由供销社安排地方接零活,加工费也由供销社定。后来我又转到供销社办的自由市场上,自己做衣服卖。布料从供销社进。”?

当时前后两批外出的共有10户,差不多都是全家出动,每户带的钱大约在800-1200元之间。钱来自本人过去做衣服的收入积累,也来自村内的借贷。所以舍得在流动上投入,原因在于人们的预期:“那时和七十年代不一样了。社长是国家干部,又是专管市场的,跟着他应该保险。”果然,刘当年就赚了1万多。

1982年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先后要求“打破地区封锁”、规定“社队集体、农民个人或合法可以进行长途贩运”,特别是决定,自1984年1月1日开始使用全国统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刘毕泽又有了新主意:“在乌海我开始知道附近的包头市很大,东西卖得起价。我又跟供销社里的干部聊天,知道社里的布料都是从北京的公司里批发来的,而且那时已允许个体户去批。我想去包头肯定赚得多。那时我已经攒了2万多块钱,出去闯也有基础了。?刘泽波一家连同其他5户于1982年开赴包头,在当地包旅馆住,也找供销社办的市场卖。1982年底总资产增至近10万元。

此时的10户人家(他们来自紧邻的几个村;由于是同行,原先在村里就很熟。其中4户和6户分别来自两个亲属网络)彼此独立经营,只在生活上相互照应。“老乡关系”的意义主要在于降低流动中的所谓“心理成本”。

去北京!??

“浙江村”本身的历史开始于1983年。

“做生意,当然是人越多的地方越好。83年我来北京进布料,看见那么多人,北京的布料也好,就想,到北京做生意,肯定有钱赚!回去和几个一起做的一商量,他们都同意。当年6户人家就来了北京。

“(来北京)其他什么也不知道。先要找住的地方。我就想,往(城市的)角落里去应该容易找吧。随便上了17路公共汽车,乘了几站觉得差不多下来。这就是木樨园。边走边问。第一家,我们敲开了海户屯4的门,北京人蛮好讲话──当然我们也也是低声细语──说9号为儿子结婚才盖了新房,可能一时能租出去。9号就租下来了(给其他几个人住)。我(自己一家)又经9号的介绍,住到33号。房子大概13平方米,每月租金55元──当然不能和现在比。”(刘)

但6户人家依据“市场信息”来决定流动行为,进入新城市,也面临新的困难。象布料、摊位就不能指望外部(象供销社)固定地供给。这时,内部关系发生了变化。6户人家开始统一进布料,分头打听消息并平等分享,在生产中也开始了简单的分工协作。但各户仍保留独立核算。“6户人才来北京,孤零零的,光互相关心可不够,多少要有点一起干的意思。这样对谁都好。”(刘)

为什么他们没能成为北京个体户群体的一部分呢?主要原因并不是温州文化和北京文化的区别。吴步江说:?

“我们怎么可能跟北京的个体户一样?俗话说:坐地的老虎出地的猫。他们有自己的门脸、有关系。国家扶植的是不动的个体户,……但到现在也没人说我们是‘个体户’,只说是‘外省来经商的农民’!个体户是在北京市场里面的,所以他们光‘倒’就行。但我们早年是进不了好市场的,只能靠‘做’,加工。”?体制和身份所造成的区隔,使外来者不能取得充分的、至少是平等的“市场进入权”,从而导致彼此经济行为的区别:流通还是加工。即使加工,外来者还面临着他们要付出更高成本的问题,比如得办更多的手续,还要租房等等。这便是刘泽波们要“老乡一起干”的理由。

北京的市场没有辜负他们的预期。“我最早在长椿街包了一个工商所(宣武区工商局长椿街工商所)开的摊子。没生意。我干脆让老婆孩子到先农坛体育场门口自己摆地摊。专做派丽丝的裤子,好卖极了!头一夜赶出来的只够地二天从中午卖到下午两点。”(刘)刘泽波1982年底回家时,将近10万用于盖房和参加村里民间金融活动“抬会”。1983年来京时只带了7000元。但到1984即赚了4万余元。

广阔的外部市场使人们产生了新的行为:带人上北京。你带你的亲戚,我叫我的朋友,他们再去发展他们的“下家”。确实象越拉越长的链条,在北京和温州之间直接搭起了一条“流动链”。在迁移研究中,这通常被称为“链式流动”。“链式流动”一般被认为是传统网络的延伸,其功能在于帮助迁移者更好地适应迁入地社会。“浙江村”的流动链却包含了更多的内容。他们为什么要发展流动链?愿意带谁出来?出来时愿意给他提供什么?到流入地后保持什么关系?这些问题是耐人寻味的。流动链的内在规则经历了两次变化。

开始是“劳动力原则”。北京的市场让人们普遍感到“衣服做不过来”。人们写信回家、甚至专程跑回去,动员亲属来,或在亲戚网和村里物色合适的女孩子。如里对方已有较好的裁缝技术,则诺以高薪。连爱松说:“我有个远房堂妹衣服做得不错,当时在乡里的厂里,每月拿65元。我说‘你跟我出来,每月保你200!’”女孩子们的路费由老板付,吃住在老板家,每月计酬。亲兄妹间也是如此。此时的流动链其实是一个隐性的劳动力市场。大概两三年之后,这种“劳动力链”又延伸出新的链条。女孩子们摸得门道,就从亲戚处独立出来,把自己家人带到北京。这在“浙江村”是个普遍现象。??

1985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辅开。北京市商业企业权力下放后出现了“出租柜台”现象,并兴建了大量集贸市场。这意味着外来的工商户能从“边缘”的、非正规的市场领域(如摆地摊)进入到正式的市场领域。其运作空间显然又大大加大了。

项友生说:?

“我摆了半年地摊后,85年在王府井租了一个柜台,效益很好。光卖自己做的衣服不够,靠到别人家去收也不能保证。我就想有一个做衣服的固定搭裆。……这时乐清一带原来的裁缝差不多都出去了,但小姑娘们已开始学做衣服,县里乡里还有一些裁缝班。所以老板自己不一定做,只要有头脑、有钱就行。?

“稍后我们光包柜台也要担裆。商店喜欢几个柜台成片出租。从我们来说,几个柜台上挂差不多的货才能引人注目,生意好做。?

“劝人上来是容易的事(生意好做)。我劝来了一个过去认识的乡里农具厂的采购员、一个远房堂兄,和两个小学同学。”?

这可被概况为“能人原则”。它不仅是“带人上来”,而且促使分工体系和“经营网络”的形成。而且在此时,大量本来根本不经营服装生意的人也纷纷来到“浙江村”。如项所说:“有头脑就行”。??

但更多的人在稍后就偏向“自己人原则。”姚信安说: “我们都想找好的合作者,但有能力又愿意和你好好合作的能有几个?这时‘浙江村’里人已不少,也出现不少纠纷。还是觉得自己人好。‘自己人’是指直接的亲戚或好朋友,有事能替你说话的。跟他做生意放心。再说把好赚钱的机会介绍给自己人也是应该的。”

在这里,也有闻风而动,自己跑来的。“浙江村”里的乐清人主要可分为“芙蓉派”和“虹桥派”。“芙蓉”和“虹桥”分别是乐清的两个镇,在老家两个镇的人倒也关系正常,但到了“浙江村”却互相并不认同。“芙蓉派”和“虹桥派”二者的范围并不仅指两个镇的人,附近镇也分别“就近”归入两派之一。刘泽波是芙蓉镇这一向的。从一开始,流动链就没有从芙蓉派传到虹桥派。虹桥方向自己的流动链的开创,却是源于一则家庭内的争吵。1983、84年,“北京的钱好赚”的消息不断传到温州,虹桥镇的一围妇女动了心思。她的丈夫正跟一帮老乡在甘肃中卫做服装。她直接跑到中卫,让丈夫到北京做,丈夫开始不愿意,妻子竟大闹了一场,楞是把一家人“赶”到了北京。这一闹就在中卫的虹桥人中闹出影响来,虹桥派也开始进入北京。?

显然,最早的“劳动力链”最容易突破传统网络(事实上,到1986年,人们已从带自己的亲属发展到带本村、邻村的女孩子,再到带一般的雇工),而且从一般的经验看,扩大生产规模是增强主市场竞争力最通常的办法。但没有把劳动力链继续扩散开来。吴步江的解释是:“在这里我从没想过办厂。在老家房子是自己的,这里稍大一点的房间一个月就要六七百。在北京我们没有关系,没准明天就把东西没收了,赶你走,怎么敢花钱买机器?再有,这里一般人也都是小本生意,资金不‘厚’;同时素质不高,人多了管理也成问题。”?人们为什么又用与传统网络更接近的“自己人”,来替代看似更富经济理性的“能人原则”呢?前面姚信安前面的话说明:对于没有任何组织和制度依傍的外来人说,小范围关系的稳定比合作者的高明更为重要。

从1987年开始,“到北京去!”成为温州乐清,特别是乐清东段农村中越来越普遍的选择和意愿。刘泽波说:“我们总觉得北京是块肥肉,开始不愿意让太多的人知道。但到87年,就再也瞒不住了,人们纷纷上来。”“链式流动”变成了“集体流动”。集体流动(mass migration)这一概念最早大概由Petersen提出(1958)。意指当某地区有少数人开了迁往某地的先河之后,这一迁移行为将在该地区半自动地持续下去。迁移决策来自一种集体的“社会动力”(social momentum)。

??

全国性的“流动经营网络”

1988年,“浙江村”形成了其拳头产品:皮茄克。1989、1990年,大批东欧和俄罗斯客商直接入村采购,当时每户几乎都有过“三四天连续不睡觉”的经历。“浙江村”发现了这一国际市场后,马上就主动出击。两种办法,一是在大型市场中“设窗口”。在诸如西单或雅宝路租下柜台,挂上各种服装样品,用俄语等文字写明价格,以吸引外商。1990年,赵永保在雅宝路的日坛宾馆包了一个房间,门上表明:“出售各种皮夹克”。由此开创了一项新的业务。有段时间,整个日坛宾馆几乎全被“浙江村”里的客户住满。第二条路是“搞边贸”。又有不同的搞法。刘泽波在1994年就曾认真地筹备要在俄罗斯开一个办事处。但更多的人则采取更简单的办法,在村内收集衣服,自己租车送往满洲里、绥芬河等边境地区。一个趁着边贸赚了一大笔的村民告诉我:“(进入国际市场)这有什么难的?我问问那些老外和他们的翻译,然后顺着他们说的路去就是了。(在边境市场)我和老外之间一般没什么合同。……运到那里卖光就是。……第二次运什么样的皮夹克去,就由上一次看到的情况定。出国?当然有可能!继续往外走不就出去了吗?其他不少人就有直接出去的。他们没别的,只是本钱多一点。”

“浙江村”的村民原来根本没有国际迁移和进行国际贸易的经历,他们的老家也没有这个传统。它所以一度成为俄罗斯、外蒙及东欧国家的皮夹克和羽绒服的供货基地,完全是他们的创造。而国际市场的进入,又促进了社区内经济关系的变化。一个朋友告诉我:“老外都是急性子。常常三四天就要几百件甚至上千件衣服。自己一家一户怎么赶得及?我就把定单分给别的人做,我抽一点利。”正是顺应这一趋势,1992年,“浙江村”出现了第一个稍具规模的中间批发点。它一头在各大商场设点,争取外商定单,另一头联系着一大批村里的加工户。同时和俄语翻译、火车站、运输工都建立相对固定的关系。多至2000件的皮夹克,从接到定单到发货,一天之内竟全部办妥!这位中间商把自己的公司名字注册为“星星”,意思是,他真正的货源就象星星一样,散布在社区里面。

“集体流动”中又出现了两种新的具体流动方式:扩散式流动(人们从北京或直接从老家流向东北、华北和西北的其它城市从事服装产业)和流转式流动(根据季节、各地市场行情的不同,在北京与其它城市间流转经营)。这两种流动方式,形成了全国性、跨区域的移民网络。使得北京“浙江村”资源的调动范围空前扩大。周年滔跟我说:“我在(1996年)过年前有200多件皮夹克在北京不好卖。我就给我在重庆的表兄打电话。这衣服的潮流就象水一样,一般先是从香港、广东那边来,然后到上海北京,象重庆这样的城市又要学北京的,得在2、3个月以后。我在电话里和我表兄弟一说衣服的样子,他说没问题。我放下电话就把衣服直接运到飞机场。──衣服在‘浙江村’都是拿飞机运的,外行人才觉得奇怪!时间就是钞票么!6个钟头后,我表兄的电话就来了,第一件衣服已经卖出去了!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跑出去办,那还有什么生意可做!”“浙江村”相当一部分的产品销往由同样由乐清人经营的东北服装市场。现在它已经成为我国华北、东北中低档服装的加工和销售中心。

“浙江村”还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全国的范围内形成了成熟的市场体系。

劳动力市场。人们往往认为,“浙江村”里除了温州人不会再有其他地方的人能够进入。西方用政治经济学视角对移民聚居区进行研究的学者也强调,所谓“聚居区经济”(Enclave Economy)的最大特点,就是其雇主和雇工都属于一个种群,从而使整个社区具有更有效的积累方式,使新来的移民能更快地找到经济机会(Light, 1984; Wilson and Portes, 1980; Zhou, 1992)。“浙江村”的情况恰恰相反,这里的主要劳动力几乎全部来自湖南、江西、湖北和浙江的温州以外的地区。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民间的劳务介绍所。介绍所设在温州,和它对应的是湖南、江西等地的“带班人”。“带班人”平常就在劳务输出地办裁缝班,招收附近村镇中的年轻人,学了几个月之后,往往是凑在春节,就带着学生来。吃住在介绍所。温州老板则趁过年回家为下一年的生产来这里雇工。老板和雇工都需给介绍所“介绍费”,介绍所需给“带班人”钱。两者近年来都是逐年增加。虹桥镇人口不过3万多,但1994年春节全镇该类介绍所竟达69家之多!但最近两年,又出现了新的态势:摸熟了门路的江西、湖北小姑娘自己带着老乡、朋友来到“浙江村”,租房而居,待价而沽。劳动力市场网络的效率更高了。

原料市场。“浙江村”原料的来源包括两部分,“进皮去留史,进布去柯桥”。河北无极县(留史是无极县下属的镇)已形成了全国最大的皮料市场。刘泽波每月大概有半个月要泡在那里,“皮夹克的好坏全在皮。我得在那边看着他加工。……没有‘浙江村’,他这个市场也兴不起来。现在我们都熟得很,哪家哪户的皮怎么样,都清楚。”最近无极又开了一个皮服批发城,去租摊经营的,又大部分是温州人。绍关县柯桥镇则已形成了全国最大的轻纺品批发市场(“中国轻纺城”)。它是直接由温州人在那里经营而带动的。“浙江村”中一般人都有亲戚朋友在柯桥,“要什么料、要多少,一个电话就解决问题。”

国外对迁移的研究提出“跨国社区”(transnational community)的概念,认为既不能单纯从流出地社区来看迁移行为,也不能只从流入地社区来看迁移,而是,人在流动中形成了许多新的关系(Rosaldo 1989:77-87; Rouse 1991);迁移突破了原有的一系列社会边界,形成了如把墨西哥的农村和在美国的聚居区连在一起的新的社会单位(Rosaldo 1989:77-87; Rouse 1991);甚至把完全不同的制度、意识形态“联结”(articulation, Meillassoux 1981; Kearney 1986:341-356)起来。但已有研究所描述的“联结”,一般是通过生活资金的流转,劳动力的再生产,观念的扩散等渠道实现的。达不到钱阿木所说的能“事事有依托”,不出门便可做天下生意,而且它“激活”了许多本来潜伏着的资源。“浙江村”不仅是嵌入和联结了已有的社会内容,主要是构造出本来没有的东西。新的内容并不是它自己这个社区,而是一整套体系,一个新的“经营空间”(Xiang, 1998)。

“浙江村”真正的生活体系是一个全国性的“流动经营网络”。我们所看到的社区,乃是巨大冰山露出海面的一角而已。

 

一致和冲突

一致

在“浙江村”生活,能感觉到有一个共同的“我们”存在。

在生活上,“浙江村人”不用迈出社区一步,即可满足全面的生活需要。1988年初“浙江村”出现了第一个幼儿园,1989年形成第一个集中的菜市场,1990年后诊所、理发店、修理铺纷纷出现,自成体系。1995以后,“浙江村”里又出现了自己改建的公共浴池,现在共有三家。“浙江村人”似乎永远在强调“集中”,这又为大户们盖“大院”提供了客观基础。

在“浙江村”,消息总是极其迅速地传播。你在不同人的家里,会听见对同一件事的评论。我在1994 1995的调查中,特别注意到村里的两个“公共空间”去,一是乐清市的驻丰台联络处,一是刘河飞的家里。我差不多能脚不出门即知村内事。各种各样的人来到这里,交流信息和他们各自的观点。由于他们过去的经历和现在所面临的生活是相似的,他们未必能达成一致,但却可以畅通无阻,热闹非凡地相互交流。前面提到的“集体流动”,和1992年以后的市场热和“摊位热”(大户争相盖市场,小户则忙着买摊位。到后来,“炒摊位”也成为“浙江村”一景。一张认购摊位的小条子可以从3万被炒到8万多,而在已经开张的市场中,3位置好的摊位可以被炒到原价的几十倍。),也是这个独特的集体存在的印证。正如“浙江村人”经常感慨的:大户赚钱靠的是小户,但小户没有大户开的市场,也没地方做生意。而加工户靠营销户给代销产品,营销户如果没有这个庞大、随时随市场变化的生产体系,也赚不了钱。互相整合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浙江村人”在对事物作评价时,往往会说这样的话:“你也知道,在‘浙江村’都是这样的……”;“我们跟那些北京人不一样!都象他们还得了。”在他的意识中,他所依傍的判断标准首先不属于他个人,而是与这个社区内的人共享的。

在过去的移民聚居区的研究中,我们常常用文化因素来解释这种内部整合和“我们感”的形成。近来的中国研究领域也强调了“地方性”的意义,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大量的社会组织、社会变迁都和“地方性的种群认定”(“老乡”关系)有密切关系,是中国人,特别是在流动之中,建立自我认定和社会联系的最重要的基础(Goodman, 1995; Honig, 1992, 1996; Rowe, 1984;Siu, 1993, 1996)。“浙江村”的内聚力当然也离不开地缘关系,但不能认为是地缘关系造就了社区。“我们感”的最主要的来源乃是人们的现实实践,特别是和外部的互动。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浙江村”里的“罢市风波”。1992年,北京的当地工商部门建起了木樨园轻工批发市场,成为“浙江村”内第一个正规批发市场。1993年2月,市场工商所把最初的每月30元的摊位工商管理费提高到每月200至400。工商户表示不能接受。“这市场是我们温州人和你们(指工商部门)一起办的,是温州人把它‘兴’起来的。怎么个搞法,哪能全由你一家说了算!”(瞿想奇,1993年3月)至2月底,全市场仅100多人按新标准交了管理费,其余700多户拒交。3月1日,工商所采取强硬手段,封闭市场大门,凡未交款者不许入内。这激怒了一部分摊主,他们贴出纸条:“坚决抵制乱收费!”工商所时把门打开,但大多数工商户拒绝进市场。有几户进去后准备要开摊,也被其他工商户制止。“要开一起开,要关一起关。还嫌吃亏不够吗!”(瞿想奇,1993年3月)。此后,双方竟陷入僵局。直至3月7号,丰台区工商局通过乐清市驻丰台联络处,约见了5名工商户代表。双方达成这样的协定:一,认定工商所管理人员的一些做法是不正确的;二,收费将适当降低;三,马上复市。

此后,1994年7月、1997年10月、1998年初,“浙江村”多次以法律等形式和管理部门“对话”。正是这些行动,强化了他们行为的一致性。

  冲突  

“浙江村”里充满了各类经济纠纷。以至发展出内部专门的“讲案”制度和帮派势力(参见项飚:1995)。52岁的林余富曾对我说:“在家里我觉得人差不多还是‘性本善’,在这里就是‘性本恶’!我原来总觉得是老乡,好说话,可来了才知道篓里的螃蟹自己咬自己,咬得比别人还凶。”

那么,普遍的冲突是怎么和社区的整体性结合在一起的呢?格拉克曼在对祖鲁人社会的研究中提出“裂变对立”的机制,认为是在不断的“裂变”和“联盟”中,达成社会的一致性(转引自王铭铭,1996b:122-3)。李亦园先生在对马来西亚华人社区的研究中(1996:375-8)认为,华人社区内有不同的部分,在外界压力较小的时候,不同方言群之间的争执冲突较为厉害;而当外来压力加大时,各方言群倾向于团结和联合。有点类似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差序格局”,由近而远,层层分级。在社区里要分是漳泉人还是潮州人,到了外面都是“中国人”。祖鲁社会和马来西亚华人社区是通过社区内的机制使冲突化归于整合,而我的观察说明,“浙江村”则把它们统一在与外部的相互作用中。

1994年7月,京温中心的摊主们准备“公诉”──集体打官司上诉工商所。几名代表出来募捐,没几天就凑了20,000多元,作为打官司的经费。5名代表专程跑到杭州,希望浙江省法院能出面为自己撑腰。但这时工商方面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再收这4,000元钱。事情就此了结。募捐到的20,000元现在还剩6,000元。但其余的14,000至今没有交代。几个主要的代表之间产生矛盾。陈松林是募捐时掏了3,000元的,他对这事的评论是:“这个事还是应该做的,否则别人说你好欺负。但是没办好。他们几个(指组织者)我是看不上眼的。事情就是这样,不一起做不行,但一起做时,里面没有真正团结的。”

1994年,大约有7批人向当地有某部门争夺一片空地,用以盖市场。最后落实到两户之间的竞争。一方是王勤伟,一方是刘河飞。双方各显神通。开始占上风的是王勤伟。有部门对前来争取的刘河飞说:王是有某某人电话的(意思是某大秘书已经为王的事给当地打了电话),如果刘想进一步争取,至少要“对称”,也得让相应级别的人来个电话。还帮助开出了一些人的名单。刘最终没能落实“电话”。但他用了一招。拉一位北京人入股,并且让他任法人代表。刘找王谈话:“你是做大生意的,这点小地盘就先给我们玩吧。”又付了50万。所以要付这笔钱,是因为“浙江村”里有一种被普遍认同的心态:反正我已经在这件事上花了那么多钱,我怎么也要再争下去。这样,刘得到了空地。后来对方和我说:“那些北京人也太坏。我们老乡之间的矛盾,不少是他们在之间捣乱挑起来的。”

社区并没有给大家提供统一的行为“表格”(如功能主义所强调的那样)。人们总是在具体场景下的互动中达成结果。而这些场景,往往是超越了社区的。所以大家都呆在一个篓子里,缠得紧也咬得凶,并不是螃蟹爬不出这篓子,篓子里的资源又太少。而是离开了这个篓子,人们便不能更好地得到外面的资源;而外部的影响,又惹得他们不能不自己“咬”自己。

讨 论

“社区”是社会学和人类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对中国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尤其如此。但是我们对“社区”的传统理解,显然受到了当今社会发展事实的挑战。正如Giddens(1987)、吉尔耐(1983,转引自王铭铭,1996a:12)所强调的,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国家对社区的“监察力”越来越强,“近乎垄断性的教育体系”(吉尔耐:140,转引自Giddens:214)等等把社区卷入了一统化的文化之中。Wellman 把社区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原始的,解组的,和解放的。工业化的到来使传统社区解组,而“后工业社会”带来了“解放”,通过先进的交通和通讯设备,全世界已经连成了一体。Park(1967[1925]:122)也看到工业化对社区组织的冲击,从而呼吁要鼓励“新的地方主义观念”。Roger(1991)在他对人口迁移的研究中提出,用“社区”这样的概念描述空间已不合适,现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后现代的空间”。如此等等,给人们的一个基本印象是:社区在消失。就有不少人就问我:“你把‘浙江村’研究得再透,但有什么普遍意义呢?”因为在一般人看来,我们的社会显然不是由“浙江村”这样的单位构成的,它纯属“个别”,里面的情形、问题,和中国主流社会的情形是格格不入的。

究竟“何为社区”、“社区何为”?──在我们当今这个日益复杂、快速变迁、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社会中,“社区”意味着什么?

在我看来,社区更象一个“舞台”。如果没有社区的整体性,台词不通,找不到配合者,也找不到冲突的对象,那么整台戏都没法演。但是舞台上的真正内容,却是每个人的实际的表演,而不是冥冥之中的已经写好的脚本;而且人在台上演,所见所想却往往是远在舞台之外的事。我们也可以把社区大概比拟作物理学中的“场”。场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在,但它又不是有明确边界,看得见摸得着;它对在其中的物体有作用,但不是它们的决定的因素;每个物体和场以外的环境息息相关,但同时也和同一个场内的物体密切互动。这两种关系相互交叉,共同表现在一个集中的场里。总之,把社区看成是和社会对立的,或者把社区看成是社会的一个个独立的“具体而微”,是过时了。它直接成为整体社会分不开的,而且是“大社会”的结构转化到人们行为之间的桥梁。

另一方面,我也不同意“社区消失论”的观点。我们看到,社会固然在一体化,人们越来越面对整体社会,但人不可能以完全个人的、原子式的面目和社会发生作用,需要一个中介层次的联系。聚居区内部的组织性正是它对外扩展的“武器”。社区并不是在作为“历史残留”而逐渐消失;在我的研究中,它是人和社会追求发展、不断变迁中的工具和载体,对整体社会的再组织具有积极意义。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似乎这里有一种“张力”:一方面是强大的一体化、全球化趋势,但另一方面地方社会的相对独立性也并没有消失,而是要用新的方式和这个趋势结合在一起。在我看来,不管是流动人口聚居区,还是其他的一些社会问题,“社区”将是化解问题、促进发展的一个重要依托(参见项飚、宋秀卿,1997)。

用这样的“社区”视角来看聚居区的问题,提出聚居区是开放的,是和整体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就意味着我们不能再把聚居区本身视为问题。问题出在社区和外界的联系方式上。我们不能要么觉得无所作为,要么就感到要把它“连根拔掉”。我也认为,以往西方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者对移民聚居区的一般看法:鼓励这些社区内部的自我组织能力,强调独立的“社区意识”,并向主流社会“争取”自己的权利,对中国恐怕并不适用。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这些社区的独特性。关键是要调整原有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让不同的社区按其原有的基础,更好地和各自对应的城市社会体系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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