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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社工专业制度
2014-12-12 12:25:16 来源: 作者: 【 】 浏览:58次 评论:0

      香港的注册制度有两个重要功能:一是界定社工的注册准则,一是监管社工的专业操守和行为。整个制度已推行了近三年,虽然有小数同工怀疑制度是否必须,但也有不少同工希望确立注册制度,致使能更全面及更有系统地推动社工的专业发展。因各地的社会环境和需要不同,所以不同地方的社工专业发展步伐也不一样。我们在探讨香港社工的发展路向时,不妨参考其它国家的模式,加以分析,作为讨论的基础。
      注册局将于以后数期的通讯,邀请对海外制度比较熟悉的同工分享及分析几个福利服务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模式。今期就以澳洲的情况作为开始,希望对社工专业发展有冀望的同工可以一起加入讨论。
       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这些英语国家一样,澳洲拥有整套系统以评估及检视社工的教育及训练课程、厘订专业社工的资格、要求成员定期作持续进修,以及监管同工的专业操守和行为。澳洲和其它英语国家不同的地方是上述所有功能皆由一个组织负责 ─ 澳洲的社会工作者协会(Australi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负责及统筹所有主要的社工专业发展事项。
       评审及认可社工训练课程
      澳洲社工协会制订了一套严谨的制度来评核和监察大学的社工课程。评审标准包括接受培训的年期,一般来说是四年。除了列明训练的内容外,还指定重要内容的教学方法和建议用多少时间来完成。所有教授社工理论、实务和实习的导师,必须为合资格的专业社工;再者,社工训练必须由专业社工学系开办方可被承认为认可的社工学历。所有的课程每五年再作评审,以决定课程是否适切,方被认可。
虽然澳洲的制度要求严谨,但因为各学院皆有参与制订标准及决策的过程,所以它的标准广为全国大学所接受。其评审委员会也是由学院代表和服务机构代表担任,以同辈检讨(peer review)的原则和精神来运作,所以认受性非常高。
       评核专业社工的资格
      有了清楚的认可社工学历标准,厘定申请者是否合乎资格成为专业社工便容易得多了 ─ 凡具备认可学历的毕业生均有资格成为协会会员。
不过,澳洲制度在承认外国学历方面出现问题,因为澳洲只承认四年大学的课程,所以本港三年制毕业的同学未必为澳洲制度所承认。为免流失已有相当训练的社会福利服务的工作人员,澳洲设立澳洲福利及社区工作者团体(The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Welfare & Community Workers),为未被社工协会所承认的大专训练毕业生登记。
        持续进修的要求
      不断自我完善及改进工作表现是一个负责任社工应有的态度,作为一个推动专业发展的团体,澳洲社工协会确定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巧的重要性,并自九七年开始设计了一个持续专业教育制度(Continu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Programme)。被协会承认为专业社工者如在五年之内完成一百五十个认可学分,便有资格成为认可社工 (Accredited Social Worker)。
整个机制的推行是以互信为基础。专业团体只订定何谓认可学分,但没有繁复的程序来监察同工是否确实修读,协会基于信任同工能作出自我监管,每年只抽取百分之五的个案来验证同工所呈报的资料的真确性。
        专业操守监管
       澳洲的专业守则包括三部分: 基本价值观及社会工作原则、实务守则,以及道德抉择指引。
除了我们熟悉的项目如尊重服务使用者、对同事及在工作机构应有的态度等,守则还列明有关公义或反歧视国际公约和本地法例,指明社工须依循公约的精神和意向来履行专业责任。守则还会提醒同工必须重视种族认同和多元文化。
澳洲的专业守则除了作为监察专业行为的重要文件外,也偍供了非常明确的细则让社工作自我监察。社工注册在澳洲虽然不是法定制度,但仍能以专业团体的身份成功审裁大部分投诉,只有部分个案因权限问题不能切实跟进。
        对香港的启示
       以上概述了澳洲社工专业的发展情况,其中有数个课题值得香港同工深思。在澳洲,社工专业对社工基础训练非常重视,专业团体积极参与其制定及评审过程。除了对基本质素有所要求外,还对课程的推行作定期监察。由于澳洲在制度上能融合教育工作者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在监察过程中,专业团体和学院的共识很强。
澳洲制度的好处是专业训练标准及注册社工的资格是颇一致的。但另一方面,它严谨的规范亦有可能防碍个别学院的学术自由。在香港,自法定社工注册制度成立,社工专业已准备一套方法来确保社工训练能达到专业要求之余,同时亦能保障各学院发展其学术特色的空间。澳洲的例子值得借鉴的地方是,基础教育的标准、评审都是社工教育工作者作为主导,服务提供者也有参与其中,而且整个过程都是由专业团体所统筹。这三方合作模式值得我们多作讨论和探索。
澳洲的持续进修安排有两大特点,第一,认同持续改进是一个社工应有的责任和行为;第二,进修后,同工的努力会被专业团体所认受的。现时香港的注册制度,只有在『工作守则』内提及社工有责任「不断增进本身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及在『工作守则指引』上作出鼓励。暂时注册制度并没有任何机制强行要求社工持续进修。从澳洲经验所得,?制性的进修要求并非唯一的选择,如制度上能确认资深及不断进修的同工,亦是协助提升整个专业进取精神的方法之一。
        虽然澳洲的注册制度并非法定制度,澳洲的在职社工也有六成多注册。专业团体很重视守则细项的实务性及可行性,所以它们会定期检讨守则,以增强社工对守则的认同,其实不断邀请同工参与讨论,改良守则,是增加社工对守则的认同的最有效方法。当同工能自发的执行『工作守则』把它作为实务上的指引,这才能切实推动社工专业进步,提升对服务使用者的问责性。
总结
       专业进程是漫长的道路,从初期的香港社会福利专业人员注册局以至现在的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成立,意味?社会对社工专业的一定认同,以及反映社会对社工的期望及要求。现时的制度及架构只是雏型,社工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否与时并进,道德意志是否坚定、工作成效是否不负大众的期望,凡此种种必须靠社工自身的自强、互勉和努力不懈,方能达成。
References
AASW (1990), Eligibility for membership of AASW: Policy and Procedures for the Revision of Australian Social Work Courses (Canberra: AASW).

AASW (1999), Code of Ethics (Canberra: AASW).

AASW (2000), Introducing the AASW (Canberra: AA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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