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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导:当好法治高效的“掌舵人”
2015-03-26 09:18:2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 】 浏览:44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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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社会管理,东莞是被“逼”出来的!
  裕元鞋厂怠工、娱乐场所“涉黄”……近年来接连发生的事件,令东莞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城市形象遭受重创。而事实上,这仅仅是东莞所面临的社会治理困境的一个个侧面,本质上,绝不只是形象问题那么简单。
  随着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包括东莞在内的东部先发地区率先遭遇“成长的阵痛”,普遍呈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而东莞更自有其特殊性:一是经济结构特殊,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加工贸易的重镇,东莞长期以劳动密集型、外向型产业为主;二是地理位置特殊,毗邻港澳的区位成就了发展,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冲击;三是行政架构特殊,市下不设县,直管镇的扁平结构;四是人口结构特殊,外来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比高达3.8∶1,遍地工厂的村社区里,“洗脚上田”的农民仍是满脑子农村思维。
  在去年11月的金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际研讨会上,东莞市长袁宝成坦言:东莞面临“产业低端化与空心化”“快速城市化带来‘城市病“新移民的服务与管理难题”“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病四大城市发展陷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东莞早生病,也早诊断、早吃药、早治愈,成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探路者。“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是顺利实现高水平崛起目标的内在需要。”在2012年6月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在东莞市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动员大会上说,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
  在东莞,不仅第一声“号角”由此吹响,整个社会治理创新从问题的诊断,到政策目标,到方案举措,再到引导落实的全过程,党委政府都是“掌舵人”和“设计师”。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东莞人深刻认识到,只有在党政主导下,社会才能“放而不散、活而不乱”。
  东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等“1+7”文件,响亮地提出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目标: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探索和实践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加快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社会”“好社会”,加快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相适应的“小政府”“强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后,东莞又接连制定了社会工作发展“1+15”、农村综合改革“1+5”、优化营商环境“1+6+X”等一批政策文件,形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制度支撑。
 为引导政策从顶层到基层的落实执行,东莞一手抓硬制度,一手抓软约束,成立了专门的社会工作机构社工委,并在全省率先将机构覆盖到镇街一级,同时组建了社会建设研究院,对社会建设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督查;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东莞精神”凝聚民心,推动社会融合。
  党政主导下的各项得力举措,使东莞的社会建设从弱到强,结出累累硕果。据介绍,2012年珠三角竞争力年度报告发布,东莞位居“社会治理”排名第一位。而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出的《2014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中,东莞政府效率名列54个重点地级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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