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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2014-12-12 10:44:45 来源: 作者: 【 】 浏览:38次 评论:0

农民工问题,是“三农”问题之一,农民工现象,是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进程中产生的重大社会现象。二十多年来,农村劳动力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正是有了价格极其低廉的农民工劳动力,中国的一般制造加工业才具有无以伦比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才以全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高速度发展。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这一高速发展的背后,中国农村、中国农民、中国农民工也为此作出了巨大的社会牺牲和家庭牺牲。不仅农民工本人的报酬极低,他们的家庭成员,上至老人,下至孩子也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子女的教育和成长更是受到严重的影响。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引起上到中央领导,下到普通百姓的高度关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产生与凸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有一个随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而日渐积累的过程。
  (一)问题的起源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伴随农民工的出现而出现。农民工的出现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获得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高涨,生产率显著提高,依靠有限的耕地已难以致富,于是开始走出去寻找机会。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外出农民工的总体特点一是规模比较小,二是农村家庭中以青年男性劳动力为主,女性在家照顾子女,三是举家外出户很少。据统计,1980年四川全省农民工仅30多万人,1990年达到480.4万人。由于农民工的规模在整体上还偏小,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这一时期尚未成为突出的社会矛盾。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规模进一步扩大,到1999年四川省农民工达到1017.6万人,从1990年算起,到1999年平均每年增加59.7万人。这时农民工又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夫妻双方均外出务工的人数开始增多,二是举家外出的农户显著增加,农民工子女教育这一社会问题开始出现,农村是“389961部队”在坚持战斗,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几乎全部外出,只剩下妇女、老人和儿童。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中国传统的“安居乐业”在农村已经出现裂痕,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开始突出显现。
   (二)问题日趋严重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加速发展,农民工的规模更加壮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4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823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达到700万人,留守在家的儿童2200多万。四川作为全国劳务输出大省,2004年农民工的规模已经达到了1421万,外出到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占83.8%,外出到全国市级以上城市占64%。同时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就是外出农民工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发生变化。农民工中,壮年劳动力增加,女性劳动力增加,举家外出户增加。据四川省2004年全省农村4000户抽样调查,外出民工中,30岁以上的由2003年的49.5%提高到2004年的53.5%,配偶外出增幅达到了16.6%,举家外出户达到农村总户数的12.8%。在农村,30岁以上年龄段的人通常已经为人父母,他们外出后,除少部分子女随其外出外,绝大多数仍“留守”农村,与父母天各一方。
    据四川省农调队最近进行的一次专题调查结果,结合全省近年来有关抽样调查数据测算,每外出1万个农民工,将会产生4000个处于6-16岁,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留守子女,并有1000个同类子女随其父母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四川全省农村留守子女的总人数为600万人,随父母进城读书为140万。在农民工规模逐年递增的基础上,农村留守子女的数量每年还要增加27万,随父母进城的子女数量,每年增加6万。由于农民工留守子女规模不断扩大,农村的一些中小学几乎成了留守子女学校,引起群众的高度关注。在调查中发现,一般农村学校,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比例达到70%,个别地方甚至达到了85%。据阆中市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10.4万人,其中留守学生7.8万人,占学生总人数75%。
    在城市,数量庞大的农民工产生分化,多数农民工处于城市中的社会底层,或居住于城乡结合部,或居无定所,他们大多数家庭的子女在城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受到很大的阻碍,一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阻隔,入学手续繁杂,不能像在乡下那样顺畅的入学读书,二是自身经济能力所限,交不起城市公办学校里高昂的学习费用,于是很多人选择民办简易学校入学,或者干脆放任子女失学。大量农民工的孩子,在街头巷尾嬉戏玩耍,竟成为城市一景。许多民办的“民工子弟校”,往往是设施简陋、师资较差、办学手续证照不全,因此总是被查、被关、处于办办停停、停停办办的状况之中,城市中的媒体对此高度关注,于以聚焦,成为城市中的热点社会问题,市民也高度关注。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无疑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它不仅是“三农”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瓶颈问题。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包括两部分:一是随父母进城的子女,即流动子女的教育,二是留在家乡的子女,即留守子女的教育。为便于分析研究,本文分别对流动子女教育与留守子女进行分析研究。
    (一)流动子女教育现状
    1、流动子女读书仍困难重重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核心是子女能适时入校读书,这是每个父母的心愿和责任。2004年四川全省的农民工随父母进城的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总人数已经达到了140万人左右,这些农民工的子女广泛分布在全国各个大、中、小城市,他们的父母主要从事商业、餐饮服务业,在城市中的批发市场、小餐馆、废品收购商贩、看门人、保安、送水人、小商铺中到处是他们的身影,尽管收入水平在城市中偏低,但比家乡的务农收入要宽裕。他们已经基本上在城市站稳脚跟,有了立足之处,所以把子女接进城里。
    农民的子女即便随父母进了城,也仅是生活于城市边缘群体的一员,上学同样面临诸多问题。城市里高昂的学习费用令家长们难以承受。据调查,在成都市上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年均学习费用为2496元,是四川省农村平均660元的学习费用的3.8倍。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子女进城里面的正规学校读书一般要缴相当高的借读费。农民工子女不交借读费,想进城里的正规学校一般会被拒绝,调查发现拒绝率在73.3%。
  分析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原因,即有体制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近段时间以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解决城市中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要求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以当地为主。各地闻风而动,对接纳农民工子女制订本地的接受标准。但各地在降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的时候,总是看着其它地区,唯恐降的太低,成为汇流的盆地,谁也不敢敞开接受,原因就在于城乡巨大差别的客观存在。人们认为,城市中再差的学校,也比贫困地区农村最好的学校好,主管部门担心一旦无条件接受农民工子女,则外地农民即便仅仅为了子女在城里读书,也要长期呆在城里。因此,具体部门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抬高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门槛,最终使得许多农民工家长不得不交数额可观的费用,才能让其子女入校。相当部分农民工子女因门槛太高而被拒之校门之外。
  大量的农民工子女被拒之于公办学校之外,只有选择处于城乡接合部,设施简陋,师资无保证,但不需要任何证明,收费低廉,只要交钱就能上的民办学校。这类学校由于大量接收农民工子女,被社会上称为“农民工子弟校”。由于这些学校大多数地处城郊,教学设施较为简陋,通常没有住宿条件,因而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上学十分不便,相当一部分时间耗费在上学、放学的路上。
  据成都市教育部门2004年统计,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有学生21.5万,接受农民工子女4.6万,占21.4%。这些农民工子女80%是四川本省的。此外,成都市还有合法和不合法的民办简易学校近40所,较大规模的有上千学生,较小规模的有300-500多名学生,共接受农民工子女约2万。以上两个数据加起来,成都市六城区的农民工子女占到了28%。
  到目前为止,已有10所简易民办学校通过审查和补办证照被认定为合法,其余学校尚处于“非法”,但又不被关闭的边缘状态。有关部门对于这一类学校非常担心,一是怕在没有严格监管的状况下,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是怕在没有严格教育管理的情况下,学校教育达不到标准,误人子弟。三是许多“非法”的民办简易学校临时租用城郊农村的其它场地办学,还有极少部分学校乱占规划用地,搭建简易房屋。这类学校在城市的发展中,少的仅能存在1-2年,多的也只能是3-5年,将来必定要予以关闭,但学校已经存在的生员还需设法转到其它合法的学校。
  在社会中,歧视农民、歧视落后贫穷人群的观念依然长期存在,由于近年来城市中两极分化现象的加剧,这一观念更加变本加厉,致使农民工子女受到社会、学校的进一步歧视。
  2、居住环境恶劣影响其成长
  在城市中站住脚跟的农民,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虽然远远高于家乡务农收入,但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按照城市收入水平衡量,绝对水平仍然偏低,在城市中生活较为艰难。据调查,带子女进城读书的农民,多数从事批发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和其它社会服务业,许多家庭是在城市中卖菜、卖米、搽皮鞋、拉三轮、看大门、收破烂等等,好一点的在城市中开小饭馆、小商铺,或在批发市场有一个小摊位。他们中多数或在城乡边缘合租廉价房居住,或住临时工棚,开小饭馆、小商铺的白天开门做生意,晚上关门全家即在铺内搭板睡觉。子女在这样的“家”中谈不上什么学习环境,这与城里的孩子相比,全然是天上地下。
  3、城乡差异使农民工群体的子女心理压力大
  由于农民工子女家庭处于城市的边缘地位,他们的心理也开始边缘化。调查中,发现年龄较小的孩子由于不懂事,受影响较小,而年龄稍大的孩子与城市同龄人相比,显得早熟、自卑和失落。
  与城里同龄人相比,农民工子女总是自觉地把自己划为城市中地位较低的群体,并有这样的群体认同感,在这一群体中自我封闭。这一点在初中孩子心理上特别明显。对于他们所处陌生的大城市,他们在欣喜、好奇之余,却并不认同,还是怀念远在农村真正的家和伙伴。
  由于自己的家庭所处的地位,自己求学受到的阻碍,农民工子女被激发出城市同龄人不具备的自尊、自强,但又自卑的强烈被剥夺感,被隔离感。对他们来说,从家乡突然来到一个如此陌生和冷漠的地方,心理落差极大,加上农民工聚居区相对滞后的卫生及治安状况,使其内心变得十分敏感。
  深层次的自卑感在受到歧视后,反而暴发出强烈的自尊心,因此他们把同一群体内友情看得很重,渴望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又由于他们所处环境往往是人口高流动区,各色人等皆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非常容易误入歧途,一旦陷入这样环境下的社会小团体内,就难以自拔。现实中客观存在的边缘地位,使得他们内心建立起自我防卫感强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边缘意识。
  (二)留守子女教育的现状
  仅四川全省留守子女的规模,据保守推算,现在已达到600万,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说明留守子女的规模已经达到政府不得不重视,社会不得不关注的程度。
  1、留守子女面临教育危机
  由于中国教育制度的二元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始终无法落实,最终形成的结果是乡镇一级向农民筹措,形成了“农村的学校农民出钱办,义务教育父母自己尽义务”的局面。尽管经历了几次普九建设,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观,但许多地区欠账依然较多,学校房屋失修、教学设施简陋、合格师资紧缺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特别是近年来走火入魔的“教育产业化”思潮影响,农村中的优秀师资大量向城镇流动,农村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留守子女的出现,进一步恶化了农村教育的基本环境,进一步加大了在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度。
  本文前面提到的四川省阆中市,全市留守子女规模已经达到了在校生的75%,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学校动员了大量的社会力量来关心留守子女,同时要求各类学校进一步扩大校舍,争取有更多的留守子女住校学习,这势必加大普九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增加农村普九的难度。
  在社会力量动员方面,最近,四川省合江县妇联组织开展了一次“留守儿童”与远方亲人通电话活动。活动中,来自不同学校的9名14岁以下的小朋友在电话中与远方的亲人“亲密接触”,场面感人至深。9名儿童泪流满面,都思念远方的亲人。四川省渠县三板乡中心二校为缓解留守子女缺乏亲情的问题,在2005年4月间开展了"一封家书,两代真情"活动,全校动员留守学生给在外务工的父母们寄出信件600封,结果只收到110余封回信,占17%。有很多留守子女只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外务工,不知具体的地址,有信发不出去。这些事例说明社会各界已经开始为此问题付出努力,但收效不大。
  2、留守子女心理压力大
  由于留守子女与父母长期分离,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影响,尤其是亲情缺失和隔代教育,使得留守子女这一群体存在巨大的心理创伤,性格变得较为孤僻,学习成绩下降。通过四川省农调队最近所作专题调查,发现具体体现为:
  (1)缺乏家庭这一重要教育环节。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家庭教育重于学校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与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许多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甚至多年未与孩子谋面,很难与子女交流,使得孩子产生孤独、寂寞、胆怯心理,形成孤僻性格。在调查中,发现67.5%的留守子女认为父母外出对自己的学习产生了不利影响。许多学校老师反映,从留守学生心理特征来看,其心理、性格、智力、行为习惯等方面都具有与正常家庭学生所不同的特征,如胆小、任性、孤僻、恐惧、习惯于防卫别人等等。在专题调查中,不合群,喜欢独处的留守学生占25.5%。
  (2)隔代抚养,老人力不从心。调查发现,留守子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管的占70%。由于上一代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年老多病,通常都不能有效辅导孩子的功课。调查中,26%的留守子女认为父母外出对自己的学习产生不利影响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学习无人辅导,占第一位;调查还发现,29.5%的留守学生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无人可问。
  老年人往往更容易纵容、溺爱孩子,管教不严,这使得孩子的不良学习和行为习惯较为突出。由于“代沟”现象的客观存在,孩子与祖辈之间不易沟通,这使得老年人更不易了解到孩子的内心思想,不易察觉孩子的不良思想苗头,难以尽到对留守学生的人格教育、道德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提高。
  (3)学校难和家长沟通,教育脱节严重。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环节,由于家长外出,学校不能与家长沟通,甚至学生的作业都没有家长签字,不了解学生动态,缺乏互动,不利于共同教育培养下一代。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五一村小学老师反映,大部分留守学生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也很少主动回答老师提问,他们性格内向,社交意识和能力较弱,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愿意与监护人或老师交流、沟通。由于缺少家庭的约束,很多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甚至辍学。
  四川省渠县三板乡中心二小老师反映:有的学生在家不完成作业,爷爷、婆婆不但不追问,反而还到学校给孩子撒谎,编造不完成作业的理由应付老师;开家长会时,全班学生家长到校开会经常达不到三分之一,且来的大多数都是其爷爷、婆婆们。    
  (4)留守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低。在专题调查中,留守学生自认为自己的学习一般、较差的占61%。学生们将“学习无人辅导”列为造成自己学习成绩偏低的第一因素,占39%,将“生活无人照顾”列为第二因素,占23%,将“心里话无人说”列为第三因素,占13.5%。由于学习困难、交往困难、社会诱惑等因素,导致留守学生厌学、逃学、退学等现象的发生。对自己的未来也相当迷茫。被调查的留守学生中有18%的人打算将来外出打工挣钱,不想继续读书。
  (5)留守学生成为犯罪和受侵害的高危群体。由于缺乏有效监护,使得留守子女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的对象,同时也容易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道路。调查中各地都反映了一些相关恶性案件。四川省仁寿县3名留守女中学生,2005年4月在两个“小太妹”的胁迫下,被犯罪分子奸污。四川省渠县一位15岁的留守学生在与同学打架中用刀砍人,该生父母外出已有3年多了,平时性格暴躁,在家中对爷爷、婆婆稍不如意就又打又骂,最终走向犯罪。许多学校反映,一些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约束,养成自由散漫的习气,时间观念差,爱迟到、旷课,喜欢进网吧和游戏厅。甚至一些孩子成了日不进校、夜不归宿的流浪汉。
  3、留守子女监护问题突出
  父母是孩子天然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其他亲朋好友都只是孩子的临时监护人。较之孩子的父母而言,任何临时监护人无论是在责任心,还是在精力、能力等各方面都不能与孩子的父母亲同日而语。调查表明留守学生的监护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临时监护人责任不明确。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一般总是把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吃饱穿暖,不发生安全事故等。普遍存在重吃穿、重身体、轻心理、轻性情、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的现象,对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习、行为习惯重视不够。
  (2)许多临时监护人精力不够,能力不足。临时监护人不但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的精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很少有时间教育引导留守学生,更不要说进行学习辅导。同时作为留守学生的祖辈,由于观念和教育方法滞后,存在明显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忽视孩子身心健康和人格塑造,造成了留守学生道德教育的缺失。
  (3)单亲教育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父亲或母亲外出务工,客观上造成的“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都很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如父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孩子那样自信;母亲外出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喜欢学习、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等问题。我们调查中,有一个14岁的男孩,三岁时父、母就外出打工,长期变换临时监护人,直到初中,最终由于学习上困难重重,弃学回家。其性格变得怪异,与父母感情形同路人,拒绝同母亲说话,平时言语中,动辄责骂父母。
  (4)父母行为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农民进城务工后改变了职业和生活方式,从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在对金钱、家庭的态度上畸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四川省渠县有两位留守学生,都曾经是班上的优秀生,由于父母在外务工闹离婚,双方不管孩子已近3年。学校对其学费全免,每年还补助400多元。这两个学生现在以校为家,由于平时家里没人管,饱一顿,饥一顿,身体很差,学习成绩也大幅下降。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的问题,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 
  一是长期形成和执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
  二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儿童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政策较难操作。
  三是教育公平发生偏差,个别学校和教师歧视民工子女学生,无情地剥夺了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教育权利。如民工子女学生不能参加学校或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活动,不能参加“三好学生”评选,甚至不能参加体育比赛,等等。
  四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难解决。有的地方甚至百般阻扰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兴办,或武断地加以取消。
  五是农民工收入较低。许多农民工家庭面对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把“望子成龙”的迫切心情无奈地藏于心间,只能把自己的子女送往条件较差的民工子弟校。据省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四川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为7709.9元,农民人均收2580.3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为农民人均收入的3倍。城乡社会“二元结构”、“二元社会”的制度安排把社会福利大比例向城市倾斜,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四、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农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过程加速、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农民工为这一发展做出一代人的牺牲后,其子女又做出了进一步的牺牲。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只是中国农民的家事,它实实在在是国家和全民的国事。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的成本,这个成本需要政府、全社会和农民共同来承担,而不应由农民独自来扛。农民工的后代,原本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成为农村走出来的最有希望的一代。但如果他们目前的教育环境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变,出现进城的“流动儿童”被社会“边缘化”,在农村的“留守儿童”被家庭“边缘化”,那他们离“毁掉的一代”就不远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隐患,给绝大多数农民家庭和整个农村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情感、伦理断裂,造成农村家庭、农村社会的不和谐,在城市则集中体现了严重的城乡社会、经济、观念上的对立和矛盾,势必影响城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破坏城市中和谐社会的建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城市和农村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需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是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
  根据本次调查数据,仅四川全省农民工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留守的高达600万,外出的高达140万,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进一步流动,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 这一规模还会扩大膨胀。这是推动经济高速发展产生和必然伴随的客观事实,绝不是一段时间内偶然发生,过上几年就会自行缓解的。到目前为止,全省农村劳动力3774万,只转移了1421万,占37%,农村劳动力还在以每年67万人的速度继续转移,要达到转移50%的初步阶段,还需要7年,要达到转移三分之二的中等水平,还需要17年。因此,对这种现状政府和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对策,纳入规划,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才能使其得到根本解决。而在当前,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所面临的危机如果得不到缓解和改善,必然有碍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将严重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二)消除体制障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键
  长期以来,人们痛责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制约了经济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造成“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以为只要直接废除现行制度,就能立刻解决城乡对立的现状。殊不知中国现行一切管理制度都是建立在户籍制度这一基石之上的,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作规划,搞管理,评价行政成果,都建立在现行户籍制度之上,以当地户籍人口为基数。
  实行市场经济后,各生产要素高度、自由流动,促进了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实现飞跃。在各生产要素中,除土地、资本要素外,劳动力这一要素的流动集中体现为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由于原本落后的户籍制度制约,城市的高速发展速度仅以原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衡量,特别是在“唯GDP”思想的影响下,许多地方在搞开发、建设的同时,极大地忽略了社会保障设施的发展,甚至于在中、长期发展计划和规划中,根本没有考虑到动态的城市新移民增幅远远大于原住民的静态增幅问题,或者是仅考虑城市吸收高收入阶层移民的问题,从而造成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资源的严重紧缺。据本次调查所得成都市六城区各类学校目前所接收的6.6万农民工子女保守推算,目前在六城区常住的农民工有66万,据第五次人口普查,六城区目前人口数为347万,农民工占到了19%。
  受市场化影响,原本较为公平的义务教育资源现已发生严重的两极分化,天平倾向高收入群体一端,使得城市新增教育资源多为能够进行高收费的高中、大学,以及高档、高收费的富家子弟学校,而中低层次的教育资源,特别是义务教育资源面对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民工阶层而言,更为紧缺,这使得城市一般公办学校出于自身客观原因,不愿意积极接纳农民工子女。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读书只能依靠民办简易学校,甚至于一部分农民工放任子女失学。在这里,完全忽视平衡,偏重于富人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不和谐。
  (三)农村新一代的素质发展令人堪忧
  中国之所以现在实现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成为“世界加工厂”,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国农村为这一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优秀劳动力。如对这一劳动力具体描述,就是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年龄在18到40多岁之间,或男或女,朴实勤劳,守纪律,能吃大苦的亿万农村青年。这一代优秀的劳动力,是建国以来,党和政府通过不懈的努力,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了基本的义务教育体制,医疗保障体制,农民安居乐业,农村成为较为安宁祥和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一代人或几代优秀的劳动力通过农民的家庭教育,通过农村社会传统的道德伦理熏陶,通过农村各级学校的辛勤培育,而产生出来。
  而在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中,农村社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传统的农村社会因为农民家庭的失谐而开始解体。大量农民抛家离子,外出务工所造成的庞大留守子女群体,使得广大农村家庭在独生子女现象中又重叠出留守子女现象,残缺的家庭、祖辈的骄惯、受损的心灵,在这样的情况下,新一代农民子女能否健康成长,能否在将来和他们的父辈和祖辈一样优秀,人们不得不对此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从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新一代农民子女的素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今后5年到10年间发展的大问题,对此人们不得不深感忧虑。
  (四)建立“为穷人服务型”的高效政府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只能靠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质量,消除“农民工”这一历史现象才能得到根本解决。而这只能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基于城乡分割制度建立的一系列原有法律、法规,建立“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转换职能为“为穷人服务型”的高效政府才能做到。
  1、转换基于现行户籍制度下的政府管理机制。鉴于中国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现行户籍制度必须改革,放宽国民的自由居住权利,取消“市民”和“农民”的法定界限,统一视为国民。在这一基础之上,包括国家统计体系、计划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在内的一系列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客观承认国民在国土内的自由流动和居住,根据动态的人口基数制订中长期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公共设施发展规划与计划。日常行政监管与行政行为考核以管辖区内的实际常住人口为依据。
  2、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工人的工资应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而广大农民工的状况是高强度劳动、低水平收入,抛家舍子,即没有安居,更谈不上乐业,实际上已经到了难以维持再生产的地步。因此,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新的未来的劳动力资源,将其工资水平提高到合理、足以在工作地养家糊口的水平是非常必要的。现在谈保护环境生态,劳动力生态的保护与环境生态的保护同等重要,这一点应当广为宣传,让人们都知道,特别是要广大雇主明白这个道理。
  3、在城市建设及长远规划中,要充份考虑流动人口。建立“为穷人服务型”的政府,地方政府应当从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需要,在发展为高收入阶层服务的各种娱乐健身场所,富人学校的同时,也要正视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最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他们的基本需要,为他们提供低廉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让中低收入群体在城市中拥有适宜的生存空间。
  (五)从“经营城市”转向“经营农村”
  在人民币走向升值的时代中,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在从“外向型”转向“内需型”,在这一历史性的转换中,有必要提出“经营农村”的新口号和新理念,在这一新口号和新理念的支持下,国家的投资重点,社会的关注重点才能够转向广大农村,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向指向农民自己的家乡,在农村地区电信、电视、交通已经全面现代化、信息化的物质基础上,在农村这样的人口相对稀疏地区建立起庞大的第三产业,以此来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让现在还被称为“农民”的70%的中国人在生之于斯,养之于斯的土地上实现安居乐业,构建新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条完全可行之路,有关部门应当着手研究这一问题,谋求通过一个阶段的努力来彻底消除农民工这一历史现象,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问题、农村社会转型为城市型社会的问题。
  (六)缓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建议
  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社会公正理念。2500年前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即不分贫富贵贱,人人都应受教育的教育民主思想,孟子提倡“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要象培养教育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培养教育别人的孩子。在西方历史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早就对实施义务教育和通过法律保证公民的教育权利做出了深刻的论述。在近代,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更把“受教育权”确定为一项基本人权。规定“不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2003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北京市接受务工农民子弟学校时写下了这句话,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无限关怀。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本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应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当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必然存在的历史性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依靠中国国力的进一步发展,全社会进一步转型成功才能实现。而在当前乃至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只能对此问题进行缓解。就是缓解这一问题,也绝非是某一部门、某一单位的事,必须由包括各级政府、学校、农民家长、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整体动员起来,进行长期的、持续的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应以多种手段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使他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知识的新一代。
1、无论乡村还是城市,各级党、政、工、群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发挥我们固有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动员优势,充份利用舆论工具,号召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给予这一群体更多的关爱和爱护。
  2、在城市,对已经下达的有关减免学校对民工子女征收的额外费用的文件和降低民工子弟学校的创建门槛和收费标准的文件,对其执行情况要通过群众进行有效监督,保证落实。
  3、在城市,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以献爱心的形式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如建筑工地、批发贸易市场等等,向农民工宣传子女家教的重要性,开展定期家书、定期电话活动,促进他们与子女的沟通。
  4、在城市,现在应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继续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特别是那些为城市中低收入阶层服务,主要接收农民工子弟的民办简易学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降低办学门槛,为其提供稳定的办学场所,对办学所需师资和资金,以及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予以支持,促进其合法化,以此鼓励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这项事业中去。
  5、在农村,当地政府应当把解决农民工留守子女问题的措施落到实处,组织力量,对留守子女的当前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在村一级为留守子女建立图书阅览室,活动室等,相关人员、经费及设施应当纳入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计划及财政预算。
  6、在农村学校,由于留守子女已经占有相当大的规模,学校应当扩建校舍,尽量以低廉的价格、优良的服务为较高年级的学生提供食宿条件,鼓励其住校,并设立生活辅导老师,以弥补留守子女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中的学校应建立留守子女监测制度,明确监测办法,形成长期工作制度。
  7、以立法的方式完善监护权制度。中国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未涉及“留守”这一特殊状态。这使得农民工的子女留守时,监护权利的转移几乎全部是口头协议,监护人并没有实际的约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因此这一制度应当完善,明确责任和权利,加强委托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8、亲情不可替代,要改变那种“只要有钱,让孩子接受更高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的体现”的片面观念。有关部门不应当鼓励农民夫妇留下孩子,双双外出的行为,应当留下一位负责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以保持家庭关系的存在。如果父母都已外出,原籍和农民工务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对他们于留守子女的沟通情况应当予以关心和鼓励。
  9、对农民工子女成长问题的解决,最能体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措施的到位。当前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服务西部、扶贫支教、大学生下基层等计划,应当把这一问题纳入开展活动的重点,给予农村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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